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買賣合同一直不付款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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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生活中買賣合同是一種十分常見的合同類型,當我們簽訂買賣合同時,最常見的一種糾紛就是簽訂了合同卻一直沒有付款,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這種情形下應該怎麼解決吧!

簽了買賣合同一直不付款怎麼辦

  簽了買賣合同一直不付款怎麼辦

針對買方一直不支付款項的,賣方可以起訴法院,請求強制執行。

什麼是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爲。那麼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哪些東西?一般來說,依照案件的實際情況,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你的存款、收入、房產等其他財產。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繳納哪些費用

1、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

繳費標準: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一萬元至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納。(供參考,具體的以當地法院的繳費標準爲準)

2、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收取執行中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如交通、住宿等費用。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是如何計算

根據新《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現在申請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納申請費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執行中直接從被執行人處執行。

當事人怎麼申請強制執行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申請人應當遞交申請執行書、已經生效的執行法律文書、以及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資料到法院申請。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注意有效期限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定期限是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爲一年,雙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爲六個月,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要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應當向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案件經過了幾級審判,強制執行都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

2、申請執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請執行書,申請書必須載明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請求執行的事項;

(2)作爲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該法律文書須具有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明確的被執行人;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如果是作爲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3、被執行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申請人需要舉證嗎?

在法院執行過程中,申請人應該積極主動地配合法院,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時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財產線索、被執行人履行債務的能力及被執行人的下落等情況,以利於執行。否則,在人民法院無法查到被執行人財產時,申請執行人應承擔執行不能的風險。

被執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執行書後,應當主動向人民法院進行財產申報,申報內容包括自己的`財產狀況、可供執行的財產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應的財產狀況證明文件。

申請執行人瞭解到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但自行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確有困難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調查。但申請執行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說明理由。

強制執行的具體流程

1、關於財產的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以採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但人民法院在採取這些措施時,會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要費用。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有義務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

2、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兩次傳票傳喚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拘傳。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或者妨害執行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對其予以罰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向人民法院提供執行擔保的財產的;

(2)案外人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轉移被執行人財產的;

(3)故意撕毀人民法院執行公告、封條的;

(4)僞造、隱匿、毀滅有關被執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證據,妨害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的;

(5)指使、賄買、脅迫他人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履行義務的能力作僞證的;

(6)妨害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執行的;

(8)鬨鬧、衝擊執行現場的;

(9)對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或協助執行人員進行侮辱、誹謗、誣陷、圍攻、威脅、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10)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和執行公務證件的。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隱匿、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哪些情況強制執行可以終結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將作出終結執行的裁定:

(1)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2)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被執行人死亡且無遺產可供執行也無義務承擔人的;

(3)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的人死亡的;

(4)被執行人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的;

(5)被執行人無生活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等等。

終結執行的裁定送達當事人後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