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最新政策全面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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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萬留學生計劃已經付諸實施,並且今後很長一段時間不會有改變。

日本留學最新政策全面解讀

2、2008年10月期生的整體批准率爲75%。其中福建學生的批准率爲5%。福建學生佔了申請人數1/3。08年10月生申請中入管對所有的福建學生進行了電話調查,今後也會繼續嚴格審查。

3、2008年7月生開始,審查重點已經從對經費的審查向學生的學習能力方面轉移。

4、明確了簽證發放條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任意一條,即可以發放簽證:

a、正規大專院校(即不包括電大,遠程教學,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等高等教育);

b、參加國內高考,並且成績在專科錄取線以上(稍微低一些也可以);

c、有日語能力考試4級以上,或J、TEST F級以上,或NAT4級以上者。

5、2級考試不合格,但是達到相當的分數,比如200分左右,可以作爲有4級以上的證明(與以往的方針不同)。

6、日語考試成績,大學認證,高考認證等關係簽證的重要資料,可以申請追加。可以受理的時間範圍是在留資格交付日的10天以前(與以往的方針不同)。

7、經費形成過程等資料可以從簡。

8、拒籤的學生,只要有日語成績,可以獲得簽證。

9、對不符合第4條的學生會進行電話調查。電話調查的要點是履歷書中填寫的升學志願,日語學歷證明中的內容(學習時間,教材),還有簡單日語問題,例如日譯漢(母、父、晝、日、曜日)。

鑑於以上內容,希望大家在錄取以及指導資料時注意以下幾點:

1、根據上述第4條中的最新標準來衡量是否錄取。

2、申請4月生的話,11月的J、test,12月的日語能力考試的成績都可以遞交到入管。

3、經費形成過程儘量精簡。例如,房產證明,各種保險,各種合同等可以不遞交,經費形成過程的說明儘量精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