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人力資源公司
乙方:
爲滿足乙方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勞動政策法規爲依據,就甲方爲乙方招聘的員工,以人力資源派遣方式由甲方經行管理的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爲乙方招聘的員工人數、崗位及期限
派遣員工的基本情況及具體工作崗位以“附錄——《派遣員工花名冊》”爲準。當派遣員工發生變動時,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認可。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人員的管理
(一)勞動關係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簽訂《勞動合同》,與派遣員工建立勞動關係;
(二)社會保險
甲方接受並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由甲方負責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人事檔案
甲方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負責調轉和管理員工人事檔案,併爲員工出具人事檔案材料相關證明,爲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職稱申報或職業職能技能鑑定手續;
(四)如甲方爲乙方招聘的員工是當年應屆畢業生,由甲方負責爲員工辦理簽訂就業合同、落戶等相關手續。
(五)員工日常管理
1. 甲方配合乙方對員工經行日常管理教育,並協調乙方與派遣員工的關係,維護乙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 乙方負責對甲方派遣的員工經行崗位職責、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及行業業務規範的教育,並對員工日常工作情況、遵章守紀及出勤等情況經行考覈和記錄;
3. 派遣員工在乙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由甲方負責重新派遣員工: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爲避免引發勞動爭議,在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和上崗合同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需提前30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夠按照法律規定期限通知員工或與員工進行協商,並辦理相關手續;
(1)乙方需要變更或調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時;
(2)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或合同屆滿前,需提出該員工勞動合同或合同終止或續訂意向。凡乙方同意繼續使用,派遣員工本人自願留在乙方工作,由甲方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否則勞動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3)員工經培訓後不能勝任工作時;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 配合乙方對員工經行日常管理和教育,及時協調解決發生的問題和調換不符合乙方崗位要求的'人員,維護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2.負責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及員工社會保險的完善,人事檔案的調轉、管理員工以及各項用工手續的辦理工作;
3.按照乙方要求安排調整或補充人員的招聘、面試考覈,組織落實人員,與乙方充分協商確定招用人員;
4.及時妥善的協調和處理乙方與員工發生的各類爭議,配合乙方及時、妥善處理違紀員工問題;
5.配合乙方做好員工崗位職責、勞動安全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6.負責與乙方共同處理派遣員工傷、病、亡的善後處理,依照湖北省有關規定落實工傷事故的鑑定工作。
7.負責在乙方配合下健全和完善統一的派遣員工崗位、薪酬和工作標準以及相關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勞動政策法規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切實保證甲方員工的合法權益;
2.負責派遣員工崗位職責、勞動安全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的教育,經行與崗位相適應的基本技能培訓;
3.及時與甲方聯繫反饋甲方員工的工作生活情況和遵章守紀情況;
4.負責甲方員工的工作任務安排和日常管理;
5.負責爲甲方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6.員工發生疾病和工傷時,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做好救治、傷病事故的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7.配合甲方根據乙方行業特點逐步健全和完善員工崗位工作標準和相關管理制度。
四.合同期間的相關費用
(一)派遣員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
1. 派遣員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見附表):
(1)每月 日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考覈後的工資數額,以貨幣形式,向甲方支付派遣員工的薪酬及用人單位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用。
(2)派遣員工在乙方工作期間根據崗位工作性質,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法定節假日加班,由乙方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定向員工發放超時工作報酬;
(3)乙方向甲方支付派遣員工社會保險費後,由甲方負責爲派遣員工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