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人員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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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員就是保護人的安全,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保人員崗位職責,歡迎參考閱讀!

安保人員崗位職責

門崗崗位職責

1、着裝整齊,按規定上崗交接班,忠於職守,在崗時不得與其他無關人員聊天。

2、熟悉並掌握小區業主情況,做好崗亭範圍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3、疏通車輛和人員進出,維護門口交通秩序,保證車輛及行人安全,使門前暢通無阻。

4、負責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的檢查,嚴格按規定登記。對不符合要求進入小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禮貌勸阻,對可疑情況提高警惕,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5、嚴格制止閒雜人員、小商販、推銷人員進入轄區及裝修人員擅自進入小區自找“生意”。

6、負責對運出小區的物品進行查驗,做好回收放行條和登記工作。

7、熟悉轄區內區域地形、單元戶數、樓座排序、物業範圍道路走向,各種設備、設施的分佈位置及全面的物業情況及裝修狀態。

8、堅持執行用戶大宗及貴重物品平整出入制度,確保用戶財產安全。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詳細記錄值班中所發生、處理的各種情況。

10、爲業主(住戶)提供有關物業管理的簡單諮詢服務,及來訪客人行走路線,樹立公司形象。

11、禁止3噸以上貨車進入小區,嚴禁危險品進入小區。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操作要求:

(一)出入管理規定:

1、人員出入管理:

(1)阻止各類推銷人員、攤販等非業主進入。

(2)裝修施人員應到管理處辦理臨時出入手續,統一佩帶施工臨時出入證。

(3)參觀人員、抄表、送水、快遞、送奶工等外來人員,一律至管理處辦理手續,佩帶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入轄區。

(4)有陌生人進入轄區:

起立、敬禮、禮貌詢問;

當來人說明是住戶時,禮貌要求對方出示業主證或臨時出入證;

當來人說明是來訪者,問清到哪一幢哪一戶找誰,如來人準確說明,嚴格履行訪客登記手續;如來人無法說明,請其聯繫好後,再來訪。

(5)遇公司主任級以上(含主任)領導和業委會委員進出時,須敬軍禮。

2、物品出入管理:

(1)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污染物品的車輛進放轄區。

(2)施工用具、材料進出及時做好登記。

(3)凡攜帶家電、用具、電腦設備等大件物品出門,應填寫《物品出門單》,業主簽字,經驗證覈對無誤後,方可許行。

(4)裝修施工人員攜帶物品離開轄區,門崗安保應有禮貌地檢查,履行放行手續。

(二)門崗作業標準:

1、根據管理處規定,在指定位置、指定方面立崗、嚴禁脫崗。

2、立崗姿勢端正,身體挺直,雙方背後,兩腳呈跨立狀,不準稍息、呈倚狀或其它不雅姿勢,面帶微笑。

3、按管理處規定的立崗時間立崗。

4、對進入轄區的機動車實行進出登記制度。

5、特重物、特長物不得從電梯上樓,必須向業主或施工人員講解清楚。

6、交接崗按規範操作。

(三)門崗作業規程:

1、對出入轄區的陌生人員進行查詢,禮貌用語、態度好、並認真解答、登記(來訪客人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填寫訪客登記表,說明來訪事由,被訪人姓名、住址、電話等);對熟悉的業主進出,須點頭微笑,主動問候。

2、裝修人員進出時,需請其出示出入證;短時間維修人員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說明維修房號、天數;對剛進場裝修人員進入時,應填寫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登記,並由安保將其帶至管理處辦理出入證。

3、遇車輛進出時要立正、敬禮、問候、作交通指揮手勢地,車開走後,登記車牌號、卡號、進出時間。

4、陌生車輛進出時,要查詢、登記,有疑問的車輛拒絕進入小區,請其電話聯繫,由被訪人來接,方可進入。

巡邏崗職責

1、熟悉小區的地形、地物及消防設施、智能化設備的分佈和使用知識。

2、按規定巡邏路線和規定時間巡查所負責區域,並按規定使用巡更鐘,發現可疑人和事,要禮貌查詢或進行控制。

3、與管理處智能控制中心保持密切聯繫,遇緊急事件即刻報告中心值班員,並呼叫同伴增援。

4、發現火險隱患,要立即報告上級並採取適當措施。

5、監督檢查業主(住戶)裝修現場的消防情況,及時處理違章裝修,並將違章裝修情況及時彙報班長或服務中心

6、對小區內公共衛生、公用設施及綠地實施監督,發現違章或其他損壞行爲立即制止或報告上級。

7、做好巡視記錄,按規定程序進行交接班。

8、爲用戶及客人提供物業引導服務,包括物業小區或大廈的方向位置等。

9、當用戶及客人攜帶較多物品時,爲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10、爲老弱病殘及其它需要幫助的用戶及客人提供必要的、可行的服務。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操作規範:

(一)治安巡邏的基本要求:

1、巡視過程中,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視工作任務。

2、檢查治安、防盜、放火、水浸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報告上級領導。

3、巡視各重點部位、治安死角等,發現有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所帶物品。

4、對於流動擺攤小販、推銷人員,應勸其離開轄區。

5、對裝修工程進行監督,對有礙交通或超時裝修產生噪音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工程時行管理和制止。

(二)治安巡邏的基本任務:

1、預防和制止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爲及犯罪行爲。

2、保護各類治安時間現場,維護秩序。

3、維護轄區內交通秩序,協助轄區住戶報警。

4、救助突發受傷、生病、遇險等處於無援的人,幫助遇到困難的殘疾人、老人和兒童。

5、巡視轄區內安全防範情況,提示業主消除隱患。

(三)治安巡邏的基本制度:

1、嚴格按照管理處制定的巡邏路線對整個轄區做全面巡視,每次巡邏時應及時如實做好值班記錄,巡邏時必須攜帶對講機,晚間應攜帶按照燈。

2、巡邏過程中嚴格按照整個轄區巡視內容質量標準逐個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用對講機彙報並做好值班記錄,發現異常迅速處理。

3、填寫值班記錄必須真實、規範,字跡端正、無塗改。

4、消防設備狀況每月巡視一次,並做好記錄。

(四)治安巡邏作業標準:

1、管理區域實行全天安保巡邏服務。

2、爲防盜、防火、防災和維持區域的公共秩序,按管理處制定的巡邏路線,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巡遍全部責任區域。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製止任意佔用公共區域場所施工的行爲。

4、確保夜間(20:00—8:00)無裝修噪音。

5、巡邏中遇到業主要求,應及時提供服務或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到現場處理。

6、接到監控中心對講機呼叫時,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處理,並向上級彙報,將處理結果反饋監控中心,遇到緊急情況按應急處理預案執行。

7、巡邏中發現可疑人員應進行詢問、驗證,必要時可帶回管理處處理。

監控崗工作職責

1、必須能熟練操作智能控制系統和消防控制系統,並負責維護保養。

2、負責監控中心電視屏幕的監視工作,並密切監視控制屏和電視電腦顯示系統。全面觀察和掌握各個區域的治安動態,發現問題正確分析,果斷決定,及時報告當班班長或服務中心。

3、負責對重點部位和可疑情況的電視錄像工作。

4、負責錄像資料的保管工作。

5、負責查出報警位置,及時調動安保員現場查看並處理。

6、受理住戶投訴,及時通知有關崗位進行處理或報上級處理並做好記錄。

7、做好資料保管和保密工作,拒絕未經批准人員進入監控室,不準向無關人員談及監控室的運作情況和值班情況。

8、有義務對完善智能化系統和消防控制系統提出建議,提高服務質量。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操作規範:

(一)管理要求:

1、非當值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值班員不準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嚴禁在監控中心會客聊天。監控中心內嚴禁煙火。

2、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禁止脫崗、漏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對講機保持充足電源,以便聯繫。

4、監控值班員必須做好當日監控記錄,認真進行交接。

5、監控設備如發生故障,需立即通知當班領班,由領班報相關部門進,進行維修。

6、監控中心保持乾淨、整齊,各類控制檯(如報警器、閉路電視房等)保持無灰塵。

(二)作業標準:

1、監控中心實行專職人員全日值班負責制。

2、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種設備情況,交接要詳細,填寫值班記錄,領班每天進行詳細檢查記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3、監控值班員在接到報警或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沉着冷靜,立即查明報警位置,並通知當班領班人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監控人員做好記錄,上報管理處。

4、背景音樂按規定時間播放,切記音量適中,切勿聲音過大騷擾住戶。

5、監控值班員每天檢查各類信號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應立即查清原因,遇到重大問題迅速上報主管直至管理處主任。

6、監控中心出現報警信號,應立即覈實信號真僞情況,如屬火災報警,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處理;如屬誤報,應進復位,並如實記錄在值班記錄本中。

7、監控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上於自動狀態,每半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的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於完好狀態。

8、監控中心內嚴禁吸菸,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車輛崗職責

1、熟悉車場環境、車輛狀況,熟記車主、車號。工作中認真檢查出入車輛,指揮車輛按規定路線行使,指定車位停泊,不準亂停亂放,確保道路暢通無阻。

2、協助和指導業主(住戶)使用停車場智能卡。

3、提醒業主(住戶)離車前關好車窗,帶走車上貴重物品,作好巡檢工作,保證車輛安全。

4、嚴禁裝有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5、嚴格控制外來車輛及閒雜人員、小商小販進入住宅區。外來車輛一律施行收費制度,按規定標準收取,不準亂收費,不準收費不給發票,不準收小費。

6、停車場內出現治安糾紛或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疏導和處理。

7、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處理的各種情況,要在登記本上作詳細登記,交接班清楚,明確責任。

8、負責巡查停車場車輛、消防設施及衛生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班長彙報。

9、嚴格控制大型車輛進入住宅區,特殊情況需經管理處主任批准後方可進入。

10、進出住宅區的搬遷車輛必須進行檢查、登記。

11、對不按規定停放的自行車、摩托車進行疏理。

12、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作業規範:

(一)車輛進場停放:

1、停車場僅對轄區內的業主及前來轄區內的訪客開放,其餘外來車輛不允許停放。

2、車輛進場時,車管員及時在《車輛進出登記表》中登記車輛牌號,並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並提醒車主鎖好車鎖,隨身帶走車上的貴重物品。

3、及時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壞或其它不正常情況,如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當面向車主提出,並在《車輛進出登記表》上作詳盡記錄,要求車主簽字確認。

(二)收取停車使用費:

1、屬長期停放並已交納使用費的業主車輛,經覈實後允許停放。

2、其它車輛按照《車位使用收費標準》收取停車使用費。

3、填寫票據交車主,並準確登記。

(三)車輛離場:

1、當有車輛離場時,當值安保應及時跟蹤,認真檢查。

2、屬於臨時停車的,沒有交足車位使用費的,應要求車主交足使用費後再離場。

3、若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攔截車輛,並通知領班前來協助處理。

4、車輛離場時,應及時在《車輛進出登記表》中登記。

(四)巡視:

1、車管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一次,發現漏油、未上鎖等現象應及時通知車主,並在值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同時彙報當值領班處理。

2、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場時要及時勸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視情況彙報當值領班或主觀前往前場處理。

3、協助保潔員維護好停車場的衛生。

(五)注意要點:

1、站立於入口處左側,有車進入時,正面向車輛,指揮進入車道,認真登記每輛車的車牌號、進入時間。

2、勸離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3、監管入口的設施設備,防止損壞或丟失;檢查入口道的照明燈光,發現燈管燒壞及時報修。

4、正確回答車主對停車收費有關問題的諮詢。

5、留意、觀察離場時的車輛狀況,發現車輛起動,鑰匙孔未插鑰匙,或駕駛時神色慌張,車輛有撬動的痕跡等情況,立即將該車攔住,迅速報領班前來處理

6、登記離場車輛的牌號和離場時間。

7、勸阻超出限高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8、負責向臨時停車的軍、警、“0”字頭等特種車輛做好收費解釋工作。

交通管理制度:

爲維護住宅區秩序,保持住宅區的安靜、整潔、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暢通,特制訂本制度:

1、所有進入轄區的車輛必須服從住宅區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的糾察,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止糾察。

2、所有外來車輛未經管理處許可,不得進入住宅區。

3、禁止2.5噸以上貨車或大客車進入住宅區,特殊情況須經管理處同意方可進入。

4、車輛進出住宅區必須按照本區交通管理電腦控制系統服從操作或交通管理員指揮。

5、禁止車輛在住宅區內亂停亂放,必須停放在車場車位上或臨時規定停車的地方,若亂停亂放將處以一定的罰款。

6、本區住戶要求長期停放的車輛,應向管理處申請,辦理進出卡,並按號定位,其他車輛不得佔用;凡允許進入住宅區的一切車輛必須按規定繳停車費。

7、進入住宅區的車輛應嚴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速度不得超過5公理/小時,禁止在本區內鳴叫,違者將給予一定罰款。

8、凡進入住宅區內的車輛,要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禁止一切車輛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上,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9、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10、嚴格按《車位使用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嚴禁管理人員亂收費,若發現從重處罰。

爲了加強大樓停車場的管理,確保停車場秩序,特制定管理制度:

1、凡進入地上停車場的車輛按規定須減速慢行,禁止鳴喇叭,車輛限速5公里。

2、爲確保地上停車場的安全,值班員阻止無關人員隨便出入,外單位的人員必須由車庫管理人員陪同或允許方可進車庫。

3、進入地上停車場的人員必須遵守場內的各項規定,不準任意移動車場設備,不準隨意搬弄他人車輛。

4、地上停車場內不準堆積物資和進行與車輛勤務無關的工作。

5、車輛進入指定的停放位置後襬放整齊,服從保管員的統一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