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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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條件是什麼?爲了解答大家的困惑,下面整理了詳細的內容,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條件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的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並有求職要求的。

申領失業保險金要提供什麼資料?

1、《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就業失業手冊》;

3、《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

4、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5、一寸彩照一張;

6、銀行存摺(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1、申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60天內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屬的區或鎮社保機構提交申請資料;

2、經辦部門對資料進行審覈,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待遇卡》;

3、申請人攜帶社保卡(存摺)、《失業保險待遇卡》於次月15日後,到廣發銀行東莞分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受理機構】:東莞市社會保障局

【諮詢電話】:0769-12333

【辦理期限】:解除勞動合同60天內到社會保障部門辦理

【適用對象】:東莞市戶籍失業人員

【溫馨提示】:非東莞戶籍失業人員請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