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房屋買賣合同彙總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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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品】房屋買賣合同彙總六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售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

居間方(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所簽訂的關於之房產買賣事宜的《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作如下補充: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房款爲(大寫:),現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大寫:),剩餘房款(大寫:)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於甲方辦理房屋過戶(過戶日期爲:)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給甲方。

2、逾期付款責任: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1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39;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總房款0、5%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____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爲總房款的35%。甲方有權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於賠償金部分的價款,餘款返還乙方,已付款不足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

3、本協議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訂的編號爲:的《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補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之前雙方所籤協議有所衝突,以本協議爲準,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售方(甲方)簽章:

買受方(乙方)簽章:

居間方(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權證號: )售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第二期,在房屋產權、土地權過戶後付清,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水、電、暖、燃氣、物業等費用結清,然後過戶給乙方。

五、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由二套房引起的費用由甲方負責。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七、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八、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爲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3日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自行修理,費用將由甲方負責。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後,並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證明人:

出售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成都市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自願、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房屋基本情況及交易條件

1、 甲乙雙方出售及購買位於 的物業一套(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築面積爲平方米,戶型爲 ,該物業爲住宅,備案合同號爲 。

2、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3、 該物業的出讓須包含該物業的相關土地使用權。

4、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曾實地瞭解了該物業,對該物業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物業。

5、 甲方應在該物業交付乙方時,保證該物業應無任何擔保、抵押。

6、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個月之內將房產過戶手續辦理完畢。

第二:成交價格,有兩種方式可供選擇

基於雙方利益考慮,約定A、B兩種交付方式,在A方式無法執行的情況下才實施B方式。

A:若該物業能直接更名,則該物業的成交價爲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甲方負責更名及承擔更名過程中的所有費用。

B:若該物業不能直接更名,只可採用過戶的方式,則該物業總價爲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 。甲方負責辦理該物業的過戶手續,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並承擔過戶中的所有稅費。

第三:付款約定

基於該物業交付方式不同,甲乙雙方同意以下方式付款:

1、 無論使用A、B哪種交付方式,乙方在簽訂協議時支付定金 ,定金交予證明人代爲保管。

2、 若按A方式成交,在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含定金)後,甲方交付乙方鑰匙及帶領乙方辦理交房及裝修手續,辦理交房時所產生的裝修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確定房產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付甲方 。剩餘在房產過戶完畢後一次性付清。

3、 若按B方式成交,在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含定金)後,甲方交付乙方鑰匙及帶領乙方辦理交房及裝修手續,辦理交房時所產生的裝修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房產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一次性付清

4、 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時,甲方將其所擁有處於的房產的房產證交乙方暫爲保存,並在房產過戶完畢時退還甲方。

5、 定金交付後,首付款交付前,若甲方違約,則雙倍退還定金;若乙方違約,定金由甲方沒收。

6、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甲、乙方和介紹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7、 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證明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自20x年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存量房進行買賣的,當事人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均需進行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

買賣雙方自行達成交易並自行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和當事人身份證件到房屋管理部門設置的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服務窗口進行網上籤約,持網上籤約的合同文本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含代辦轉移登記手續)存量房買賣,或自行成交的買賣雙方約定通過"專用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由相關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提供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服務。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房屋買賣合同定義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爲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爲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房屋買賣合同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爲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爲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划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瞭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爲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瞭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範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衝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爲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爲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爲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三、房屋買賣合同應具備的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

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爲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後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爲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爲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爲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爲:______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爲 _________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爲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爲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爲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

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爲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後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後,買方向賣方支付全部購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賣方收到購房款以後,必

須按照買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配合買方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否則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價款支付之日起每天_____的利息。

第五條 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支付每天______利息作爲補償。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10%的違約金,並承擔其他賠償責任。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 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在房屋過戶後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後3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爲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後,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稅費:(1)印花稅;(2)契稅;(3)產權登記費;(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1)權籍調查費;(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3)評估費;(4)保險費(如有);(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爲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

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 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