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生兒落戶可以不隨父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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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甲骨文記載,商朝已開始實行人口登記制度,有“登人”或“登衆”,即臨時徵集兵員的記載。《尚書·多士》篇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可見當時已有了人頭統計。這可以視爲我國戶籍登記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南京新生兒落戶是否可以不隨父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京新生兒落戶可以不隨父母嗎

南京新生兒落戶可以不隨父母嗎?

可以,夫妻一方爲現役軍人、一方爲學生集體戶口居民的,子女可以隨現役軍人在部隊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也可以在徵得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意後,隨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報出生登記,待現役軍人退役或者學生畢業遷至家庭戶後再辦理子女戶口遷移。

南京新生兒落戶相事項:

1、父母雙方在本地無合法穩定住所,戶口均在集體戶、社區戶的.,子女可以隨父親或者母親在集體戶口(學生戶口、省高校就業指導中心除外)、社區戶申報出生登記。父母戶口從集體戶、社區戶遷出時,子女戶口應當一併遷出。

2、出生申報地爲滅失的家庭戶地址的,夫妻雙方應將戶口遷至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直系親屬家庭戶、社區戶後申報出生登記。

3、夫妻一方爲現役軍人、一方爲地方居民的,子女應當隨地方居民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4、夫妻一方爲現役軍人、一方爲學生集體戶口居民的,子女可以隨現役軍人在部隊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也可以在徵得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意後,隨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報出生登記,待現役軍人退役或者學生畢業遷至家庭戶後再辦理子女戶口遷移。

5、夫妻雙方均爲現役軍人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合法穩定住所申報出生登記,單獨立戶,也可以向一方部隊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還可以在徵得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意後,隨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報出生登記,待一方退役後再辦理子女戶口遷移。

6、部隊女士官的新生兒,可以持女士官現役部隊證明向女士官部隊駐地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女士官調動或者退役到駐地以外安置的,其子女戶口應當隨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