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招聘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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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標和原則

關於招聘方案3篇

通過公開招聘,爲公司選拔優秀的業務骨幹和急需人才,推進公司建立起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效激勵、嚴格監督、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在公開招聘工作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德才兼備原則。公開招聘要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標準,在考察應聘者知識素養、業務水平、能力才幹的同時,也要注重考察應聘者的道德修養、思想品質和工作作風。

(二)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紀律,確保信息發佈及時、公開,在招聘環境、招聘程序、招聘標準等方面,爲應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競爭機會。

(三)競爭擇優原則。依據招聘崗位對應聘者在能力素質、性格特質、團隊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過筆試、面試等競爭方式,選拔出適合崗位要求的優秀人才。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審定公司公開招聘工作策和方案,指導方案的執行和重大策的解釋,並對公開招聘工作結果進行決策。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策解釋和方案的具體組織實施,辦公室設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見《公開招聘崗位列表》,招聘崗位的具體職責、上崗條件等詳細信息在《公司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中公佈。

四、招聘範圍

(一)面向系統內公開招聘的人員範圍是:()與公司各分公司或集團公司所轄各級企事業單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員工。

(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人員範圍是:除應屆畢業生外的其他社會人員。

五、報名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治素質和思想道德品質;熱愛公司事業,認同公司發展的理念與模式;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應聘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科主任領導序列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0週歲以下(1971年12月31日後出生),其中:現任正領導的,年齡可放寬至45週歲以下(1966年12月31日後出生);應聘管理序列、技術序列崗位的,年齡一般在35週歲以下(1976年12月31日後出生)。

(三)學歷原則上爲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

(四)應聘人員原則上應具有5年以上管理或相關工作經驗。其中社會人員5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當中,須具有3年以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工作經驗。

(五)領導序列崗位任職或工作年限要求如下:

1.申報部門總經理崗位的人員,應爲現任正及相當職務的人員,或任職滿三年的副及相當職務的人員。

2.申報部門副總經理崗位的'人員,應爲現任副及相當職務的人員,或任職滿三年的正及相當職務的人員,或從事管理工作滿八年的人員。

3.申報科主任的人員,應爲現任正的人員,或任職滿三年的副人員,或從事管理或技術工作滿五年的人員。

(六)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和其他條件見《公司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七)應聘人員的任職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

(八)對於有特殊需要的崗位,經領導小組審覈批准,可對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工作年限適當放寬。

六、公佈形式

(一)系統內招聘信息通過《XX報》、集團公司及公司辦公網公佈。

(二)社會招聘公告通過網、《XX報》、公司門戶網站公佈。

七、招聘程序

(一)報名

在網設置電子報名系統,分“系統內招聘”和“社會招聘”兩個報名方法,應聘人員須進入電子報名系統相應入口報名,且每個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

對於系統內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根據報名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後,統一徵求其所在單位意見;對於社會人員,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審查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篩選簡歷。

(三)筆試

筆試內容爲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察應聘者邏輯推理能力、資料分析能力、公文處理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筆試由專業機構統一命題、閱卷和組織,在報名人數較多的省份可設立分考場。

(四)第一次面試

由專業機構派面試官主持,主要考察應聘者團隊合作意識、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面試成績由專業機構面試官給出。在入圍第一次面試人數較多的省份或地區可設立面試點。

(五)管理能力測評

入圍領導序列崗位第二次面試的應聘人員,須參加管理能力測評。由專業機構組織,並提供測評報告,主要考察應聘者管理素質、管理技能和管理風格。

(六)第二次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應聘動機、對應聘崗位的認識、能崗匹配程度。根據不同崗位,組成相應的考覈小組,負責面試和評分。面試地點設在公司。

(七)聘用人選確定

根據筆試、第一次面試和第二次面試成績,由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按最終成績排序後,與用人部門確定擬聘人選,提交領導小組審查,確定聘用人選。

(八)體檢

聘用人選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患有影響履行崗位職責疾病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考察

應聘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科主任領導序列崗位且涉及提任的,按照企業幹部選拔任用的有關規定,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組織考察、公示。

(十)聘用

系統內聘用人選,先交流至公司工作一年,進一步考察其實際工作能力,一年期滿考察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社會聘用人選,先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並約定一個月試用期,試用不合格的,直接解除合同。合同期滿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再續簽勞動合同。

聘用人員履行正式聘用手續後,即按所聘崗位兌現相應薪酬。對於京外人員,不承諾解決戶口進京和住房問題。

八、時間安排

公司公開招聘工作於20xx年12月26日啓動,20xx年3月7日前完成。

(一)20xx年12月13日起,下發公開招聘文件,發佈公開招聘廣告。

(二)20xx年12月30日-20xx年3月29日,接受應聘人員報名。

(三)20xx年3月30日-5月2日,進行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

(四)20xx年5月4日,組織開展應聘人員筆試。

(五)20xx年5月10日-5月16日,組織開展第一次面試。

(六)20xx年5月18日-5月24日,組織領導崗位應聘人員管理能力測評和第二次面試,領導小組確定聘任人選。

(七)20xx年5月25日-6月6日,組織科主任、管理及技術序列崗位應聘人員第二次面試,領導小組確定聘任(用)人選。

具體時間安排見網站公告。

九、要求

(一)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招聘的組織工作,切實維護好正常的工作秩序。要嚴格堅持好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切實把好公開招聘的選人關,爲圓滿完成公開招聘任務創造條件。

(二)各分公司要從打造強大的戰略高度,重視和支持公開招聘工作,要將本方案精神向全體員工傳達,積極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員工報名,爲輸送優秀人才。

(三)廣大員工要珍惜這次鍛鍊和提高自己的機會,積極準備,踊躍參加。同時,不能因爲參加招聘,影響正常的崗位工作。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情況彙報超市人力資源部招聘工作總結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自查報告。

招聘方案 篇2

根據《長沙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教師公告》精神,經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認可,現將我校招聘考覈工作實施方案公佈如下。

一、招聘崗位

畢業生崗位: 語文、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電教各1人,英語、心理學、通用技術各2人,數學3人

骨幹教師崗位:數學、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各1人

二、考覈時間:

20xx年6月5日(星期日)上午8∶00開始

三、考覈地點:

南週中學北校區(新校區)

四、考覈辦法:

1、所有參加考覈人員都應該於上午8:00準時到學校,考覈順序以抽籤的方式決定。

2、電教、通用技術崗位考覈由面試,試教和技能素質測試組成,其他崗位的考覈由面試和試教組成,面試試教同時進行。

3、面試、試教時間每人共20分鐘(面對評委);考覈準備時間1小時,試教、技能素質測試具體內容當場抽取。

4、考覈滿分爲100分(保留一位小數),其中面試、試教分值比爲2:8,面試、試教和技能素質測試的分值比爲2∶5∶3;考覈最後得分爲考覈組評委去掉一個最低分和一個最高分後的平均分。

5、考覈評委小組在考覈結束後當場評分、統分並宣佈成績。

6、參加考覈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參加考覈,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能參加考覈,考覈時不得自帶任何資料;未能按時參加考覈的應聘人員視爲自動棄權。

五、聯繫辦法:

學校地址:長沙市開福區芙蓉北路經開區(乘坐128路公交車至終點站)

聯繫電話:*****

聯 系 人:z

長沙市南週中學

招聘方案 篇3

一、目的

爲了使公司人力需求能得到及時滿足,有效縮短招聘時間,提高招聘效率,公司擬打算拓寬及強化管理內部介紹招聘渠道,從而激發員工內部介紹的積極性,特制定本獎勵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公司員工內部介紹之獎勵(人事行政部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除外)。

三、職責

1、人事行政部負責對員工內部介紹信息地記錄與統計整理,按本方案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內部介紹辦理獎金的領取手續。

2、財務部按本方案發放相應獎金。

3、各部門負責人向屬下人員宣導本獎勵方案,激勵下屬踊躍向公司推薦適用的人才。

四、原則

1、內部介紹人員必須符合崗位要求。任何員工不得借內部介紹之名,行走關係之實,將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介紹給公司。

2、管理人員內部介紹的員工,被錄用後原則上不得安排在與介紹人同一個部門。

五、內容

1、獎勵辦法

1.1介紹人事先到人事行政部作推薦備案,介紹所推薦人員情況,經面試合格後辦理手續,同時人事行政部在《員工內部介紹記錄表》中作好記錄。推薦備案必須在被介紹人面試前進行,否則所錄用員工不視爲是內部介紹。

1.2被介紹人工作滿3個月並且未出現警告以上行政處分,介紹人可享受100元獎勵;被介紹人工作滿6個月並且未出現警告以上行政處分,介紹人可再享受100元獎勵。

1.3年度內部介紹評比:員工每介紹1人入職工作滿1個月,給予介紹人1分的積分;滿3個月,給予介紹人1。5分的積分;工作滿6個月,給予介紹人2分的積分。員工全年度總積分達到6分,即有資格參加年度內部介紹評比。總積分第一名,獎勵500元;第二名,獎勵300元;第三名,獎勵200元。若出現並列名次時,以介紹人所介紹員工的總工作時長進行取捨。

2、獎勵程序

2.1被介紹人工作達到規定的時間,介紹人即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請獎勵。招聘專員按照本獎勵方案的規定,協助辦理獎金領取相關財務手續,並要求介紹人領取獎金時在《員工內部介紹記錄表》中作好籤名。

2.2年度內部介紹評比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事行政部按照評分原則,統計各介紹人所介紹的員工人數及工作時間,進行評比,確定名次,發放相應獎金並張榜公佈。

3、本方案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

4、附件《推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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