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山東滕州市推出公積金貸款貼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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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記者瞭解到,爲支持職工購房,解決住房難題,棗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推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業務。該業務能有效利用商業銀行資金髮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緩解住房公積金貸款排隊現象,且不增加購房者的利息支出,最大限度地滿足繳存人貸款所需資金。據測算,若該中心每年貼息2000萬元,可辦理約12億元貼息貸款業務。

關於山東滕州市推出公積金貸款貼息業務

貼息業務

據棗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貸款科顏科長介紹,所謂貼息業務,是指在資金流動性相對不足時,由銀行按照中心審批的貸款額度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先行向借款人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作爲可置換貸款,由中心按月給予商業銀行利息差額補貼,待資金流動性相對充足時,再將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置換爲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業務。

貼息貸款由中心審批、銀行發放,共同負責貸前、貸中、貸後管理及貼息發放等工作。職工辦理貼息貸款視同公積金貸款,其貸款的條件、額度、期限和利率等按公積金貸款規定執行,同時應符合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條件和規定。職工在簽訂購房合同並支付首付款後,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中心按照公積金貸款政策,審批確定申請人貼息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等,出具審批通知書,附貸款資料移交承辦銀行進行發放。貼息貸款申請經審批通過後,借款人(含抵押人、保證人)需按照規定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同時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補充協議書》,並按規定向抵押物所在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抵押預告登記或抵押登記手續。銀行在收妥抵押預告登記或抵押權登記證書後,按規定發放貼息貸款。

貼息資金按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和中心與承辦銀行協議貸款利息的差額計付,在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中列支。

貸款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利率,中心於次年1月1日起相應調整貸款貼息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歸還或提前結清貼息貸款的,應徵得中心和銀行的同意,同時中心將根據變更情況調整相應貼息額度。另外,貼息期限爲貼息貸款還清爲止或貼息貸款置換爲公積金貸款之日止。中心在借款人還款的次月,向承辦銀行支付貼息資金。

針對以下幾種情形,中心有權終止貼息,並不再實行貼息貸款的`置換。

這些情形包括:

借款人向中心、銀行提供虛假、失效、非法的資料申請貸款的;

借款人連續六個月或累計十二個月發生貸款逾期的;

借款人被依法宣告失蹤、死亡,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又無人代其履行債務的;

抵押房屋有關司法機關依法限制、處置的;其他約定情形。

在貸款置換方面,當中心在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達到80%時可啓動貼息貸款業務;在個貸率降到70%時,將停辦貼息貸款業務或啓動回購業務,將貼息貸款置換爲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貸款在置換爲住房公積金貸款前爲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風險由承辦銀行承擔;置換爲住房公積金貸款後,貸款風險由中心承擔。貼息貸款借款人還款採用統一定日扣款方式,每月20日爲扣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