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必須知道的這些事

學識都 人氣:2.13W

近期,國務院將對重大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全國第三次大督查,其中“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督查重點之一。和小編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居住證必須知道的這些事

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

《居住證暫行條例》經國務院總理**簽署第663號國務院令發佈,共23條,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爲依據,以各地已出臺的居住證制度爲參考,注意與戶口、身份證制度的比較,突出居住證的賦權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服務職能,在明確居住證的性質和申領條件的基礎上,一方面確立了爲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勵各地不斷創造條件提供更好的'服務。

《條例》已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

《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是爲加強和創新人口服務管理,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推動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法規,2017年1月22日省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2017年2月15日實施。

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哪些福利?

辦法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參加民主選舉和有關公共決策、社會事務管理,國家規定的其他權利等5項權利。同時,辦法還列出了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八大基本服務和八項便利。

八大基本公共服務包括:

① 義務教育;

② 就業失業登記、政策諮詢、就業信息、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③ 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防治、兒童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④ 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

⑤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⑥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⑦ 按照規定提供住房保障服務;

⑧ 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八項便利包括:

①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②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③ 機動車登記;

④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⑤ 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以及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和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⑥ 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⑦ 子女可以按照規定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並在畢業時具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可以參加高考;

⑧ 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河北省各類城市落戶條件是什麼?

針對不同規模城鎮、城市的落戶條件,辦法分別進行了詳細規定。

在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首都周邊的三河市、涿州市市區及下轄建制鎮,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永清縣、固安縣、懷來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可根據實際,綜合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因素,合理確定落戶條件。城鎮綜合承載壓力大的,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居住證積分落戶制度。

在城區人口100萬人以下的承德、張家口、秦皇島、滄州、衡水、邢臺市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首都周邊的廊坊市市區可根據實際,綜合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因素,合理確定落戶條件,也可建立居住證積分落戶制度。

在城區人口100萬人以上的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市市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具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其他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居住證申領條件

第九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以及縣級政府規定的其他情況。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居住證提交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公民申領居住證,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相片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對提交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石家莊:關於居住證申領條件

原則上按《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實行)》第九條規定“在居住地實際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執行。

但爲加強和創新人口服務管理,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對沒有辦理居住登記或辦理居住登記不滿半年,但在居住地已經實際居住半年以上且能夠提供有效證明的公民,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也可申領居住證。

我市居住證辦理系統將於近日上線,系統中將對居住證申領流程進行優化完善,在我市實際居住並在警綜系統中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方可申領居住證。

石家莊:關於申領居住證需提供的材料

流動人口在申領居住證時,須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相片及在居住地居住、就業、就讀已滿半年的合法有效證明。

對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或連續就讀條件的,也需同時提交實際住址的證明材料。

注意:

對流動人口提供的居住、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均需出示原件留存複印件。

除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購房協議和發票、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工作調動證明、學生證、錄取通知書等唯一性材料外,派出所應留存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

此外,流動人口提供的各項證明、繳納社保、養老保險憑證均需滿足六個月以上時間。

TAGS: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