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範本參考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與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要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一方執行工時制度,乙方每一天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每一週工作不超過 小時。每一週休息日爲 。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