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離職證明怎麼辦?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幫到您!
如果員工辦理入職時,無法提供上家單位的離職證明,應該怎麼做?
小薪你好。
如果員工辦理入職時,無法提供上家單位的離職證明,應該怎麼做?
1.首先和員工進行溝通,瞭解其無法提供的原因,必要時做背景調查;
2.可以讓員工籤一份承諾書,承諾和上家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但小薪提醒這份免責聲明也不具備法律效應,一旦給前面公司造成損害,就面臨着承擔連帶責任風險,具體情況要具體對待,各位HR還需仔細考量再做定奪。
原公司離職證明模板一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原公司離職證明模板二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08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人事專員職務,至20xx年06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原公司離職證明模板三
XXX 同志於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職於XXX公司,於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