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榮譽落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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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戶指的是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後落戶該地,並且在該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同時向原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廈門榮譽落戶材料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廈門榮譽落戶材料

辦理材料

(一)《申請入戶登記表》;

(二)表彰決定和榮譽證書;

(三)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四)有隨遷配偶子女還需提供配偶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親屬關係憑證;

(五)根據情形,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當事人自有房產的,提供《廈門市土地屋產權證》原件或《廈門土地屋產權證》複印件和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

2、如需落戶在單位或社區集體戶,需提交單位或社區集體戶戶口頁首頁。

3、 當事人無合法固定住所,可落戶派出所公共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進行覈驗,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辦理流程

步驟一:

申請人帶齊材料,向擬落戶地區行政服務中心(擬落戶地在翔安區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戶政辦證大廳)戶口受理窗口申請,經覈准後,簽發戶口準遷憑證。

步驟二:

經覈准遷入人員,憑《戶口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出後(原戶口在本省內的不需要到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