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論文答辯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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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3月1日——3月31日,下半年9月1日——9月30日)持“實踐性環節考覈申請表”(考生到所在盟市自考辦申請領取)及答辯費到內蒙古師大文學院報名,報名後方可參加本次論文答辯
  二、考生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本次答辯,可在答辯十天前向內蒙古師大文學院申請延期到下次答辯,如在兩年內不參加答辯,內蒙古師大將視爲缺考,答辯成績爲不及格。

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論文答辯須知

三、考生報名後半月內將本人確定的論文題目電話通知內蒙古師大文學院,內蒙古師大文學院根據論文題目確定指導教師。

四、論文題目確定後不得擅自改動,如有特別情況確實不得不改動題目者,須向內蒙古師大文學院提出申請,否則,不得參加答辯。

五、考生在撰寫論文過程中應經常與指導教師聯繫。論文寫完寄給指導教師審閱,指導教師提出修改意見後,考生應按要求修改,直至指導教師認定論文基本合格。

六、論文字數不得少於8000字。

七、論文定稿後,由考生本人按論文格式要求用A4打印紙打印一式六份,並交一張用WORD錄入的論文軟盤。

八、論文要求加裝有考生准考證號、姓名、論文題目、指導教師等內容的封面。

九、考生必須在答辯十天前將打印的`六份論文呈交內蒙古師大文學院,凡不能按期交論文的考生視爲自行放棄本次論文答辯。

十、考生交論文後,內蒙古師大文學院將對所有論文進行覈查,凡發現是從書刊、雜誌、網絡中抄襲的論文,一律按不及格處理,考生今後也不得再參加論文答辯。

十一、考生在答辯前必須呈交下列材料:

1.“內蒙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論文申請表”一份;

2.專科畢業學歷證書複印件一份;

3.准考證複印件一份;

4.自學考試本科段合格成績單複印一份;

5.畢業論文一式六份;

6.論文軟盤一份;

十二、考生論文答辯時持所在盟市自考辦發放的准考證參加答辯。

十三、答辯後兩天內公佈成績,領取成績合格證。

十四、本次論文答辯時間爲200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