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莞城區兩個五年入戶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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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戶是指將某個人或某個家庭的戶口上在另外一個家庭的戶口上。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東莞莞城區兩個五年入戶辦理地點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東莞莞城區兩個五年入戶辦理地點

東莞莞城區兩個五年入戶辦理地點

南城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

辦理地點:廣東省東莞市南城區莞太大道158號南城公安分局戶政辦證窗口

辦公電話:2308210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週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6路、8路、20路、43路、48路、C1路、K7路、L1路、X11路、X21路到廣彩城公交站。

東莞兩個五年入戶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

(1)個人遷入:只需要提供申請人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注:如果申請人屬養老保險在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參保的`省直屬企業員工,則還需要提供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廣東省直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及企業出具的員工在職證明)

(2)配偶隨遷:除提供申請人個人所需材料外,需要提供結婚證、配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未成年子女隨遷:除提供申請人個人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戶內,且申請人或其配偶爲戶主的,可不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如隨遷子女屬收養的,提供《收養登記證》;如申請人屬離婚或再婚,隨遷與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須提供子女撫養權歸屬法律文書(離婚協議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判決書》及《生效證明書》)。

二、選擇入戶地依據材料

(1)遷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

(2)遷入工作單位集體戶的,需提供單位集體戶口簿扉頁或已蓋單位公章的扉頁複印件;工作單位無集體戶的,可入戶工作所在地鎮街(園區)新型社區集體戶,免提供本項依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