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三方協議有報到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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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沒簽三方協議有報到證嗎,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沒簽三方協議有報到證嗎

沒簽三方協議有報到證嗎

不是的,不籤三方來協議報到證自還是有的。

就業報到證》是應屆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的`憑證,也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由原來《派遣證》轉化而來的。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時,須持《報到證》。《報到證》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二種。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報到證》爲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係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就業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爲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就業單位憑《報到證》爲畢業生辦理相關工作手續。《報到證》的有效期一般是兩年,即從畢業開始兩年內有效,超過兩年視爲自動放棄並作廢。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所以在原則上三方協議和報到證是相互獨立又有聯繫的,如果畢業時沒有簽訂三方協議,報到證的地址應該是畢業生原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擴展資料:

三方協議違約後果

1、用人單位花人力、物力財力,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做了大量工作,錄用人員的後期工作已考慮、安排,一旦違約,一切工作付之東流,全得另起爐竈,造成工作被動。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長期合作關係,由於對學校懷疑,以後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現在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沒有需求,也就沒有畢業生的就業。隨着高校擴招,畢業生將成培增加,學校作爲簽字方之一不會爲極個別人的利益影響到明年乃至今後就業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

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一個單位,你不去,別人可以去,用人單位不錄用你,完全可錄用別人,錄用你,就不能錄用其他畢業生,日後違約,當初想去的畢業生也不一定能補缺,造成信息浪費。高校大學生應是講誠信、講法制的踐行者,因此學校再次強調畢業生在簽約過程中要做到慎重選擇,認真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