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區黑中介遭“圍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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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火炬區黑中介遭“圍剿”

中山市火炬區黑中介遭“圍剿”

昨天上午,由火炬區人社局以及當地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前往火炬路上的職介一條街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在行動中,當場查處了本報曾作報道的“靈通職業介紹所”(下稱“靈通職介所”),勒令該介紹所的負責人向求職者退還違規收取的介紹費,並收繳了一批該介紹所的文件材料進行調查取證。

求職者齊聚職介所討個說法

昨天上午10時,根據記者早前報道的描述,火炬開發區人社局聯同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門,一同前往火炬路上的職介一條街開展專項檢查行動。而在檢查過程中,牛先生等一衆外來務工者當場向執法隊員反映,靈通職介所在2月22日曾向他收取了600元的介紹費,但一週已過,卻一直沒收到面試通知,打電話諮詢時也無人接聽,“我懷疑被騙了”。牛先生說。

根據牛先生的線索,聯合執法隊馬上前往靈通職介所,發現在場已經有超過30名求職者聚集,無一例外地表示在上週向靈通職介所交了數百元的介紹費。

聯合執法隊在現場讓每位求職者寫下自己向靈通職介所繳納介紹費的過程以及金額等相關信息,隨後逐一進行蓋章確認,並當場勒令靈通職介所的.負責人向已交費但沒能成功獲得工作的求職者退還款項。

在火炬開發區人社局副局長徐建民的提示下,記者注意到靈通職介所開具給求職者的收據都存在貓膩,金額在20元至30元的收據,都會蓋上該公司的業務專用章,但收款金額超出這個範圍的收據,例如收費高達300元至600元的票據,都不會蓋章。徐建民表示,職介所通過這樣分別操作的方式,使得收據不能成爲有效證據,以此逃避“風險”。

昨天,記者從火炬開發區人社局瞭解到,在聯合執法隊的監督下,昨天一共有73名求職者獲得了退費,涉及金額爲17450元,還有一部分求職者因爲票據不全,暫時無法獲得退款。

查處違規職介最缺證據

市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的陳華任隊長表示,在以往的巡查和執法過程中,職介所在接受檢查時都能出示符合相關法規的文件和材料,因此很難證明其是否存在違規行爲。

當記者提出,執法部門能否通過暗訪等方式來收集證據時,陳華任表示,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法部門不能進行釣魚執法,或通過暗訪等方式來收取證據,只能讓舉報人提供有效證據,但由於很多求職者在求職的過程中,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薄弱,交費後拿到手收費單據往往缺乏收費單位的公章等有效信息,導致這些收據缺乏作爲證據的法律效力,從而導致查處難度很大。

他表示,目前對於職介所監管的法律法規還有很多不夠完善的地方,希望能對此進行進一步的探討和深化,以便他們能更好地依法對違規的職業中介進行執法和查處。

黑中介兩宗“罪”

一宗罪:違規收介紹費

在執法過程中,徐建民表示,靈通職介所收取的介紹費已經超過中山市物價局的相關標準,肯定屬於違規收費,至於具體處置辦法,需要由聯合執法隊將材料帶走後開展調查處理。

二宗罪:招聘沒獲授權

據聯合執法隊求證,佳能、卡西歐等企業根本沒有授權靈通職介所爲自己招聘員工,至於靈通職介所向求職者宣稱自己爲上述企業招聘員工一事,徐建民表示有欺騙的成分,具體需要查證後再作處理。

提醒:交介紹費要對方開具有效票據

對於職介所違規收取介紹費一事,火炬開發區人社局局長馮烜提醒,按照廣東省的相關規定,職業中介若成功爲求職者介紹普工類的工作,中介收費最高爲150元,求職者在繳費時應要求中介機構先行提供收費票據,確認金額、公章等是否與實際相符,並保存好票據,如有問題,應該及時向當地的人社局和物價部門反映。

記者獲悉,如果求職者在火炬開發區求職時合法權益被損害,可以致電火炬開發區綜治維穩中心求助,電話0760-85339767。

手記:向外來工普法助其保護自身

記者獲知,這些求職者幾乎八成以上是90後,涉世不深,在交錢後並沒有留意職介所開具的票據是否蓋有公章,更不瞭解職介所在法規下允許收費的標準,平常得到的信息往往是老鄉、同學或者朋友之間的隻言片語,又或者是職業中介天花亂墜的描述。對於他們來說,現階段除了需要一份好工作外,如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許顯得更加迫切。因此,相關部門對這些外來務工者普及更多的法律知識,讓他們從根本上保護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