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部分省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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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關於北京市2004年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 
爲貫徹落實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首都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北京市2004年
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北京市人事局就2004年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的有關問
題做出瞭如下通知: 
  一、 指導思想 
  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十分寶貴的人才資源,是青年人才的重要來源。接收非北京生源高
校畢業生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
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及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批示,爲首都率先
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證。 
  二、接收條件 
  (一)按照學用一致、專業對口的原則,接收非北京生源畢業研究生(含雙學士)和 
獲得省部級榮譽稱號的本科畢業生。 
  (二)接收本科畢業生主要爲國家重點大學的應屆畢業生,且專業爲北京市重點工程
、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艱苦行業急需的緊缺專業。 
  (三)接收非外語專業的本科生,其英語水平最低應通過國家四級水平考試(其他語
種暫不作規定),對於體育及藝術類本科畢業生的英語水平應達到學校規定的要求。 
  (四)對於國家教育部所屬院校的畢業生成績最多允許有兩門補考記錄,其他院校的
畢業生成績應無補考記錄,且畢業生均須獲得相應學位。 
  (五)對於家庭有實際困難的畢業生進京,按照《關於接收家庭有實際困難非北京生
源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0]6號)》執行。 
  三、 工作程序 
  (一)用人單位與畢業生達成就業意向後,填寫《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一
式兩份),通過其主管部門向市人事局申報。 
  (二)市人事局批准後,向有關高校(研究生培養單位)出具“接收函”,用人單位方
可與畢業生簽定就業協議。 
  (三)畢業生報到後,各用人單位要按時爲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四、 所需材料 
  (一)申報接收非北京生源畢業研究生(含雙學士)所需材料: 
  1.《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一式兩份); 
  2.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表; 
  3.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已修全部課程的成績單。 
  (二)申報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畢業生所需材料: 
  1.《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表》(一式兩份); 
  2.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表; 
  3.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已修全部課程的成績單; 
  4.外語水平考試四級證書的複印件; 
  5.申報接收省部級榮譽稱號的本科畢業生,需附有關證書及複印件。 
  五、辦理時間 
  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辦理時間爲,春季畢業生從2月1日開始,暑期畢業生從4月1日
開始,截止時間爲7月31日。由主管部門向市人事局報送材料,5個工作日後,領取審批結
果。 
2004年北京最新就業政策 
16專業外地生源可優先進京 
北京市人事局發佈2004年本科畢業生緊缺的16個專業。就讀這些專業的非北京地區生源,
可優先獲得進京指標。緊缺的16個專業依次爲:計算機、建築、機械、英語、通信工程、
汽車、臨牀醫學、藥學、護理學、人力資源管理、漢語言文學、數學、物理學、經濟學、
市場營銷、會計專業。
  2003年北京市市屬單位共接收非北京生源1.6萬。北京市人事局有關負責人認爲,200
4年北京地區接收非北京生源的數量將不會少於2003年。 
就業方面的一些常見問題問答(北京) 
畢業生到政府機關就業需要有什麼資格? 
畢業生必須通過國家或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取得公務員資格證書。 2、西部省區及北京市
郊區範圍是什麼?十二個西部省區爲:西藏、新疆、青海、寧夏、甘肅、內蒙、雲南、貴
州、廣西、重慶、四川、陝西。北京市十個遠郊區縣爲:通州、房山、門頭溝、順義、昌
平、大興、延慶、懷柔、密雲、平谷。 3、支援西部的畢業生享受哪些獎勵?市教委對非
西部生源志願去西部工作的畢業生髮給榮譽證書。北京生源畢業生可保留北京市戶口。 4
、京外生源畢業生留京就業有什麼規定?畢業生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非英語專業的畢業
生英語需通過國家四級考試,並符合學校畢業推薦留京的條件。京外生源的統分畢業生在
京就業,留在中央部委單位的由國家人事部批准,北京市屬單位的由北京市人事局批准。
5、留京計劃單列的範圍是什麼?教育系統、部隊、國家機關、遠郊區縣、高科技園區單
位、重點保證單位。 6、市屬院校師範生如何就業?首都師範大學、首都體育學院的北京
生源統分畢業生實行90%在基礎教育系統任教,10%可到其他教育單位任教的辦法。北京
聯合大學職業技術師範學院的統分畢業生在本市中專、技校、職業高中及普通中小學範圍 
內就業。遠郊區縣生源的市屬院校本、專科畢業生原則上回原區縣就業。 7、高師預備班
畢業生如何就業?高師預備班畢業生按招生錄取時的協議就業。 8、高職畢業生如何就業
?高職畢業生實行不包分配、自謀職業的就業制度。按照北京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文件,北
京地區高等學校的高職畢業生使用北京市教委統一印製的《北京地區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
報到證》。京外生源高職畢業生一律回生源省市就業。 9、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如何
就業?(1)畢業生進入駐京中央各部門就業的,應到中組部辦理相關手續;畢業生進入國
務院各部門就業的,應到國家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2)畢業生進入北京市屬各單位就業
的,應到北京市人事局辦理相關手續;(3)外地生源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由用人單
位人事幹部集中爲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10、組織關係如何轉換?黨員:市屬局、總公司
接收的黨員畢業生,其組織關係開到市委組織部;區、縣接收的黨員畢業生,組織關係開
到區、縣委組織部;中央、部委及直屬單位接收的畢業生組織關係開到其接收單位。 
北京:2003年吸收畢業生政策 
一、北京市對引進接收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了調整:
  引進接收碩士、博士非北京生源畢業研究生,按照學用一致的原則,不受專業,數量 
限制。
二、引進非北京生源本科畢業生政策也做了相關調整: 
允許用人單位接收已列入“211工程”的外省市地區院校的優秀畢業生;對於中關村科技園
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引進接收北京地區非北京生源本科畢業生不做數量和專業了限制;對於
急需人才的國有大中型企業,經主管部門推薦,市人事局批准後,引進非北京生源本科畢
業生數量上予以保證。
  另外,《中關村科技園區條例》規定:凡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
應屆畢業生受聘於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高等新技術企業,可以直接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
《北京市200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對此條例進行了細化,中關村引進北
京地區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將不再受進京指標限制。
  凡北京生源畢業生自願到西部工作臺,戶口可落在北京,並建立《北京生源畢業生到
西部就業聯繫卡》。在西部工作滿三年可隨時申請調回北京,回京後憑就業聯繫卡由政府
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爲其推薦工作。

全國部分省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2、上海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上海生源畢業生:指考入大學之前戶籍是上海市常住戶口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非上海生源
:指考入大學前戶籍是上海以外其他地區常住戶口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非上海生源畢業生 
進滬工作,必須辦理《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申請表》(即所謂的“藍表”)。 
上海市落戶藍表評分政策(2004年度) 
審覈評分規則由基本要素分、導向要素分和附加要素分三部分組成。其中,基本要素和導
向要素兩項滿分爲100分。 一、基本要素分 滿分90分,由個人要素和單位要素兩部分組成
,個人要素部分包括最高學歷、畢業學校 、學習成績、外語水平、計算機能力、獎勵表彰
等6項內容,單位要素包括信譽度、薪資待 遇、聘用時間等3項內容,各項要素的分值及具
體計分標準如下: {一}個人要素 1、最高學歷項(最高分爲30分) 博士 30分 碩士 27分 
雙學位 24分 本科 20分 專科 10分 2、畢業學校項(最高分爲15分) 列入"211工程"建設
計劃的高校 15分 未列入"211工程"建設計劃上海高校, 國務院各部、委、辦、局所屬
高校 12分 其他高校 5分 3、學習成績分級項(最高分爲10分) 特級(畢業研究生) 10分 一
級(各科成績合格,必修科目無"60分"的) 10分 二級(各科成績合格,必修科目"60分
"不超過5門的) 8分 三級(各科成績合格,必修科目"60分"不超過9門的) 6分 四級(成績
有不合格現象,或必修科目"60分"超過9門的) 0分 (注:"60分"的含義包括成績爲6
0分或者"及格"或者補考合格等情況。) 4、外語水平項(最高分爲8分) 畢業研究生 8分 
通過cet-6級或專業英語八級 8分 通過cet-4級或專業英語四級 7分 藝術類或體育類專業
外語課程合格 7分 5、計算機水平項(最高分爲7分) 畢業研究生 7分 理科類計算機高級
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 7分 文科類計算機中級水平 7分 理科類計算機中級水平 6分
文科類計算機初級水平 6分 藝術、體育類專業 6分 無以上情形 0分 6、獎勵表彰項(最
高分爲10分) 經認定的國家級獎勵表彰 10分 省級(含自治區、直轄市級)"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或其他經認 定的省級獎勵表彰 5分 校級"三好學
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 2分(每次1分,不超過2分) (注:以上獎勵表
彰僅限在高校就讀期間所獲獎勵表彰。) (二)單位要素 1、信譽度項(最高分爲5分) 良好
(受到高校及畢業生較高評價) 5分 一般(初始狀態或無優劣記錄情況) 3分 差(有不合法用
工現象) 0分 2、薪資待遇項(最高分爲3分) 擬定轉正月工資3000元(含)以上 3分 擬定轉
正月工資1500元(含)以上3000元以下 2分 擬定轉正月工資1500元(含)以下 1分 機關、事
業單位 3分 3、擬聘用時間項(最高分爲2分) 聘用時間三年或以上 2分 聘用時間一年以上
三年以內 1分 聘用時間不滿一年 0分 二、導向要素分 根據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經濟社會 
發展總體目標,以及上海人才的供需狀況,積極鼓勵 和支持重點領域的重點產業(行業)招
聘急需的專業人才,遵循專業對口、崗位對應原則, 依據《上海市專業人才開發目錄》,
給予0-10分。 三、附加要素分 附加要素包括的具體要素項及分值如下: (一)發明專利
項(最高分爲5分) 擁有發明專利 5分 無以上情形 0分 (二)自主創業項(最高分爲5分) 1、
在本市自主創業,且任董事、經理、負責人等 5分 2、 無以上情形 0分 (三)其他符合國
家和本市法規規定條件的,最高可得20分 四、標準分標準分爲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申請上
海市戶籍的基本資格分,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申 請進滬就業,其各項要素累積分值高於
標準分的,可辦理上海市戶籍。標準分每年由上海 市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公佈。 


2004年上海最新就業政策 
上海2004年將加強培養灰領人才   2004年,上海市將加強‘灰領’人才的培訓工作,使
高技能職業人才佔技術性從業人員的比重在去年提高到9%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到12%。
上海市將重點開展高技能職業人才培訓,繼續實施分類指導的多層次職業培訓。對青年求
職者,將穩步推進“青年職業見習計劃”;對有志創業者,將深入開展創業培訓;對在校
大學生,則繼續實施“雙證書制度”(即畢業證書和《高校學生職業資格證書》),並啓 
動“高校學生職業資格培訓經費補貼”辦法。


  


  


3、天津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天津市關於普通高等院校非津生源進津就業實施辦法 
畢業生進津就業辦理手續: 1、凡接收外地生源畢業生的單位均應辦理資質認定手續。經
資質認定合格者可接收外地生源。 2、經資質認定合法用人單位必須於當年一月十五日底
前將非津生源畢業生需求計劃(含本市院校外地生源)歸口報主管區、縣、局(總公司)
。由區、縣、局(總公司)彙總後,統一報天津市教委就業處登記。三資、民營、私企、
獨資及其他單位亦可直接向市教委就業處申報需求登記。未報需求計劃的單位不得接收非
津生源畢業生。 3、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計委根據本年度社會及經濟需求與畢業生資源情
況,特別考慮本市重點國有大中型企業、高新科技產業的需求,以確定本年度天津市重點
引進的專業畢業生。 4、凡需求計劃經教委就業處登記備案後的用人單位由其主管本市各
區、縣、局、總公司(集團)及高校畢業生主管部門於當年二月份統一到天津市教委就業
處領取畢業生進津就業申請表,由其發給下屬用人單位或畢業生。無上級主管的單位經資
質認定合格者可直接到天津市教委就業處領取。凡關係掛靠在人才服務中心的單位要出具 
該單位與服務中心簽訂的人事代理協議書,無人事代理協議書的單位不予辦理。用人單位
與學生要如實填寫、填全申請表內容。 5、各學校和用人單位將天津教委批准進津就業人
數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列入當年就業方案,學校據此進行派遣。外地院校畢業生憑進津就
業登記表及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到津就業。市教委審覈有關計劃後,辦理報到手續。
6、畢業生在市教委辦理報到手續後,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給予辦理進津落戶手續。 二、
其他問題: 1、外地生源畢業生進津就業工作的申報,登記工作在當年的12月底結束。 2
、外地生源畢業生進津就業報到後,不再辦理改派。凡要求改派的,一律退回原畢業學校
。 外地生源必須有實際接收單位。凡人事關係掛靠在中介機構,並無實際接收單位的畢業
生,不予以辦理進津手續。 3、中央部委駐津單位,接收部委外院校及安置部委內院校非
津生源畢業生均依照上述辦法辦理。因崗位特殊需要需安置、接收部委內所屬院校本科以
下優秀畢業生的,要單獨申報,並納入主管部委畢業生就業計劃。 


  


4、重慶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2004年重慶最新就業政策 
大學應屆畢業生個體創業免交33種費用 
  重慶市出臺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凡是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大學生,申請從 
事個體經營的,一年內可以免交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和衛生許可證費等33種費用。
  應屆畢業大學生從事個體經營,只需出具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證和工商部門批准經
營的有效證件,經收費單位覈實後,就可在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一年內,免交登記
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但是從事國家限制行業個體經營的,如建築、娛樂、
廣告、網吧等,不能享受此類免費待遇。
重慶就業限制全面突破 
??2004年重慶市取消了對畢業生到重慶就業的所有限制,保證對所有不同就業形式的畢
業生提供檔案管理和戶口入籍。
??重慶市2004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的主要內容有:一是取消不利於畢業生就業的各
種限制,凡志願到重慶市就業的畢業生,只要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不受學
校、專業、學歷和生源限制,有關單位、戶口和檔案管理機構應爲其辦理相關手續。
??對已就業的畢業生,可根據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意願在規定的部門或機構予以管理。對
在市外就業的重慶籍畢業生,若市外就業單位不能解決檔案、戶口管理的,可將檔案、戶
口遷至原籍。對未就業的畢業生,根據本人意願,可申請將檔案、戶口遷回原籍或由大中
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託管。    


  


  


5、廣東省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5.1、廣州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廣州市引進本科以上畢業生政策 
一、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是實施人才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人才資源優化配置、加快廣州
市現代化建設進程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領導要切實加強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有關
部門要相互配合,爲畢業生辦事實、開綠燈,保證引進本科以上畢業生人才渠道暢通。二
、大力引進碩士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只要落實就業單位,實施不限生源、不限專業、不限
單位、不限時間“的政策,吸引這些畢業生到廣州市工作。三、鼓勵本科以上畢業生到非
國有企業工作,中國南方人才市場及各級政府人才交流中心優先爲其辦理人事行政關係掛
靠手續,並緩收其兩年的掛靠費。四、接收本科以上學歷的非廣州生源畢業生所需的人口
機械增長指標予以優先保證。五、廣州市實行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總編制範
圍內,接收大學畢業生不再受每年職工人數計劃指標限制,實行增人計劃指標實報實銷。
六、分配到廣州市機關、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的大學本科以上的畢業生,仍實行一年見習
期。在見習期間,可不實行見習期工資待遇,按同類學校畢業生的定級工資標準執行。其
津貼、補貼按科員、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標準發給。七、簡化畢業生就業審批程序,各類 
企業接收廣州市生源畢業生及外地生源本科以上畢業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後,抱市
人事局優先辦理。畢業研究生即到即批,本科生三日內辦復。 ????八、簡化辦事程序,減
少畢業生就業的中間環節,外地生源本科以上畢業生報到後憑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糧食
關係證明及入戶指標卡,經市公安局(控人辦)審覈後直接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入戶
手續。 ????九、對已受聘在廣州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如本人要求,用
人單位需要可報市人事局辦理調入手續,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增人計劃指標實
報實銷,不受限制。 ????十、派遣後仍未落實單位的廣州生源畢業生由市高校畢業生就業
指導中心及各級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場繼續推薦就業,市人事局給予辦理就業手續。 


另外: 
一、外地生落戶口只需籤兩年勞動合同
非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外語四級證書的畢業生,只
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勞動合同,即可遷入廣州市非農業戶口,而以往非廣州生源都需與
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 
二、廣州市放寬對大學本科畢業生入戶限制 
外地本科畢業生只要在廣州找到專業對口工作,或在廣州自己創業,即使單位性質是私營 
、外資企業,均可申請正式廣州市戶口。
  從政策上看,大學本科基本上只要符合非師範類,專業對口,崗位對口等3個條件的就
可申請廣州市戶口。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才條件就更寬鬆,實施“不限生源、不限專業、
不限單位、不限時間”等4不政策。
三、對外語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接收非廣州生源非外語專業本科以上畢業生其英語水平最低通過國家4級水平考試(體育及
藝術類畢業生的外語水平暫不做規定);嚴格控制非廣州專科畢業生入穗就業。


  


  


5.2、深圳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深圳確定明年畢業生接收方向 財經、理工類優先 
深圳市目前已經確定了2005年畢業生的接收工作,重點引進高層次和急需人才,優先保證
高新技術企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等單位的需要,財經、理工類及本市生源畢業生將優
先接收。
從嚴控制行政文祕人員
深圳市2005年接收市外高等院校畢業生範圍和條件,主要是國家教育部直屬、其他部委所
屬和部分省屬院校本科以上並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或四級以上合格證書的財經類、理工類及
深圳市社會經濟發展急需的其他專業的畢業生(碩士以上研究生和本市生源研究生不受此限
制)。2005年重點引進的專業爲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氣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生 
物工程等,而控制的專業則包括哲學、社會學、教育學等。
在引進人才方面,優先保證高新技術企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經濟效益好的單位的需
要;對效益差和失業(下崗)人員較多的單位和市內較飽和的行政、文祕等專業人員則要從
嚴控制。
優先接收本市生源
2005年深圳市大中專院校和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畢業生數量超過1萬名,這些畢業生是深圳
市自主培養和輸送市外培養的符合深圳市經濟發展需要的人才。市人事局要求各單位在崗
位空缺的情況下,如果接收畢業生的專業與深圳市畢業生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應優先接收
安排深圳生源的市外院校畢業生或本市院校畢業生。
11月下旬“雙向選擇”
深圳市人事局將採取“網上招聘”、“內地招聘”和“雙向選擇大會”等多種形式吸納人
才。10月下旬將組織若干個招聘團,主動分赴市內外高校比較集中的地方招聘優秀畢業生
;主動到長三角、珠三角以及沿海地區經濟比較發達的和人才密集地區引進優秀人才;11
月下旬將在深圳舉辦“畢業生雙向選擇大會”。
爲了給企業和畢業生提供更多相互瞭解的機會,企業可以與高校合作,或者委託深圳市人
才服務中心,建立畢業生實習基地。用人單位上報實習崗位需求,分期分批在“深圳市畢 
業生就業市場”網站公佈;另一方面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用人單位對實習生的需求與
高校進行聯繫,組織用人單位與高校、實習生進行洽談和麪試,協助三方簽訂實習合同。


  


  



6、浙江省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浙江吸收畢業生相關政策 
爲了吸引更多的人才來浙江創業,浙江省推出針對引進畢業生的優惠政策:凡獲學士學位
以上的外省籍大學畢業生來浙江工作,不論有否落實工作單位,均可由浙江省人才交流中
心或浙江省內其它市地人才交流機構代爲接收,落戶浙江。落戶在人才交流機構的畢業生
,可通過自主擇業、雙向選擇等途徑落實具體工作單位,也可由人才交流機構推薦就業。
畢業生如要自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需申領工商營業執照的,可由當地人才交流機構出
具有關證明。
6.1、杭州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杭州大力鼓勵高學歷畢業來杭就業,凡願意來杭州市就業和創業的畢業研究生,可先落戶
口,後落實就業單位。
1、 本科畢業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杭州市用人單位需要,都可以招聘引進。
外地生源大專進市區就業,符合下列條件並落實就業單位的,可以招聘引進: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通信工程類、生物工程及藥學類、經濟貿易類、企業管理類、機械電 
器電子類、建築工程及環境保護類、化工類、模具專業、高級護理專業、服裝設計及工程
類以及稀缺專業且專業對口的單位或崗位就業的畢業。 
大專黨員畢業或省級優秀畢業生、工科類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 
大專畢業生系原杭州知青子女。
對杭州市“兩港三區”建設需要和列入浙江省“五個一批”重點骨幹企業所需要的大專畢
業生,可不接受上述條件限制。
3、普通高校應屆生進杭落戶不再審批。
應屆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進杭落戶,改爲落戶所在地派出所審覈登記。普通高校本科以
上學歷(含本科)的畢業生,憑《畢業證書》、《戶口遷移證》、同意落戶證明即可申請
辦理落戶手續。其中落戶在人才開發中心的,由中心出具同意落戶證明;落戶在單位的,
由單位出具證明;落戶在親友家的,由親友出具證明、提供戶口簿;本人在杭擁有住房的
,可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辦理手續。對普通高校專科(含高職)學歷畢業生,專業對口並
且在杭州市落實就業單位的,除上述材料外,在辦理手續時需提供《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
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經勞動(人事)部門鑑證的勞動(聘用)合同。 


  


6.2、寧波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寧波實行大中專畢業生“無門檻”就業 
大中專畢業生無論是本地生源還是外地生源,均可在寧波全市範圍內就業;江浙滬三地高 
校畢業生,可以保留一方戶籍到另外兩地就業。 
  同時,寧波市實行大中專畢業生“無門檻”就業——無論是本地生源還是外地生源的
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均可在全市範圍內就業,均可接受和落戶;高校畢業生可先落戶後就業
;畢業研究生不受單位性質、人員編制限制,均可在寧波市各級機關自主擇業;接收博士
研究生給予一次性的易地安置費。 


  


  


7、江蘇省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江蘇最新就業政策——大學畢業生有科研成果即可無償創業 
高校應屆畢業生有自己的科研成果,就能無償“享受”政府對相關科研項目的資助來進行
個人創業。 
江蘇省頒發的《關於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科研人員創業的若干措施》第七條規定:“鼓勵
和支持大學生、研究生畢業後返回自己的科研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或科研中介服務企業。
高校學生畢業當年,經學校和成果完成人同意,可無償實施由政府資助的科研成果產業化
,並可在無償使用期兩年內優先購入成果產權或按有關規定與學校另籤成果轉化協議。企
業在註冊登記、稅收、銀行貸款等按現行有關規定優惠辦理。”
江蘇開闢特困生“綠色通道” 
?江蘇高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爲畢業生提供人事代理、檔案託管、戶口、黨組織關係掛靠 
、養老保險金的繳納、代辦就業手續、辦理轉正定級、職稱評定等一系列服務。對未就業
的畢業生免收檔案保管費,給畢業生留有充分選擇職業的空間。一旦畢業生找到合適的工
作,中心將盡快爲其辦理相關的就業手續。中心還建立畢業生就業登記制度,畢業生可到
中心進行求職登記,中心將爲其推薦合適的工作。中心還開闢了就業“綠色通道”,爲家
庭困難的畢業生提供免費職業技能和就業技巧的培訓,並優先爲其推薦就業機會。 


  


7.1、南京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南京畢業生就業政策 
有接收單位,即可落戶南京
  普通高校畢業生與南京市用人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並辦理相關手續的南京
市均可接收;對暫未落實單位、願意到南京市工作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採取"先接收
後就業"的辦法;對非南京籍中專生,用人單位確需接收的,事先應報市畢業生就業辦公
覈准;對已派遣到外地尚未落戶的往屆畢業生,符合南京市接收政策的,經單位申請和市
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覈准後,可辦理接收手續。
爲國企新建民企外企優先服務
  對南京市國有大型企來、重點企業集團、重點工程項目和高新技術產業引進畢業生,
對南京地區新建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各類新設研發機構引進畢業生,給予優先服務 
。各級人事部門和市畢業生就業辦公室要主動與教育部門和有關院校加強聯繫,採取重點
推薦、特殊專業人才定單式配送、組織進校招聘、確定畢業生實習定點單位、在校研究生
實踐基地和對在校生實行定向資助等形式。
行政事業單位進人要公開招考
  事業單位接收畢業生,應在當年下達的進人計劃內進人,按照有關規定,進人原則上
實行公開招聘與考覈相結合的方法,擇優聘用。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在編
制內接收畢業生的,要按照上級人事部門的部署,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公務員
錄用程序,由市統一組織公開招考,擇優錄用。
畢業生自主創業減免相關稅費
  放寬政策,鼓勵畢業生自主創業。對自主創辦企業和從事個體勞動、個體經營的畢業
生按有關規定,給予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稅收的減免。自謀職業畢業生在人才服務機構
辦理人事代理,並交納養老保險金後,可計算工齡。
另: 
一、畢業生就業實行見習期 
  2004年起,在南京落戶工作的畢業生將告別就業試聘制,實行見習期管理制度,畢業
生就業不再有“試用期”。南京市要求企業接收2004屆畢業生時,應與其簽訂《畢業生就
業協議》,並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不少於一年,其中見習期爲6至12個月 
,合同中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見習期內,單位和畢業生雙方共同執行見習期管理規定,
共同遵守雙方達成的協議和簽訂的勞動合同。畢業生見習期內按規定接受就業培訓,培訓
結果作爲畢業生見習期滿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和晉升初級職稱的必備條件。見習期滿經考覈
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機關和事業單位接收畢業生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對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合同)的應屆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或被錄用爲國家公務員(含參照部門)
,根據有關規定,不視爲違約,用人單位不得收取違約金。 
二、畢業生“先落戶後就業”可在網上申請報名 
“南京畢業生就業網”已經開通“戶檔掛靠”模塊,接收欲在南京市就業的暫時沒有落實
單位的應屆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先落戶、後就業”的申請報名。
  具體申請步驟爲:對欲在南京市就業的暫時沒有落實單位的應屆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
歷的畢業生,可通過“南京畢業生就業網”進入”畢業生服務區”,點擊“戶檔掛靠”模
塊填入個人簡歷,在網上向南京市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批准後可持本人《畢
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原件到畢就辦辦理接收手續。畢就辦覈對、審覈後出具《畢業生接 
收函》。畢業生憑接收函回學校辦理《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畢業生報到後,檔案
委託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進行人事代理,未就業兩年內免收檔案管理費,戶口掛人才服務
中心集體戶口上的一次性收取200元戶籍掛靠費。 
三、往屆畢業生也可落戶南京 
南京市出臺有關政策,放寬畢業生引進範圍。凡普通高校畢業生,不論應往屆和是否就業
,都可在該市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理接收手續,並可在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戶
籍掛靠及檔案託管手續。
往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接收函》返回學校辦理《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即
可到南京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辦理戶籍掛靠及檔案託管事宜;已到單位報到的畢業生,
憑《單位委託人事代理書》、《畢業生報到證》、《戶口遷移證》辦理相關事宜。未就業
的畢業生,可直接登錄南京畢業生就業網的戶檔掛靠模塊,在網上提出申請後,辦理相關
手續。 


  


  


8、福建省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8.2、福州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福州:2003年吸收畢業生相關政策 
???? 福州市政府宣佈, 凡是該市緊缺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只要在福州人才儲備中心備案
,就業前一年即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生活補助費230元。 
  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成立福州市人才儲備中心的通告》,凡屬福州高新技術產業
、支柱產業、新興產業、重點工程緊缺和急需的人才,主要是全國各地高等院校應屆與往
屆(三年內)的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電子工程與信息科學、海洋技
術、生物工程等專業,尚未落實就業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均可進入人才儲備中心。
  福州市政府承諾,進入人才儲備中心的畢業生,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要求在福州落
戶的,公安、糧食部門依據人才儲備中心認定的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戶口,糧食遷移落戶手
續,不受任何指標限制,戶口可落在人才儲備中心集體戶或該畢業生的親友處。


  


  


9、湖北省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9.1、武漢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 從2002年起,應屆生的就業手續,集中到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市、區人事部門及其
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對未就業的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免費提供2年的檔案保管服務。
  對武漢籍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工作的,實行來去自由的政策,根據本人願意,戶口可遷
往工作地,也可留在武漢市。對戶口留在武漢市到西部地區工作的武漢籍畢業生,原系中
心城區戶口的遷回原居住地;原系城郊各區戶口的,可落戶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市、區 
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
  非武漢生源優秀專科、中專畢業和特殊人才,因工作需要到市內就業,經用人單位接
收、主管或代理部門同意,實行准入制度。將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辦法辦理接收手續
;用人單位接收非武漢生源的專科和中專畢業生,由其主管部門同意後,報武漢市畢業生
辦公室批准。
  未就業的武漢生源畢業生,只要找到接收單位,任何時候均可以到武漢市畢業生辦公
室或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就業手續。在外地已就業但未滿一年的大中專畢業生,戶口遷往
外地且仍未入外地戶口,武漢市用人單位因工作急需而錄用的,可以辦理調整改派手續。


另外,武漢在吸納大中專畢業生就爲方面出臺如下新政策:
1、 就業協議不需到市畢業生辦公室備案
  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在武漢市就業,不限專業、不限生源、不限指標、不限時間。
爲減少環節,提高效率,用人單位一旦與本科以上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不需要再到市畢
業生辦公室備案,直接反饋至高校,列入計劃。
2、 對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一視同仁
  畢業生與非公有制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武漢市畢業生辦公室將按照到國有企業就業
的同等條件、同樣辦法審批或辦理有關手續。畢業生的行政、檔案、戶糧關係及轉正、定 
級、聘用等手續均會得到妥善解決。
3、 優秀畢業生可先落戶,後擇業
  武漢市將擴大試行“人才儲備制”,對優秀畢業生實行先落戶、後擇業。1999,武漢
9所高校屬外地生源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落實工作單位的情況下在市人才服務中心
辦理了入戶手續。近年,武漢市儲備高校畢業的範圍已經擴大到了武漢地區所有高校及北
京、上海、西安等地重點高校。
  申請儲備的畢業生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在高校榮獲省、市級優秀學生或學生幹部稱
號的;有經省、市級有關技術、專利部門認定的創造發明、技術革新、產品專利等成果的
的;英語通過國愛六級或計算機通過國家二級的;工科類、財經類專業的。
4、 試行月最低收入保障線
  對大學本科及上畢業生,有條件的企事單位試行月最低收入保障線。博士畢業生收入
不低於1500元,碩士畢業生月收入不低於1000元,本科畢業生月收入不低於700元。與此同
時,武漢市特別鼓勵各單位積極吸納博士。對到市屬企業就業的博士,武漢市財政實行每
月1000元至2000元專項資助,資助期爲3年。
2004高校畢業生進武漢就業實行准入登記制度 
畢業生到武漢就業將實行就業登記制和准入制。武漢市人事部門還將實行就業培訓制度、 
免收部分畢業生檔案保管費等新舉措。 
實行就業准入制度 
  對全市企事業單位接收引進的博士繼續實行政府資助經費的政策;對用人單位接收


的碩士、本科學歷畢業生不受限制;對符合條件的非武漢生源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普通
高校畢業生,繼續先接收入戶,後推薦就業;對武漢市企業接收的非武漢生源專科及以下
學歷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實行准入制;對武漢市單位接收武漢生源(含遠城區生源)畢業
生不受限制。 
建立就業登記制度 
  對離校時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武漢生源畢業生,可憑《畢業證書》或《就業報到證》,
到市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和市、區政府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爲其免費提供
就業信息服務。市區人才服務機構兩年內應免收其檔案保管費。 
增加就業服務點 
  在華中科技大學人才分市場、武漢·中國光穀人才市場設立“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
窗口”,促進畢業生就業。 
建立就業培訓制度 
  政府各有關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爲畢業生開辦各種職業培訓班,爲畢業生就業創造有
利條件。 


  


  


10、四川省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10.1、成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成都:新人才政策讓畢業生落戶更容易 
凡2001年1月1日以後畢業的外地生源應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在成都市範圍內(含
五城區及高新區)落實了工作單位,可將戶口遷入,按以下順序落戶:本人、配偶或父母
住房所在地、單位集體戶、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
這項畢業生落戶政策較往年相比,至少體現了幾個方面的變化:
落戶對象的適用範圍由本年度的應屆畢業生,擴大到2001年以後畢業的所有畢業生; 
明確了大專以上畢業生不僅僅是國家教委及各部委下屬的普通高校學歷,還包括經國家教
育部門批准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成人教育、民辦高校、自學考試、遠程教育頒發的大
學專科、本科;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專科、本科;國
家認可具有國民教育資格的院校專科、本科; 
明確了畢業生接收單位不僅僅是指國有單位,還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鄉鎮企業、區街企業
、民營科技企業、私營企業、外企駐蓉機構等非國有企業;實行聘用制的國有企業、股份
制企業;實行人事代理的事業單位;其他符合成都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的單位; 
沒有了落戶人數的指標限制; 
放寬了生源、優等生等條件限制,突破過去多數爲“成都市生源”的畢業生才能進蓉的限
制,學生條件與否也由學校說了算轉爲企業說了算。 
成都:2003年吸收畢業生政策 
??? 凡屬本科及其以上層次的外地生源高校畢業生,只要在成都落實了用人單位並按規定
程序辦理了接收手續的,均予接收入戶。對暫時未落實接收單位的外地生源碩士以上研究
生,願意到成都工作的'可實行“先上戶後擇業”的辦法,戶口和人事檔案關係由政府所屬
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先行接收,待落實單位後,再辦理派遣手續。
  錦江、青羊、金牛、成華、武候區(以下簡稱五城區)和高新區範圍內的單位,確因
工作需要接收外地源的專科畢業生,必須是校級以上的優秀畢業生並經市人事局同意。郊
區(市)縣接收外地生源的專科畢業生應視本地的實際情況從嚴掌握。
  凡在一年內尚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本地生源畢業生,應將人事檔案委託政府人事部門所
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代理,戶口等轉回家庭所在地,繼續擇業。在二年內落實單位的
,可以直接辦理派遣手續。申請自謀職業的畢業生檔案及戶口轉至原籍所在街道(含鄉鎮
)。
  各級行政機關原則上不得直接接收應屆畢業生,確因工作需要的,應根據“凡進必考
”的原則,按國家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辦理。國家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接受畢業生應在
編制員額內從嚴控制。
  成都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新政策提出,通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方式,重點保證國 
有大中型企業、高新技術和科研院校的需求,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農業第一線以及非國有
制單位就業。政策規定:本科及以上層次的外地生源畢業生,只要在本市落實了就業單位
,即予接收;未落實接收單位的外地生源的碩士以上畢業生;可“先上戶後擇業”;五城
區範圍內的單位如需接收外地生源的專科生,必須是校級以上的優秀畢業並經人事局同意
;中專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回生源所在地;師範專業畢業生原則上在教育系統內通過雙向選
擇的方式就業;各經行政機關原則上不得接收應屆畢業生。


  


  


11、遼寧省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2004 年就業優惠政策 就業遼西北有多項優惠 
  對主動到遼西北地區和貧困縣的鄉(鎮)、村工作,並紮根上述地區的畢業生取消見
習期,可提前定級。對於到縣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的,可參照到農林一線工作人員享受上浮
工資檔次的政策。
  而到貧困縣鄉(鎮)、村基層工作的畢業生,將減免助學貸款,到省定貧困縣所屬鄉
(鎮)、村工作的,可按助學貸款餘額的 50 %減免;到省定貧困村工作的,可全額減免
助學貸款。減免的助學貸款由省、市、縣三級財政負責償還。對紮根上述地區的,可適當
提高工資和福利待遇。
  對到遼西北和其他地區貧困縣鄉(鎮)一級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單位服務 2 年 
的志願者,給予研究生每人每月 800 元,本科生每人每月 600 元生活補貼,所需經費由
省財政承擔。志願者服務期滿後來去自由,在上述地區紮根的,則享受每人每月 100 元生
活補貼。並可根據本人意願,由工作單位或原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有關證明
,戶口可遷到工作地區,也可落爲生源地的地市級城市戶口。
  對於支援國家西部和遼寧省遼西北地區志願服務者,服務期滿願意報考研究生的,在
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
遼寧出臺20條人才措施 
  遼寧省人事廳出臺20項政策和措施,爲老工業基地振興護航。機關部分崗位試行聘用
政府僱員辦法,特職特薪,最高年薪可達30萬元,這比現在居全國首位的吉林省政府僱員
最高年薪還要高出5萬元。   從2004年開始,來到遼寧創業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將不再
受戶口、編制所限,儘可展示自己的聰明。以前在機關單位工作是一個臺階一個臺階地走
上來,而且只有同級之間纔可以調動,現在來去自由的“引進人才綠色工作證”制度,將
成爲人才的尚方寶劍。符合條件的,到機關可直接聘任中層領導職務或同級非領導職務;
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將不受編制限制;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可直接認定和聘
任專業技術職務。解決人才進不來或是進來留不住的問題。並且,在機關部分特殊崗位試 
行聘用政府僱員辦法,可以說這是公務員體制外的另一種體制,防止了人才利用上的“一
刀切”。對於省重點工程項目、國際商務談判、電子信息化建設、金融風險防範等特殊人
才,實行特薪,最高年薪可達30萬元。  根據規定,入選百千層次的人選晉升一級職務
工資。百人層次人選聘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千人層次人選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年內不佔用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數額,並重點推薦“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申請國家公
出國留學。  在此之前,遼寧的民營企業被限制爲只能招3-5個博士後,而在新出臺的
20條政策和措施中規定:全省各類所有制企業可以敞開招收企業項目博士,凡進入企業從
事博士後研究者均給予6萬元的經費資助。另外,事業單位可以爲技術、技能帶頭人發放津
貼,使收入分配向一流人才、關鍵人才傾斜。津貼標準由單位根據創收和個人創造效益情
況自行確定。  鼓勵事業單位採取簽約制、項目承包、聘用客座等人才智力柔性流動的
方式,在支付薪酬時,可爲單位核增工資總額;事業單位可向社會租賃人才和智力,並從
收益中提取相應的酬金;專業技術人員和使用人才在完成本單位任務並保護原單位知識產
權、商業祕密的前提下,可以到社會兼職或從事季節性、流動性、項目性工作,實行兼職 
兼薪。同時,也可以通過向社會推薦等方式輸出富餘人才,單位在所得報酬中提取佣金,
不僅使人才資源得到了高效的應用,也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  此次遼寧省人事廳出
臺的這20項措施打破了海外人才被崗位和報酬卡住進不來的局面,填平了從國有企業到民
營企業這道不可逾越的鴻溝,以最大的支點架起了工資這一留住人才的槓桿。爲了使市民
更好地瞭解此次出臺的這20項措施,遼寧省人事廳首次公開熱線電話:024-23448316、02
4-23448317。   
遼寧省完善政策措施實現高校畢業生無障礙就業 
遼寧省在日前出臺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系列措施中提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可享受下
崗失業人員就業所享受的所有收費優惠政策和稅收減免政策。 
  全國各地目前都爲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大力推進政策創新和體制創新,實現
“無障礙就業”。遼寧省提出,各級政府單獨設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基金
,將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申請小額貸款擔保納入各級政府設立的下崗失業人員

額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擔保基金。遼寧省財政已爲此安排5000萬元專項經費。遼寧省
還取消落戶限制,變審批製爲准入制,建立畢業生就業“綠色通道”。 
11.1、遼寧省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瀋陽:本科以上畢業生可先落戶後就業 
遼寧瀋陽市人事局規定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先落戶後找工作,同時取消了專科生到沈
陽工作的專業限制,以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 
  新政策規定,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到瀋陽市工作,可先辦理落戶手續,後找接收單位
;其人事檔案由瀋陽市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管理;戶口可落在瀋陽市畢業生就業指導
服務中心集體戶口,也可以落在親朋好友家。凡畢業生兩年內落實就業單位的,由瀋陽市
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理就業手續。
  新政策規定,省屬以上院校專科(含高職)畢業生到瀋陽就業,須先找到接收單位,
後辦理畢業生就業落戶手續。


  


  



12、西部引進高校畢業生政策 
四部門聯合十項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服務西部 
爲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
四部門又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參加2004
年西部計劃的志願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十項優惠
政策: 一、服務期間志願者享受每月600元/人生活補貼,在西藏服務的,每月800元/人
,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願者入學前戶籍所在省省會城市和服務省省會城市之間的距離 
劃分爲不同的等級確定,按年發放。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等保險。二、服務期間
計算工齡,黨團關係轉至服務單位。服務期間,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學校。三、服務期
間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團委副書記、學校及其它服務單位的管理職務。四、服務期
滿考覈合格,報考研究生的,總分加10分。五、服務期滿考覈合格,可以應屆高校畢業生
身份報考國家機關公務員。報考中央國家機關和東、中部地區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優
先錄取;報考西部地區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六、服務期滿將對志願者做出鑑定,並
存入本人檔案。考覈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爲志願者服務經歷和就業、創業的證明。七、
在錄用黨政機關公務員和新增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優先錄用、招聘
志願者。八、服務期爲1年、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銅獎獎章。服務
期爲2年、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秀的授予中國青
年志願服務金獎獎章,表現特別優秀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傑出青年、
中國十大傑出青年志願者等評選。九、服務期間,享受往返於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與服務地
之間每年4次火車硬座票半價優惠。十、對於上學期間辦理助學貸款,服務期間還貸確有困 
難的,各高校應積極協調銀行等有關方面,爲其展期還貸提供幫助。


  


  


13、其他關於高校畢業生的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將享受哪些鼓勵政策 
凡應屆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
、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登記類和管
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地方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將爲其提供所有的人事
代理。
  從事個體經營可以免交的收費項目有: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
同鑑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2.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3.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
預防接種勞務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
4.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
5.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鑑證費、職業資格證書費。
6.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
7.菸草部門收取的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費。
8.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
目。
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將享受的優惠政策 
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公安機關將積極放寬建立集體戶口的審批條件。勞動
、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將爲這類畢業生提供集體戶口、人事代理、存放人事關係等
服務,同時還將代辦人事關係接轉、人事檔案管理、轉正定級、黨團關係、專業技術職務
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社會保險金繳納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