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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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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歡迎閱讀了解。

規範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

我國自1991年開展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以來,培養了一大批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作爲我國設置的首個專業學位,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在研究生教育理念、招生方式、培養模式、教學管理、論文標準等方面積極探索,不斷創新,發揮了重要的示範引領作用,推動了我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順利發展。但同時,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高度重視並亟待解決的問題,如部分院校辦學定位不準、辦學思想不夠端正、辦學行爲有失規範等,影響了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辦學質量和聲譽,引起社會關注。爲促進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1.堅持正確辦學方向,準確把握辦學定位。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重要渠道。各培養院校要以培養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爲目標,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採取有效措施,把全面從嚴治黨、依法治校的政治要求實實在在落實到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具體工作中。切實加強和改進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保證和開好思想政治理論課,營造良好學風。堅持以社會需求爲導向,遵循人才培養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堅決避免以營利爲目的的辦學傾向,堅決杜絕權力尋租現象。

 2.嚴控招生計劃,嚴守招生紀律。各培養院校要綜合考慮導師隊伍、教學設施等辦學條件及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教學特點,合理確定招生計劃和生師比例(每名導師指導學生人數要有上限)。嚴把招生入口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規範招生宣傳和管理,嚴禁委託中介招生或招攬生源,嚴禁舉辦考前輔導班;加強複試考覈,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加強綜合素質尤其是政治素質考覈,對於思想政治考覈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從2017年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統一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考生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由教育部劃定統一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分數線並向社會公佈,培養院校按照國家統一招生政策自主錄取;自2016年12月1日起,各培養院校不再自行組織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各培養院校根據《中央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 中組部 教育部關於嚴格規範領導幹部參加社會化培訓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組發〔2014〕18號)精神,嚴格執行。

 3.強化隊伍建設,提高師資水平。各培養院校要加強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制定完善的教師和管理人員聘用制度,建立外聘教師、講座人的聘請制度,不斷提高師資水平。在教師聘任、教材使用、教學評價等方面嚴把政治關,加強考察和監督,堅決杜絕教學過程中出現違背政治原則、政治立場和政治方向的言論和行爲。

 4.嚴格教學管理,規範實踐教學。各培養院校要健全教學管理制度,細化教學質量標準,嚴禁在本院校章程規定的辦學地點以外開展主要課程教學活動,嚴禁與教育培訓機構聯合培養研究生,嚴禁“先上課後入學”。嚴格按照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開展教學活動,加強研究生課堂考勤、課程考覈、論文開題和學位論文答辯過程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備的教學檔案和學籍檔案;杜絕“培訓班”式、“放羊”式的培養方式,杜絕不上課或達不到規定課時而獲得學位的現象;嚴禁降低標準授予學位學歷、“花錢買學位”等行爲,嚴肅查處教學評價中的權力尋租和不正之風。健全和完善培養院校領導班子成員聽課制度,加強對遵守政治紀律和規矩、貫徹立德樹人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課堂講課紀律。規範境內外遊學、訪學、考察等實踐教學活動,建立內容審覈和審批流程;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組團出國(境)開展實踐教學活動或延長出國(境)時間,教師和管理人員不得持因私護照出國(境)遊學;不得以遊學、訪學等名義,前往景點觀光旅遊。

 5.合規合理定價,依規依法收費。各培養院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要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須按程序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學費標準必須在招生簡章中註明,並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

 6.加強財務管理,防範廉政風險。各培養院校要加強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收費管理,學費等收入必須納入培養院校財務統一管理、統一覈算,實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收坐支。建立健全教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薪酬管理制度,課酬、勞務費、津補貼等經費支出管理辦法,必須經培養院校黨委常委會或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同意,並經財務、人事等職能部門審覈備案後公開發布。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禁違規公款接待、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配備辦公用房以及違規因公出國(境),嚴禁公款旅遊等。嚴肅查處以虛假票據等各種名目套取、騙取經費問題。各培養院校現任領導班子成員,參加屬於行政職務職責範圍內的活動,不得領取勞務費、津補貼,原則上不承擔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課程教學任務。

 7.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落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規範辦學的監督力度。全國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要加強對培養院校教學質量的監督檢查,對問題嚴重的院校進行警示並提出規範管理建議。各培養院校要高度重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規範管理工作,在招生、培養、學位授予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理順體制,規範辦學,確保學位授予質量。國家將進一步加強對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監督管理和評估檢查,對問題嚴重的培養院校,將依法撤銷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