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承保與理賠的實踐報告

學識都 人氣:4.51K
保險公司的承保與理賠的實踐報告
社會實踐是學校根據專業教學的要求,對學員已學部分理論知識進行綜合運用的培訓,其目的在於讓學生接觸社會,加強學生對社會的瞭解,培養和訓練學生認識、觀察社會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使之很快地融入到實際工作中去根據學校要求,本人於2012 年1月2日至2012年1月16日在山東省德州市**縣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縣支公司實習三週。期間實踐及其相關內容報告如下:­
一、關於實踐內容的概述。­
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保險業改革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保險業務快速增長,服務領域不斷拓寬,市場體系日益完善,法律法規逐步健全,監督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風險得到有效防範,整體實力明顯增強,在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保險是歷史發展的產物,在古代人類社會中,無論東方還是西方,很早就萌生了保險思想,並在現實生活中已出現了一定的原始保險形態,反映出當時社會對保險有了客觀的需求。於現代說,保險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商品經濟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據考證,“保險”一詞最初是14世紀意大利的商業用語,後傳到英國有很大的發展,英文原先的含義是:“以繳付保險費爲代價來取的損失補償”這一表述只勾畫出了一個經濟活動的輪廓。隨着社會的發展,對於保險的解釋也在不斷地完善,其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定義,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擔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通過保險,少數不幸的被保險人的損失由包括受損者在內的所有被保險人分攤,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財務安排,提供損失賠償的一方是保險人。投保人通過履行交付保險費的義務,換取保險人爲其提供保險經濟保障的權利,體現民事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通過保險,可以起到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作用。如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條規定,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爲。­
保險公司爲生產、經營保險的載體,其實務可分爲承保、財務、理賠三大部分,因本人實踐內容有限,只進行了保險公司的承保和理賠的實踐。保險承保是保險人對願意購買保險的單位或個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請進行審覈,做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決定的過程。其承保業務環節包括要約、承諾、覈查、訂費等簽訂保險合同的過程,可以說,進入承保環節,就進入了保險公司雙方就保險條款進行實質性談判的階段。承保是保險經營的一個重要環節,承保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保險人經營的財務的穩定性和經營效益的高低。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的索賠要求進行處理的行爲。保險理賠並不等於支付賠款,但是保險理賠對於保險人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從法律角度看,保險人無論是否支付賠款,保險理賠是履行保險合同的過程,是法律行爲,也就是說,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索賠要求,保險人就應該按照法律或者合同約定進行處理。從經營角度看,保險理賠充分體現保險的經濟補償作用,是保險經營的重要環節。保險理賠也是對承包業務和風險管理質量的檢驗,通過保險理賠,可以發現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制定和防災防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問題,爲提高承包業務質量、改進保險條件、完善風險管理提供的依據,保險理賠還可以提高保險合同的信譽,擴大保險在社會上的影響,促進保險業務的發展。­
二、時間的主要內容及安排。­
本人於公司實踐共3周,分別參與的實踐爲保險的承保、理賠與現場查勘、理賠與理賠理算。­
(一)公司簡介。­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簡稱“中國人保財險”,下同)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保監會批准,於XX年7月由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發起設立的、目前中國內地最大的非壽險公司,註冊資本111。418億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經中國人民銀行報政務院財經委員會批准成立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中國人保財險是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picc)旗下標誌性主業,在國內外同業市場享有卓著聲譽。XX年11月6日,公司在香港聯交所成功掛牌上市,成爲中國內地大型國有金融企業海外上市“第一股”。憑藉綜合實力,公司相繼成爲北京2012年奧運會、2012年上海世博會保險合作伙伴,爲北京奧運會和上海世博會提供全面的保險保障服務。2012年6月26日,國際權威評級機構穆迪公司授予公司中國內地企業最高信用評級a1級。­
在六十多年的卓越歷程裏,中國人保財險以“人民保險、服務人民”爲使命,秉承“以人爲本、誠信服務、價值至上、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弘揚“求實、誠信、拼搏、創新”的企業精神,充分發揮品牌、人才、產品、技術和服務等優勢,爲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提供強大的保險保障。XX年以來,公司累計支付各類賠款2600多億元。在2012年雨雪冰凍、汶川特大地震以及南方部分地區洪澇災害發生後,公司勇擔責任,全力以赴,第一時間開展抗災救災理賠工作,爲幫助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