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合同也會因地點不同而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下文是北京市房屋裝修合同,可作參考。
【北京市房屋裝修合同範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施工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公用設施、寫字樓、娛樂場所、飯店、酒樓、商場、車船、飛機等非家庭居室的裝飾裝修工程及其他環境藝術裝飾裝修工程。承包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與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按照《招標投標法》採用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的,合同應依照中標文件要求執行,但中標書內容、工程圖紙、招投標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和承諾書,有與《合同法》相悖之處的,應以《合同法》規定爲準。
發包人(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
2.3 約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總工期:____日(爲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爲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 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爲不得作爲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爲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爲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____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____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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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爲準。(應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爲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爲工程總價的____%,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覈實計量並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爲有效並作爲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爲有效並作爲工程款支付依據。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後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爲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爲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爲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
註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爲,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爲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爲: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爲。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纔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爲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爲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爲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爲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爲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審覈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___‰的違約金。
1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支付違約金。
1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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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裝修合同範文2】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規格:房型 層(式) 室 廳 廚 衛
1、_____室,計__________ 平方米;
2、______廳,計__________ 平方米;
3、______廚房,計__________ 平方米;
4、______衛生間,計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 陽臺,計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過道,計_______平方米;
7、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計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 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2、人工費 _________元;
3、設計費 ________元;4、施工清運費 _________元;
5、搬卸費 ________元;6、管理費 __________元;
7、稅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費用(註明內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爲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續時結算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裝潢工程結算表》,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詳見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裝潢工程工程質量保修卡》。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爲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爲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爲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詳見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裝潢工程質量驗收表》,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爲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爲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爲驗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甲方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 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 指派(姓名) 爲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處。
5. 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爲12個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5%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票向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 (簽章)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