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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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報銷條件

在我中心參保的繳費滿12個月的單位在職人員。

報銷標準

按照下列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

(1)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醫療費補貼爲200元;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醫療費補貼爲500元;

(3)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引產(含死胎、畸形)的,醫療費補貼爲1500元;

(4)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下早產的,醫療費補貼爲1800元;

(5)難產的,醫療費補貼爲2500元(其中剖宮產的,醫療費補貼爲4000元)。

屬下列情況之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支付所有生育保險待遇:

(1)違反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及擅自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2)職工所在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或拖欠生育保險費的;

(3)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

(4)其他不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

溫州生育保險產假待遇:

(1)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引產或者妊娠7個月以下早產的,享受9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5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3)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或者患子宮外懷孕實施手術的,享受3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4)生產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5)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6)生產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增加7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溫州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標準:

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流產或者引產前12個月月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爲基數計發;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爲:生育津貼=月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工資÷30×產假天數。

女職工尚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以女職工生產、流產或者引產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爲基數計發;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爲:生育津貼=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生育保險繳費不足12個月的,女職工生育津貼以本人生產、流產或者引產前實際繳費期間的月平均工資爲基數計發。

報銷材料

1、醫療費用收據;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4、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記錄或醫療證明書;

5、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7、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複印件。

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填寫《溫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蓋章後連同材料提交給業務管理員;

2、由業務管理員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覈;

3、材料齊全的開具《生育保險回執》;

4、經業務管理員審覈,科長複覈;

5、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回執》到業務管理員處領取《覈定單》及相關材料到指定銀行窗口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辦理時限及地址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6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龍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號

電話:”0577-86966755

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577-88129816

地址:溫州市鹿城區泰安大廈2樓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溫州市鹿城區學院中路303號

電話:0577-89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