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我的履歷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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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年輕經理人接受一家公司總裁的面談。總裁說︰“你的履歷令人印象深刻。”年輕經理人沒有任何戒心地總裁的話回答︰“沒錯,是我自己寫的。”

  他的反應或許有些滑稽,甚至可以說相當突兀。總裁的評語其實是指出履歷上的問題,沒有人會在履歷上寫︰“管理能力薄弱”、“不敢下決定”、“害怕改變”、“難以與人相處”、“前面五個工作都被掃地出門”。

  儘管有的經理人的確如此,但是在寫履歷的時候,寫出來的通常完全相反。履歷通常偏向書寫人一方,這一點無論是書寫者或閱讀者事先都充分了解。正因爲履歷並非一份公正不倚的文件,所以僱用者與求職者都須設法克服它所帶來的障礙。

  僱用者期待履歷能夠代表求職者的一面,期待裏面出現一些公司、學校等的名字。僱用者不會期待從中得到求職者的完整形象,但期待以此爲起點,進入面談等僱用過程。

  所有履歷看起來都一樣。或許在風格上有的人強調經驗,有的人以時間順序爲主軸,有的人則強調職責,但最後傳達的都一樣。能否成功推銷自己,就看你能不能讓自己脫穎而出,表現出自己與衆不同的一面。

  如果從一開始就只有履歷能代表你,而你的履歷與他人又沒有什麼兩樣,那麼你看起來就和其它人沒有什麼分別了。

  任何履歷都需要有個性。就像有個性的人能夠突出於羣衆中一樣,有個性的履歷也會閃閃發光。在各種履歷的格式、書寫規則等的限制下,很多人的履歷失去了應有的`個性。

  原本謙虛的人變成了自吹自擂的大話專家;原來不多話的人卻連篇累牘地寫出許多繁文贅字;原本內向的人變成以自我爲中心的人;原本有信心的人則變得小心翼翼。

  履歷太過於成爲自我肯定的文書。尤其對於那些只做過一件工作,卻不幸地突然需要找新工作的人而言,寫履歷是肯定自己過去的成就,因此在書寫時他們專注於自己過去的成就,把自己在原來組織中每個工作的腳印都忠實地記錄下來。

  但他們沒有想到,在僱用者閱讀了這樣的履歷後,第一個反應會是︰這樣的人爲什麼還需要找新工作?

  還有一些履歷過分龐大,這類履歷最常見於校園中。有一些教職員(爭取新教職或升等)的履歷可以長達八頁(順帶一提,在大學中,履歷有一個非常有學問的名稱:curricula vitae),寫下每一篇自己寫過的論文,而有關自己的教學風格或方法,卻只三言兩語便輕輕帶過。

  事實上,履歷有兩個目的︰

(一)足以引起閱讀者的興趣和好奇,想約談寫履歷的人

(二)乾淨俐落、不着痕跡地告訴訪談者,僱用自己以後,所有問題便可迎刃而解了

  你的履歷將與潛在僱用者手上所有的公文、報告、待辦事項、午餐約會,以及其它的履歷一齊爭取有限的工作時間。學學某快槍手:他的履歷短到可以寫在名片上,但是卻十分管用“大查理。有槍。願意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