河南濮陽出臺彩禮指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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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人生大事,對於很多家庭來說,也是家裏最花錢的事,2016年12月27日,濮陽臺前縣下文件,對紅白事標準進行了明確要求,要求彩禮總數控制在6萬元以內,不執行要被懲戒。下面就跟着小編一起看看具體的內容吧!

河南濮陽出臺彩禮指導標準

  河南濮陽出臺彩禮指導標準

【文件】

要求村民結婚

彩禮不高於6萬元

2016年12月27日,臺前縣下發《臺前縣推動移風易俗 樹立文明鄉風 建設“德美臺前”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以及《臺前縣農村紅白事標準參照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簡稱《指導意見》)等文件,對紅白事的彩禮、酒席等標準提出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倡喜事新辦,提倡簡化婚前程序,簡約訂婚、結婚形式。要求進行彩禮控制,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提倡“不要房、不要車,自己家業自己創”的自強創業觀,摒棄因婚借貸、婚後還賬尤其是讓老人背賬還賬陋習。彩禮總數控制在6萬元以內。

此外,《指導意見》還規定,喜宴酒席控制在10桌以內,車輛總數控制在6輛以內。文件強調,《指導意見》的規定爲當前最高標準,各地標準高於此標準的,按照此標準執行。

對於村民在具體操辦過程中拒不遵守已列入本村村規民約規定的紅白事相關標準,村“兩委”幹部和紅白理事會成員要第一時間介入制止,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負面曝光和集體不參與其紅白事等方式進行懲戒。

【初衷】

杜絕攀比之風

減輕村民負擔

《指導意見》在網絡上傳播開來後,迅速引起了廣大網友的熱烈討論。

2017年1月3日,臺前縣文明辦副主任李宏偉向河南商報記者透露了文件出臺的初衷。

李宏偉說,現在的農村婚嫁,農民彩禮等負擔很重,“在臺前縣,有的婚禮花得多的有三四十萬元,有的家庭條件不怎麼好的,孩子結一次婚,傾家蕩產,還需要借貸。”

“一些條件比較好的家庭,想着給孩子辦好點,彩禮給得高家裏有面子。但這樣的行爲,把攀比之風帶了起來,很多家庭因無力承擔而返貧,條件差的甚至還要借錢娶媳婦,村民對此早就有些看法。”他說。

李宏偉說,中央電視電話會議過後,縣領導對這一塊民生問題的解決也比較重視。後來他們參照山東那邊的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這個《實施方案》和《指導意見》。《實施方案》於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目前縣裏已經召開過動員會,各鄉鎮已經在部署落實。下一步會依靠把這些標準納入村規民約,健全紅白事理事會進行管理。不過,這只是指導性的東西,並沒有強制性。

【現象】

籌辦一場婚禮

花掉父母半輩子積蓄

得知河南商報記者在瞭解彩禮風俗後,很多地方的讀者打來了電話。

來自濮陽農村的準新郎王敬,籌辦婚禮短短一段時間,就幾乎花掉了父母半輩子的積蓄。“女方家裏要求有價值15萬以上的全款車。”王敬說,老父親在4S店摸出16萬元現金買車的場景,他一輩子也忘不掉。

濟源市一位鄉村教師說,自己去年結婚時,十來萬元的彩禮加上在市區買房裝修,父母花了將近30萬元。“花了父母一輩子的辛苦錢,最後還借了不少。”這位老師說,他是長子,自己還有一個弟弟沒結婚,“因爲發愁,我爸媽不知道哭過多少次。”

女方在彩禮錢方面攀比,而男方往往在婚禮儀式和婚宴上進行比較。

一位信陽男孩小吳說,自己的叔父和親戚們在孩子結婚的排場上暗暗較勁,“爲了面子,今年叔父兒子結婚時花了40多萬。可其實他沒有那麼多錢,現在正還債。”

對於近年來節節攀升的彩禮錢,臺前縣文明辦一位負責人認爲,攀比心理造成了這種負擔,“這種比較的心態,很多人都有。有些人說不是稀罕彩禮錢,而是大家都這樣做,自己不這樣做會遭到恥笑的。”

【心態】

“我女兒不到這個數

是不是嫌她不值?”

濮陽人小杜對河南商報記者介紹了他們老家附近的結婚彩禮現狀:“濮陽包括臺前的農村,比較流行的結婚彩禮,一般有三斤三兩(100元面額的紙幣用秤稱重三斤三兩)、萬紫千紅一點綠(5元的1萬張,100元的1000張,50元的若干)的說法。”

小杜說,三斤三兩價值13萬多元,而萬紫千紅一點綠,總價超過15萬元。他說,農村一般結婚需要給10萬到20萬的彩禮。作爲農民的父母,在十幾二十萬元的彩禮等結婚費用面前,往往是掏空積蓄並欠上債務,爲孩子結婚,他們沒少發愁和落淚,“現在農村誰家有兩個男孩,非得把父母愁死。”

過完年就24歲的小夥子王峯,馬上就要和未婚妻小麗結婚。感情甚篤的情侶,雙方家庭卻在彩禮錢等各項費用上鬧得不愉快。女方父母提出彩禮128888元,但家境不好的王峯家覺得太高。“我們村裏女兒出嫁,彩禮都是這個數。我女兒不到這個數,是不是嫌我女兒不值?”他岳父母也不肯讓步。王峯的婚禮後,他年過半百的父親爲了還債,將跟着同鄉遠赴西藏打工。“孩子結婚,最辛苦的還是父母。”他嘆息道。

【案例】

爲婚事定標準

這個村是“探索者”

臺前縣的方案中,移風易俗的關鍵,在於着重抓好村規民約的修訂,進行引導。方案能否成功,濟源市大峪鎮曾莊村的嘗試可能給出了答案。

2015年11月,爲降低村民的結婚支出,曾莊村成立了紅白理事會,對村裏的`紅白事舉辦做出了規定:婚宴酒席不得高於15桌,結婚車輛不得多於6輛,鞭炮不得多於300元,除此之外,滿月酒酒席不得多於5桌等。統一規定接待賓客的時間爲一天。

曾莊村紅白理事會會長黃慎強說,早些年,辦喜事對於村民來說是甜蜜的“負擔”。彩禮加上各項費用少則八九萬元,多則10多萬元,已經遠遠超過了很多村民的承受範圍。

自打規定出來後,只要村中有人要辦喜事,理事會的工作人員就會前去勸說。理事會成立後,對於婚宴酒席標準最初村民有些牴觸,到如今很多人頗爲擁護。

兩個多月前,一戶村民家辦喜事,按照這規定執行:酒席只設14桌,省了兩三萬元。

原本村裏辦紅白事時往往會存在攀比心,直接導致很多家庭辦一場婚禮下來欠了很多錢,村民說,如今統一規定了,攀比心理就不存在了,“可以節省2萬到3萬元還不丟面子,誰不喜歡?”

【聲音】

對於結婚彩禮

網友們有話說

@星星:俺們那兒彩禮說法還有很多,一般有訂金萬里挑一(10001元)、結婚再拿六六大順(66000元)、九九歸一(99000元)等,感覺壓力山大。

@喵草莓826:我們那邊似乎沒那麼多說法,結婚一般就要求兩方給孩子們在市區買房買車,再拿個8萬到10萬元,給新人結婚用。現在結婚都是兩廂情願的事,真心相愛一個戒指就能搞定的事,爲什麼非要搞得傾家蕩產呢?

@我炒雞炒雞帥a:按照“三斤三兩”“萬紫千紅一點綠”這種習俗,彩禮在10萬到20萬元,太嚇人了……結婚花費幾十萬,結婚後夫妻倆還一輩子,值嗎?

@王倩小六六:確實應該控制一下,有個限度,現在娶媳婦動輒幾十萬,相愛的人就是裸婚也一樣很幸福!

@大沫沫:聽起來不錯,不過恐怕實施起來有難度,現在年輕人很多都在外打工,談婚論嫁又不是隻在一個地方,怎麼可能控制得了?

  具體通知及要求:

一、喜事新辦

1、程序控制。健全本村紅事理事會,並切實發揮作用。將本村紅事操辦標準按程序列入村規民約,並真正抓好落實。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提倡“換手絹”和“訂婚”環節合二爲一,簡化婚前程序,簡約訂婚、結婚形式。提倡“節儉商事”,取消事前、事後宴請村幹部、紅白理事會成員和“忙活人”吃席飲酒現象。提倡既喜慶節儉又具紀念意義的中式傳統婚禮,婚嫁當天,儘量減少不必要的禮節和縮短舉行各種禮儀時間,杜絕各種低俗的鬧婚禮形式。提倡參加集體婚禮或旅遊結婚。

2、彩禮控制。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提倡“不要房、不要車,自己家業自己創”的自強創業觀,摒棄因婚借貸、婚後還賬尤其是讓老人背賬還賬陋習。彩禮總數控制在6萬元以內(包括“換手絹”和“訂婚”彩禮金、購置婚後生活所需傢俱家電等基本生活用品費用等)。

3、酒席控制。女方孃家來賓合計不超過20人(2桌),喜宴共計不超過10桌,每桌不超過12個菜,菸酒從儉,在酒席上不攀比、不跟風,不酗酒、不過度勸酒,用煙每盒不超過10元,用酒每瓶不超過30元。

4、車輛控制。嚴禁使用公車,不得租賃豪華車輛,車輛總數控制在6輛以內。迎親車輛選擇就近路線通行,不得人爲炫耀而繞遠路,嚴禁封路擾民。

5、加強民間媒人管理。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民間媒人備案制教育管理,做到教育培訓經常化、制度化。堅持以鄉鎮爲單位每年至少集中教育培訓兩次,把婚事彩禮不高於6萬元作爲指導意見宣傳貫徹始終,發揮民間媒人最直接的正面宣傳教育作用,堅決杜絕民間媒人哄擡彩禮現象。此外,對於民間媒人媒禮,如若收費,提倡控制在解決交通、誤餐、誤工等一些費用範圍之內,每樁最高不超過500元。

6、其他事項。喜事其他事項一切按有助於弘揚中華美德、尊重羣衆期盼、樹立新風正氣的原則,據實從簡辦理。

7、少數民族羣衆在尊重本民族習俗前提下,參考執行上述意見。

二、白事簡辦

1、程序控制。健全本村白事理事會,並切實發揮作用。將本村白事操辦標準按程序列入村規民約,並真正抓好落實。提倡“厚養薄葬”、堅持厲行節約,禁止鋪張浪費、摒棄虛講排場,嚴禁超出本村既定標準帶壞風氣。

2、“一碗菜”或“雜菜湯”全覆蓋。提倡白事就餐“一碗菜”或“雜菜湯”方式全覆蓋。同時,提倡不用菸酒,如上菸酒,用煙每盒不超過5元、每桌限2盒,用酒每瓶不超過15元、每桌限2瓶。

3、時間與規模控制。縮減報喪範圍,嚴禁通知非直系親屬和三代以外的旁系親屬;提倡最長不超過三日辦理出殯儀式。

4、簡化治喪形式。摒棄披麻戴孝陋習,提倡除直系親屬穿孝服外,其餘親朋戴白花,實行節儉弔唁。

5、樂隊控制。提倡以放哀樂形式代替請樂班,如請樂班,不得超過1班,且人數應控制在5人以內。

6、生態殯葬。倡導火葬,提倡建設村級祠堂或村級公墓。凡使用棺木入土的,棺木購置應本着節儉原則,摒棄在棺木上“虛講面子”。

7、少數民族羣衆在尊重本民族習俗前提下,參考執行上述意見。

本《參照指導意見》的規定爲當前最高標準,當地標準高於此標準的,按照此標準執行,當地標準低於此標準的,按照當地標準執行。隨着經濟發展和物價上漲,各鄉鎮指導各行政村可根據實際情況,每過3-5年對本《參照指導意見》中規定的各項費用標準調整1次。如個別村民在具體操辦過程中拒不遵守已列入本村村規民約規定的紅白事相關標準,村“兩委”幹部和紅白理事會成員要第一時間介入制止,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負面曝光和集體不參與其紅白事等靈活有效方式,對破壞村規民約、不按規矩行事,帶壞風氣行爲進行懲戒。

本《參照指導意見》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