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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電子科技學院考研複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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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子科技學院2016年考研複試安排已經公佈了,請相關考生及時查看信息,做好考研複試工作,詳細內容如下:

2016年北京電子科技學院考研複試安排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我院2016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複試及錄取辦法如下:

一、複試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招生質量。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覈及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組織機構

根據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在學院招生就業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成立相關複試組織機構,負責學院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複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制定學院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具體方案。

三、複試與報名

1.複試條件

(1)一志願考生複試報名條件

一志願考生達到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可申請參加複試。符合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破格複試條件的考生可申請破格複試。

(2)調劑方式複試報名條件

達到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對應工程領域並參加由我院組織的複試。調劑考生第一志願報考的學科專業應爲“電子與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領域等相關專業,且初試考試科目應與我院公佈的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劑申請須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調劑平臺統一進行。其它調劑條件請參見我院之前發佈的調劑及複試信息。

2.複試辦法

各學科實行差額複試,擇優錄取。要求複試成績合格並計入總分,否則不予錄取(複試合格指複試筆試和麪試均合格)。總成績計算方法爲:初試成績(折算爲百分)佔70%,複試成績(折算爲百分)佔30%,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3.複試報名方式

凡符合我院複試報名資格的學生,在接到我院發出的複試通知後,請及時關注我院發佈的複試安排具體通知,於複試報到前,下載填報復試筆試科目選擇申請表,並通過電子郵件發至(附件名稱爲:北京電子科技學院複試筆試科目選擇申請表+姓名,郵件標題格式:北京電子科技學院複試筆試科目選擇申請表+姓名),學院將依據申請彙總情況,組織安排考生複試筆試。

複試具體安排通知將發佈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平臺:

4.現場確認報名

複試前一天到我院辦公樓503室確認報名,沒有確認報名的學生不得參加複試(注:同等學歷學生要提前說明)。

 四、資格審查

複試期間將進行資格審查,考生複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上寫考生編號及姓名);

2.入學考試的准考證原件及複印件;

3.全國碩士生入學考試報名信息簡表;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5.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複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6.一寸免冠照片1張(體檢表用);

7.複試筆試科目選擇申請表(調劑考生同時提交北京電子科技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調劑申請表)

8.政審表(按表格要求如實填寫完整,並加蓋相應公章。請在我院之前發佈的調劑及複試信息中下載,請按表格說明填寫並由所在單位密封。)

注:凡資格審查、政治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五、複試方案

1.申請參加我院“電子與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兩個工程領域複試的考生,在通過審查並接到學院複試通知後,到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參加統一複試。

2.複試採取筆試加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滿分(200分),其中,筆試佔150分(專業);面試佔50分(含英語口語)。

(1)筆試內容

程序設計(50分):

機試(CodeBlocks或者VisualStudio2012調試,C語言)。

電子與通信工程選考課程(二選一,共100分):

①模擬電路50分、數字電路50分;

②信息論50分、計算機網絡50分。

計算機技術選考課程(三選一,共100分):

①計算機網絡50分、數據庫系統50分,適用於初試832;

②計算機網絡50分、數據結構50分,適用於初試833;

③近世代數50分、數據結構50分,適用於初試834。

(2)面試內容

綜合素質面試含5分鐘英語口語自我介紹,專業基礎知識和英語口語及聽力在面試時由面試專家組當場打分,滿分50分。

3.複試時間與地點安排

(1)報到時間:3月26日下午14:00—17:00;

地點:辦公樓503室。

(2)專業筆試時間:3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點:辦公樓地下一層實驗室。

(3)機試時間:3月27日下午14:00—17:00;

地點:教學樓801、901機房。

(4)體檢時間:3月28日上午7:30—10:00;考生早晨空腹帶1張一寸免冠照片,由學校統一組織前往豐臺醫院參加抽血查體和常規體檢。體檢費考生自付,直接由醫院收取。

(5)面試時間:3月28日下午13:30—17:00;

地點:屆時公佈在辦公樓五樓中廳

 六、錄取

2016年我院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複試結果將於複試結束後1天內公示,公示期爲10天。我院將組織政審外調,錄取名單將在學院網站公佈。錄取後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及時申請保留學籍,否則不予保留。

 七、體檢安排

1.複試考生必須參加學院組織的體檢,不參加體檢者視爲體檢不合格。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八、交費

按照國家招生計劃指標,我院考生錄取類別爲國家計劃內非定向(即公費指標)。考生錄取入學後按學院有關規定發放獎學金。

 九、監督

1.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監督電話:010-83635405。

2.北京市2016年研究生招生監督電話:010-82837456。

爲了方便考生複試期間安排食宿,提供以下服務指南,請參考。

一、住宿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招待所(學院院內,電話010-83635560)

北京丞泰快捷酒店(豐臺區看丹路南開西里23號,電話:010-63798678)

二、餐廳電科院學生餐廳

三、學院所在位置請查詢百度或者高德地圖

提示:來我院請走學院東門或南門(我們會把複試考生信息告知門衛,考生可憑身份證順利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