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媒體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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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媒體的職業道德是怎麼樣的呢?它是否值得我們去學習,看看下文吧!

日本媒體的職業道德

在中國,11月8日是記者節。

而日本並沒有爲記者設立專門的節日。在媒體較爲發達的日本,媒體記者的職業道德經過了較長時間的發展。尤其在二戰以後,日本媒體記者職業道德趨於完善,值得中國借鑑。

日本媒體市場較爲發達,報紙等媒體有着廣泛的影響力和良好的公信力。日本是一個報業大國,報紙等傳統媒體有着非常大的影響力。良好的教育讓多數民衆喜歡讀報成爲可能;而日本較有影響力的主流報紙經過百餘年的發展和積澱,辦報風格和策略都趨於成熟,報紙提供的信息質量較高;成熟的報刊發行網絡讓每天的報紙都能快速準確地送達讀者手中。在全球發行量最大的10份報紙中,有7份在日本。《讀賣新聞》發行量爲995.5萬份,《朝日新聞》發行量爲771.3萬份,《每日新聞》發行量爲342.2萬份,《日本經濟新聞》發行量爲301.1萬份,《產經新聞》發行量爲160.8萬份。

在媒體強大影響力的背後,媒體記者的'職業道德建設就顯得十分重要。1946年,日本各報社、通訊社、廣播電視臺共同創建的全國性新聞行業組織——日本新聞協會,當前已有131家會員。幾十年來,該協會制定的《新聞倫理綱領》基本得到堅持和貫徹。《新聞倫理綱領》的主要內容有:“自由與責任”、“準確與公正”、“獨立與寬容”、“對人權的尊重”、“品格與標準”。

2011年“3·11大地震”後,部分日本媒體缺乏人文關懷的報道,遭到日本心理臨牀學會的批評。如某電視臺記者將話筒對準地震倖存兒童,問:“地震的時候害怕嗎?”這種採訪被批評爲容易喚起並加強兒童對地震的記憶,造成二次傷害。對於震後被埋9天后得救的少年,在其身體還十分虛弱時,電視臺就在其病牀前問“被埋時候是怎樣的心情?”絲毫沒有考慮被救少年的身體和精神狀況。另外,還有一些媒體的業務失誤。這年的3月12日,菅直人召開記者會,富士電視臺在直播時,出現了一男一女的說笑聲。富士電視臺後來向公衆道歉,並保證今後絕對不會出現類似事件。

在這種較爲嚴格的新聞倫理的要求下,日本社會的恥感文化在媒體領域影響深刻,甚至表現出一定的“職業道德潔癖”。如日本電視名嘴三野文太的次子涉嫌盜竊未遂而被逮捕,三野文太通過報紙、電視等媒體反覆道歉,並停止主持節目:“作爲一個父親,負有重要責任。作爲一名從事新聞報道工作的人,爲了維護公正,請允許暫停我的節目,讓我反思。”

在中國,記者參加活動收取“車馬費”的現象司空見慣。絕大多數記者對“車馬費”來者不拒,不認爲有什麼不妥。甚至有一些即將進入媒體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將預期的“車馬費”計入了將來的預期收入。在日本,記者收取採訪對象的任何報酬都是被嚴格禁止的,上述《新聞倫理綱領》也明確指出:“記者的責任是探究事實真相。報道內容不但必須保持準確與公正,更不能被記者個人的立場與信仰所左右。”

的確,中國記者在報道空間等方面有諸多不滿。但在另一方面,整個新聞行業的職業道德問題也值得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