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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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二手房買賣合同4篇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出賣人:XX(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買受人:XX(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友好協商原則,現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履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概況

1.1甲方同意將自身所有的坐落於XX(以下簡稱“房屋”或“該房屋”)按照本協議約定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爲XX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XX平方米,具體以該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爲準;

1.2甲方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裝修、庭院、傢俱、裝飾、車位及其他設備設施(具體詳見附件一《裝飾裝修、傢俱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轉讓給乙方,其轉讓價款已經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房屋權屬現狀及承諾

2.1甲方現就該房屋權利負擔狀況披露如下: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該房屋沒有設定抵押或者權利負擔。

2.2甲方現就該房屋租售事宜披露如下: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尚未將該房屋出租或出售給第三人。

2.3甲方保證自身系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該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未被限制或禁止轉讓,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4甲方保證其配偶和該房屋的共有權人均知曉並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認可本協議及其他相關文件的約定,且無他人對該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

2.5甲方保證,該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親屬居住使用期間均保持身體健康,從未出現過非正常事件。

2.6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交納至相關機構。

2.7甲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期間,對房屋基本結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傢俱家電保持良好的狀況。

第三條房屋交易價款與支付

3.1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總價格爲:人民幣XX萬元(大寫:XX整),該價款已經包含房屋內傢俱家電、裝飾裝修、附屬車位、庭院及配套設施設備。

3.2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期限分期支付購房款:

3.2.1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納購房定金人民幣XX元;

3.2.2本協議簽訂後XX日內,乙方支付購房款XX元;

3.2.3剩餘尾款XX萬元在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標準向乙方履行房屋交接手續,並遷出戶口後三日內支付給乙方。

3.3甲方應當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款項後當日,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條稅、費相關約定

4.1甲、乙雙方同意,本次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契稅、增值稅等全部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條網上籤約與權屬轉移登記

5.1甲乙雙方同意於XXXX年XX月XX日前辦理網上籤約手續,並共同向不動產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條房屋的交付

6.1甲方辦理完畢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後,十五日內將該房屋及配套車位交付給乙方。

6.2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6.2.1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附件一《裝飾裝修、傢俱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標準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進行清點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6.2.2如甲方交付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不符合附件一相關約定,乙方有權對不符合約定事項按照附件一中的價款直接從尾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追償。

6.3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其繳納的該房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無償轉移至乙方名下。

6.4甲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該房屋內原有戶口遷出手續。

條違約責任

7.1甲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構成根本違約,且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協議:

7.1.1甲方提供的該房屋權屬證書或者購房合同等相關產權證明手續不真實、不完整、無效,導致乙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7.1.2該房屋被查封、限制轉讓或者再次設定抵押等權利負擔的,導致乙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7.1.3甲方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

7.1.4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

7.1.5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

7.1.6甲方就該房屋作出的承諾或保證系虛假承諾或隱瞞真實情況的。

7.2甲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五日內,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項,並按照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3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損失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當予以補足。

7.3如因乙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逾期款項的萬分之日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7.4雖未在本條列明,任何一方出現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屬於違約的任一情形,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當按照房屋總價款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該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7.5守約方向違約方催告履行或主張權利而引起的所有合理維權費用(包括但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訴訟擔保費和公告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7.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出臺新的限購政策且該限購政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立即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項,如有逾期,按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標準承擔違約金。

條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條通知與送達

9.1雙方同意本合同首部約定的地址、聯繫方式爲雙方的有效通知與送達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其上述通訊地址、聯繫電話時,需在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導致的不能及時送達或無法送達的責任和後果均由該方自行承擔。

9.2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須以書面形式通過專人、郵寄(包括掛號信、快遞或EMS)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通知的送達日期按下列原則確定:

9.2.1專人:交送給專人的當日即視爲送達。

9.2.2郵寄:以掛號信、快遞或EMS發出的次日即視爲送達。

9.3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的聯繫人、送達地址和送達方式同樣作爲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向任何一方送達的,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條其他

10.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10.2本協議未盡之處,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爲雙方簽字頁)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月日月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賣方: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市__區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總價(不含稅):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一切交易稅費由購買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家庭電話:

手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

家庭電話:

手機:

第一條 房產過戶流程說明

(一) 甲方的

方交付定金後,甲方於第二天即辦理提前還款贖回房產證業務。提前向銀行還款業務到贖回房產證,需要約30天時間。

(二) 在房產證贖回後,甲方通知乙方付清第二筆房款。 乙方付清第二筆款後,在雙方準備好證件材料,雙方預定好時間,在工作日到博羅房產管理局辦理過戶手續。

(三) 乙方知曉及同意按照上述的程序辦理。

第二條 稅費相關約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約定繳納房產證過戶相關稅、費。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約定時間付房款。乙方房款到位,甲方按合同辦理相關房產過戶,已經房屋交接手續。

房款轉入賬號: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二手房買賣合同不存在有效期的問題。從買賣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後,合同就正式成立,接下來只要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步一步履行,直到全部義務履行完畢。

針對二手房買賣交易來說,賣方的主要義務是配合完成交房以及過戶手續,買方主要義務是支付房款。更多購房者關心所謂有效期,其實是關心房屋過戶交易中各個流程的辦理時限,比如在多久時間內必須辦理過戶,過期後會不會就辦不了,合同會不會作廢。這樣的擔心是對合同的一種誤解。

買賣雙方要在簽署合同前協商好每項手續的辦理時限,並寫到合同中,如果到期沒有辦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或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完成應付的義務。所以可以肯定的說,二手房買賣合同一旦簽訂,沒有有效期,不會因時間久就作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