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創業補貼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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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必須授予被補貼方某種利益:一般認爲這種利益是受補貼方從某項政府補貼計劃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場中不能取得的價值。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成都市創業補貼申報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成都市創業補貼申報條件

一、申報條件

1、2014年1月1日後,在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學生(以下簡稱在校大學生)或本校畢業5年內、處於失業狀態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在我市高校建立的創新創業平臺內領辦正在孵化的創業項目、可按規定申請孵化創業項目補貼。在校大學生或高校畢業生入駐高校建立的創新創業平臺3個月以上,方可申請孵化創業項目補貼。

2、在校大學生或高校畢業生在我市通過工商註冊、民政登記的`創業主體(農民合作社、受聘爲農民合作社的農業職業經理人、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經確認的“網店”),可按規定申請創業實體補貼。

3、農業職業經理人享受孵化創業項目補貼或創業實體補貼還應符合以下條件:取得“成都市農業職業經理人證書”受聘或領辦、新辦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和家庭農場6個月以上。

4、開辦“網店”的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所開“網店”應依託國家商務部和四川省商務廳公佈的電子商務示範企業設立的電子商務平臺;所開“網店”應進行商品實物交易或開展文化創意、諮詢、設計服務,正常持續經營半年以上,且申請補貼前半年內商品實物成功交易在1000筆以上,開展文化創意、諮詢、設計服務的,申請補貼前半年內銷售額度在2萬元以上,且無違法違規交易行爲。

二、辦理層級

區(市)縣就業服務部門

三、核心內容

1、孵化創業項目補貼標準爲每個創業項目1萬元。同一領創主體同時有多個創業項目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創辦創業實體補貼標準爲每個創業實體1萬元。

3、每名在校大學生或高校畢業生只能享受一次創業補貼,孵化創業項目補貼、創業實體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不得重複享受。對孵化項目或者創業實體涉及多人的,以項目、實體的主要負責人爲申請對象,涉及人員不得再次申請同一項目、實體補貼。對同一領創主體同時有多個孵化創業項目時,須一次性申請完成。

四、辦理單位

在蓉高校創新創業平臺內的孵化項目和創業實體,由平臺所屬高校受理。在高校創新創業平臺外的孵化創業項目和創業實體,由創業所在地的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部門受理(在蓉高校按校區所在地實行屬地受理)

五、申報材料

1、孵化創業項目補貼。

創業項目應提供:本人(項目負責人)學生證(畢業生提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銀行卡(存摺)複印件,創業項目計劃書,專家評估意見,高校對學生入駐時間及孵化情況的證明材料,《在校大學生(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申報表》(見附件2)。

2、創辦創業實體補貼。

應提供以下材料:領辦人學生證(畢業生提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銀行卡(存摺)複印件,創業實體概述,《在校大學生(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申報表》(見附件2),工商註冊或民政登記證書複印件,團隊創業的還應提供團隊成員名單(含學生證或畢業證、身份證號碼)。開辦“網店”的,還應提供“網店”網站和登記註冊網頁截圖,“網店”系本人開辦的證明,支付平臺收支明細、銷售產品列表及單價、物流發貨彙總表(主要包括快遞公司名稱及對應運單號)等證明材料。農業職業經理人,還應提供“成都市農業職業經理人證書”和區(市)縣農業主管部門確認其正常持續經營的相關材料。

六、申報流程

1、高校創新創業平臺內的孵化項目和創業實體,由平臺所屬高校牽頭組織專家對孵化創業項目和創業實體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意見。評估完成後,在平臺所屬高校內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高校(校區、創業創業平臺)將申請材料、公示情況等材料報所在地區(市)縣就業局。區(市)縣就業局進行初審,區(市)縣人社局、財政局複審。由區(市)縣人社局、財政局出具審覈意見後,向高校撥付資金,由高校發放至創業大學生個人賬戶,不得發放現金。

2、高校創新創業平臺外的孵化項目和創業實體,由創業所在地的區(市)縣就業服務部門進行初審。初審完成後,在創業所在地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各區(市)縣就業服務部門將申請材料、公示情況等材料報經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財政部門複覈後,向區(市)縣就業服務部門出具審覈意見。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劃撥到就業服務部門,由就業部門根據審覈意見直接撥付帶申請人個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