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招商代理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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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業招商代理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業招商代理合同範本

商業招商代理合同範本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勤誠達新界”項目招商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甲方“勤誠達新界”項目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在本

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名義從事該項目的代理事務。

二、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

2.2 項目位置:

2.3 委託代理內容:

2.4 技術參數:

1、建築結構:

2、建築佔地面積:

3、建築面積:

4、商業物業招商範圍:

合同附件一:《委託招商物業一覽表及平面圖》

三、委託代理事務及期限

3.1 代理事務:“勤誠達新界”項目的宣傳推廣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爲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經雙方協商,確定本項目商業招商進度總要求截止日爲 年 月 日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託項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務。招商率=(已招商面積÷商業物業招商範圍面積)×100% ;特別約定:商業物業招商範圍面積爲《委託招商物業一覽表及平面圖》所示面積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保證“勤誠達新界”項目招商宣傳必需的資金供給。

4.2 在本合同生效後 3 日內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全面的、合法的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文件及與本項目有關的批准文件(均爲加蓋甲方公章的複印件,並與原件覈對無異。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根據相關手續、文件的辦理情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該項目有關的材料(均爲加蓋甲方公章的複印件,並與原件覈對無異),並對因爲有關手續、文件的辦理而影響對該項目開發過程和進度的後果負責。

4.3 按甲乙根據銷售或客戶需要商定的物業分隔方式組織施工,保證工期,保證按銷售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按時交房;保證項目工程質量符合房屋銷售合同所約定的質量標準。

4.4 負責配合乙方高效率地進行合同審查、用印、收取購房戶預交的預訂金或定金,收取租金,當日要完成的工作應當日結清。

4.5負擔現場銷售接待中心以及樣板房的修建及裝飾,售樓處內各種物件購買的費用。售樓中心以及樣板房的建設及裝修裝飾標準雙方另行約定。

4.6 負責銷售中心的水、電、電話(非移動通訊),財務、保安、保潔人員的派駐及工資發放,辦公所需物品的購買費用以及其他物業管理費用。

4.7甲方保證其各部門應爲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無條件協助和支持。

4.8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方式、時間、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有關費用。

4.9 擁有項目策劃、推廣及營銷方案和實施的最終決定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 乙方從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開展項目招商、推廣的各種工作。

5.2 利用自身綜合優勢進行項目的整合、策劃,包裝、推廣,制定招商計劃,並完成相關工作。

5.3 負責組織招商團隊,並負擔其工資、獎金。

5.4 統一管理招商現場雙方所派駐的工作人員,並負責維持現場秩序,使之有利於招商工作的推進。

5.5 對該項目的規劃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部分設計作出調整、建議,使得更具有市場價值,但須徵得甲方同意。

5.6 乙方所有參與本項目的人員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道德標準。若有人發生有損

本項目或甲方形象與利益的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除該人蔘與本項目,且乙方既定目標任務不變。

5.7 自本合同生效後,應分階段向甲方提供各項工作進程安排計劃。

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業務要求忠實地在委託權限內辦理委託事務,不得超出甲方委託的權限範圍開展工作。

七、關於招商代理:

9.1 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之下,甲方授權乙方全權負責“勤誠達新界”項目的招商工作。

9.2 招商推廣費按預計實現租賃總額的 2%-3% 計 算,該費用包括招商手冊(印刷、電子)、戶外、電視、廣播、報紙等廣告宣傳、銷售物料的有關費用,不包含售樓部建設、裝修裝飾設施、樣板房裝修,該費用由甲方審覈後由甲方承擔,乙方的推廣預算嚴格控制在該費用之內。

9.3 關於招商代理佣金:

9.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沒能完成合同第三條第(四)款所述階段招 商進度指標時(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約定的首年單月租金1.0倍月租金 支付給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條第(四)款所述各階段招商進度指標時(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約定的首年單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給乙方。

9.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9.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方式爲:甲方應在每月的後 2日內根據乙方當月招商合同 的實際金額計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並按當月應提佣金總額的70%支付乙方,剩餘30% 作爲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證金,此保證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招商任務後的10日內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9.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計提條件爲:租賃客戶已簽定《商鋪租賃合同》並支付租賃定金款項爲準。

9.4 項目租賃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員嚴格按照甲方合同標準簽訂,甲方負責合同的終審,並由甲方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後方可生效。

十、關於服務費用:

從委託之日起計算,合同簽署2 日內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啓動費 五萬元整 (RMB:50000元),但須在日後的銷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 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提交詳細的《招商定位報告》、《招商執行報告》。

十一、甲方須保證項目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工程驗收合格,並願爲此承擔責任。

十二、乙方保證對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標準程序進行銷售,誠實經營,絕不搞欺矇拐騙,不做任何損壞甲方企業形象的事,並願爲此承擔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3.1 甲、乙雙方均保證,如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上述各項承諾而造成不良後果,除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2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支付該項目的應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費及相關費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相當於應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時,乙方有權通過乙方認爲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關款項,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3.3 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職員不得代爲收取訂金、定金和房款。由於乙方職員擅自代收款而給甲方造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條件完成代理事務,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累計扣留的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四、甲、乙雙方向對方發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應具備以下的形式爲有效。

14.1 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過甲、乙雙方指定的傳真機發出的,則爲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傳真文本。

十五、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爲有效交付:

15.1 可通過甲、乙雙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簽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爲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爲 。

15.2 可通過合法的郵政系統向對方指定的地址郵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雙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郵寄地址發生變化,應在變化前的三個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營銷: ”等名義。

十七、雙方合作期間,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重大政策調整,致使雙方無法正常履約,雙方另行協商合作方式,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籤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解決。

二十、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十一、合同終止:

22.1 本合同所約定的事項全部實現。

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況時,另一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向對方追究責任,要求賠償:

22.2.1 有欺騙行爲時;

22.2.2 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爲時;

22.2.3 因一方過錯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十二、特別約定: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10條規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權利,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行使單方解除權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應向守約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業招商代理合同範本2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就乙方爲甲方的房產項目提供綜合服務的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爲甲方所開發、經營、管理的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委託項目)提供綜合服務。

二. 乙方承諾將通過周到、務實、高效的工作,爲甲方提供有關委託項目的獨立的租賃代理服務,最終配合甲方實現委託項目投資收益。

三.

3.1. 服務內容: 獨家租賃代理服務(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3.1.1. 約見合適客戶,充分解答客戶諮詢,安排並陪同客戶視察委託項目,詳細瞭解客戶意見,把握客戶目前要求,挖掘客戶潛在需求,提高租賃成交的比率。

3.1.2. 積極跟進客戶,在議價、合同條款洽談、客戶登記、簽約等方面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與律師、保險、銀行、公證等之間的溝通和配合)。

3.1.3. 充分調動市場上所有代理公司的積極性,公開、公平、公正地同所有代理公司合作。

3.1.4. 提出市場推廣策略和營銷方案並在甲方批准後實施,積極參與委託項目的市場推廣活動。

3.1.5. 根據委託項目實際租賃情況,結合市場發展變化,適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市場的建議和意見,協助甲方調整租賃策略。

3.1.6. 以客戶爲中心,以爲客戶服務爲宗旨,做好與客戶有關的一切工作,確保租賃成交指標。

3.1.7. 完善客戶檔案建設。 充分理解甲方租賃策略,在對客戶服務時嚴格按照委託項目宣傳資料和文件充分表達甲方的真實意圖,不允許有任何誇大、虛構、欺騙等行爲,確保客戶順利入住,完成交易。

四. 委託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租賃策劃和代理租賃的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6.1.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確定委託項目房屋市場公佈價、實際租賃價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有權確定租賃合同文本; 甲方有權確定和更改銷控和出租方案; 甲方有權確定廣告發布內容、頻率、方式; 甲方有權審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義簽訂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費用的行爲; 甲方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戶資料等享有獨家所有權。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承諾在委託項目的租賃代理的全過程中均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不以乙方的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宣傳推廣或介紹。

6.2. 乙方無權低於甲方確認的租賃價格表進行租賃。如遇特殊情況需低於上述價格租賃,需甲乙雙方達成一致並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6.3. 乙方應當嚴格執行甲方出具的委託項目房屋銷控、價格標準和折扣比例,並根據甲方的通知進行調整。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進行任何變動,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4. 乙方在租賃代理工作中應當謹慎從事,只能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如實對外陳述委託項目情況,未經甲方明確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內容對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諾或保證。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致使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進行賠償。

6.5. 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委託的律師等專業人員、甲方的財務部和客戶服務部門以及其他部門的工作,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賃文件。

6.6.協助甲方手續辦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續等其它租賃必要的配套服務。 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賃人員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簽署聘用合同並進行獨立管理,其全部人員工資、福利、佣金、提成、獎勵、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與甲方無關。乙方應保證其僱員知曉他們與甲方並無任何勞動關係,並保證甲方免於乙方僱員提起的任何訴訟、仲裁和追索。

七.

7.1. 綜合服務費用費用計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代理在下列條件達成時才視爲出租單位成交:

7.2. 承租人就該出租單位與甲方簽署了租賃合同; 承租人已按照租賃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證金及其他費用。 代理費的結算標準

八. 保密條款

8.1. 無論是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還是在本合同終止之後,乙方對其所瞭解的包括但是不限於下列情況均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但是根據法律要求乙方必須予以披露的除外:

8.1.1. 委託項目的工程進度; 甲方的資金使用安排; 甲方的公司財務狀況; 委託項目的租賃情況; 委託項目的租賃資金回收情況; 委託項目的租賃推廣計劃; 客戶投訴情況; 其他與代理租賃工作有關的、甲方認爲應該予以保密的情況。

8.2. 乙方違反該保密義務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負責甲方的賠償,甲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給乙方的代理費中直接扣除因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九.

9.1.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的,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拒不改正和補救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截至甲方發出第二次書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並自甲方發出第二次書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截至甲方發出第二次書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直至乙方的合同義務得到適當履行爲止。

9.2. 除上款規定的違約責任外,乙方遲延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經甲方兩次書面催告後仍不履行的,則甲方有權代爲履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此後應支付給乙方的任意一筆費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9.3 甲方延遲支付代理費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應付金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本合同項下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蒙受的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損害賠償及違約責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等因違約行爲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

十. 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導致其中一方無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2. 若不可抗力發生在一方遲延履行其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之後,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0.3.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戰爭和動亂,同時也包括法律、法規以及政府法令的變動對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雙方當事人無法逆轉的障礙。

十一. 糾紛解決

雙方就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時,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委託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其他

12.1. 本合同各條款的名稱僅供參考,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均以合同內容爲準。 12.2. 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構成對這種權利或補救措施的放棄,也不構成對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的任何一項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進一步行使這種權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採取任何其他補救措施。

12.3. 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本合同約定的各種權利及補救措施與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相互之間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2.4. 根據本合同約定形成、作出、簽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內容與本合同作出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後一時間形成的文件約定爲準。

12.5.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12.6.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人: (簽字) 或其授權人: (簽字)

簽約時間: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