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證明(15篇)

學識都 人氣:3.05W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寫過證明,肯定對各類證明都很熟悉吧,當我們要想證明某個事實是真的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出具證明。我們該怎麼擬定證明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離職的證明,歡迎大家分享。

離職的證明(15篇)

離職的證明1

茲有______(姓名)同志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______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申請離職,並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後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的證明2

  離職證明

茲有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該員工從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本公司從事 XXX 工作。

該員工已於XXXX年XX月XX日與本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已辦妥一切與勞動關係相關的手續。

特此證明

   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離職證明用途

1、去勞動就業保障局辦理失業證,需要提供解除離職證明;

2、勞動者去社保局辦理轉移手續手續,需要出具離職證明;

3、勞動者重新找工作,入職前,新公司人事部要求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

4、勞動者創業,那麼需要提供離職證明和失業證,那麼會享受優惠政策。

5、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離職的證明3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離職證明很重要嗎。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爲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你作爲一位應屆的大學畢業生,目前公司以你們還沒正式畢業爲由,只簽了爲期六個月的《實習協議》,實際上實習協議與勞動合同還是有差別的,如果你不申領失業保險金,作爲應屆畢業生而言,本律師認定該離職證明對你並不重要。

當然,你要離開該公司,也應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將公司交付的辦公物品返還公司、未完成的工作事項告知接班的同事,不能不告而別。

另外,本律師認爲公司要求提前三天通知單位是合理的,畢竟公司要安排新的人員接替你的崗位,這也需要給公司一定的準備時間,離職證明《離職證明很重要嗎》。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已於xx-xx年xx月xx日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該人員離職後,我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結構等仍滿足相關資質標準要求。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離職的證明4

離職證明單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1月0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的證明5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爲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於20__年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爲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離職的證明6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__年__月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離職的證明7

沒有籤合同必須有離職證明的規定。如果沒有解除前面的協議,就與新的公司發生勞動合同關係對新公司的不妥的。公司可能被起訴,對你的前程也不利。不一定要的。主要是怕新的單位要,他們需要證明你在以前那單位上過班並且已經交接完畢,防止你工作沒交清而影響他的工作新單位要離職證明的目的是確定你是否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依據是:勞動法第99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看來你的新單位做得還比較正規。你與原單位沒有籤合同與開離職證明關係不大,簡單的作法是:你自己起草一份離職證明之類的拿回原單位蓋章、簽字即可。不需要很正規的,只要證明你已經與原單位沒有勞動關係即可。

離職的證明8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離職,幾乎是一般人的職業生涯中都要經歷的事情。正確的離職,會將你帶入職業成長的快車道,而錯誤的離職,則將你帶往職業生涯的停車

離職的證明9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_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____年__月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

…………………………………………………………………………………………

離職的證明10

茲證明__自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部門__崗位,至__年__月__日因__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__”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的證明11

目前很多人還不知道離職證明的作用,有的人找到了新工作,新公司要求交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這時纔開始回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提醒大家,爲避免事後補救的麻煩,大家在離職時注意向原單位申請開具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什麼?

離職證明是指員工離開原公司時,由原公司所開具的關於該員工受僱情況的證明。

離職證明到哪裏申請?

離職證明可以由本人在離職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申請開具,人力資源部可以證明員工的受僱日期、擔任職位、離職原因等信息。

離職證明的作用

離職證明通常是爲了證明員工已經和以前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爲避免人事糾紛而開具的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申請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1.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2.因爲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離職證明怎麼寫?離職證明範文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自 年 月 日入職我公司擔任 職務,至 年 月 日因 原因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章)

年 月 日

離職證明的作用

1、用人單位防止就業人員同時兼任兩分以上工作,減少公司機密泄露的機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單位擔心你和原單位還有未了結的涉及勞動關係方面的事情。如果他錄用了還未與原單位解除勞雲動關係的勞動者,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爲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爲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爲共同被告。

3、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沒有離職證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該單位的員工,社保中心不會受理你的任何請求,無論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均需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起碼是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的通知書。

有社保轉移單也能證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過,但離職證明主要是瞭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主要是擔心求職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現象,如被前一家公司開除或辭退的話,則一般是不會幫你開立證明的。所以有一個就最好了,說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認可。

可以的,也是應該的,新單位擔心你和原單位還有未了結的涉及勞動關係方面的事情。如果他錄用了還未與原單位解除勞雲動關係的勞動者,

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請參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爲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爲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爲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爲共同被告。

離職證明有什麼作用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爲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後,需要持本單位爲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爲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係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離職的證明12

員工_____,擔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正規版:

勞動關係終止確認書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爲甲方職工,於20xx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離職的證明13

茲證明女士,身份證號碼xxxxxx。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擔任職務。

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交接工作,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武漢XXX公司

人事部

20xx年x月x日

離職的證明14

  離職證明

茲證明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_____部職員,在職時間爲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xxx公司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5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爲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於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爲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乙方簽字:xx

甲方代表簽字:xxx

TAGS: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