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委託合同模板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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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委託合同模板合集8篇

委託合同 篇1

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託方: (身份證號

碼: )

住址: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託事項:

委託受託方實施 項目,委託期限爲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委託方責任:

1.提供受託方完成項目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託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 不得委託受託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6. 其他受託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受託方責任:

1.在委託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託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做好該項目的保密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項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

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稅費。

6. 承擔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的設備材料及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

責任。

7.其他應由受託方承擔的義務。

四、項目內容:

五、項目完成標準、時間與質量考覈

六、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 服務費:雙方約定本項目服務費用爲元;

2. 付款方式:雙方約定以下第款執行:

2.1 服務費按月支付,每月 日之前支付 元;

2.2 服務費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屆滿後 日內,委託

方一次性支付給受託方。

3. 受託方每次領取服務費用時須向委託方提供真實、有效、足額的服務費發票。

五、違約責任:

1.委託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資料、信息,由於委託方原因不能完成,委託方負責其後果。

2.如因受託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泄露問題,受託方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託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項目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託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項目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 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協議屬於項目委託合同關係,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 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乙方對甲方的______產品的質量檢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檢驗情況

1.抽樣/送樣方式:抽樣 ( )送樣 ( )

2.檢驗類別: 委託檢驗 ( )委託型式檢驗 ( )摸底試驗 ( )合格證檢驗 ( )

進網檢驗 ( ) 生產許可證檢驗 ( ) 動模試驗 ( )

 二.檢驗項目及方法

按照“檢驗委託書”中的項目進行。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檢測方法,甲方必須在檢驗前向乙方遞交檢驗委託書。

三.檢驗時間及地點

檢測時間由雙方另定,檢驗地點在乙方所在地。

四.檢驗費用

檢測費用共計:______ (大寫:______)。甲方在檢驗之前將檢測費用匯至乙方賬號。若因工作需要,乙方人員到甲方所在地的出差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賬號: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

 五.其它事項

1.在檢驗過程中,若甲方的被檢設備出現指標不符合項而造成檢驗時間拖延,乙方可考慮酌情另外收費。

2.檢驗過程中,甲方要派專門技術人員配合乙方共同完成試驗項目。

3.在檢驗過程中,若甲方對乙方檢驗人員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見,可向乙方提出申訴。

申訴電話:______。

4.附件:“檢驗委託書”作爲本合同的參考文件。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日期: xx年xx月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

委託合同 篇3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委託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深圳市動產拍賣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深圳市動產拍賣暫行規定》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拍賣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__________元,用於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驗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於《深圳市動產拍賣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十九條和二十條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後,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根據《深圳市動產拍賣收費規定》,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帳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徵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以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深圳市動產拍賣暫行規定》第四十二條、四十三條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附件: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_______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代表:(蓋章)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處理其與 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特別授權代理(詳見委託書)。

三、費用:

在乙方的協助下甲方能評定傷殘,乙方收取甲方夫妻賠償總額的 50% (保險公司已經同意支付3.5萬元的除外)作爲服務費。若甲方不能評定傷殘,則乙方代替甲方處理該起交通事故案件,乙方收取甲方總賠償額的 8 %作爲服務費。

四、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承擔:

(1)法院起訴費用(起訴費等相關需要交由法院收取的費用)。

(2)其他辦事階段的費用由乙方公司承擔。

五、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後,甲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2)若乙方在受託處理本事務過程中發現甲方有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正常完成受託事務的能力之情形,有權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已墊付的費用,全部有甲方承擔。

六、違約和賠償:

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公司服務費,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千分之二每日另行支付滯納金給予乙方。

七、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件結束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6

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應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管理甲方項目建設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定 爲甲方提供代管服務。

二、乙方及其所委派的管理人員根據甲方的委託的實際狀況,實施下列管理工作:

(一)項目的功能策劃及論證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進行項目的功能策劃與論證,在甲方進行的工作的基礎上,從項目整體規劃分期開發的原則出發,並準備有關資料申領項目的規劃意見書,必要時,申請調整項目的控制性詳規條件,並辦理所需手續。

(二)項目建築設計方案的招標(徵集)

甲方委託乙方以經甲方批准的功能需求報告爲依據,進行項目整體工程設計方案的招標或徵集,側重於一期開發項目工程設計方案的需求協助甲方選定其中優秀的方案,並在深化與完善方案設計的基礎上完成方案的專家論證和政府審批,進而協助甲方與中標(中選)的設計方簽訂工程設計承包合同。

(三)協助辦理項目建設的政府手續

甲方委託乙方於該項目建設前期及工程建設期間,在各項工作現狀的基礎上,配合甲方繼續進行政府規定的立項、規劃、土地、建設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手續,組織協調有關工作。上述手續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與報批,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組織建設用地的評估並協調簽訂國有土地使用合同;組織消防、人防、園林、交通及節水的報批;辦理市政各口(包括雨污水、供水、供電、天然氣、電信、道路、綠化、環衛環保)方案的諮詢與審批,辦理市政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驗收接用手續。

(四)對監理方的管理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該工程的施工監理工作,監理取費安工程總造價 的計取。爲辦理有關政府備案手續,甲方與乙方將在該項目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的15日內另行簽訂監理委託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構成主從合同關係。

(五)對設計方的管理

乙方在該項目中代表甲方負責對設計方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編制各類設計承包合同和設計任務書,制定設計總承包與設計分包的框架,在公正議標的前提下,推薦建安工程的設計人,監督並管理設計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應對設計方重大的設計方案通過經濟技術論證進行審定。乙方對甲方與設計方之間的合同,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的基礎上,經甲方書面認可後,具有調整處置權,有權向設計方就有關技術和設計問題提出任務變更和新的工作要求。甲方還應負責建設工程設計與市政工程設計之間的協調。

(六)對施工方的管理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該項目安裝工程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定該項目的招標文件,經甲方批准,代表甲方組織招標和評標工作,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客觀公正地推薦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負責各項施工合同的制定和執行,在該目建設和保修期間並管理施工單位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具有對項目施工進度總控制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定權,有權批准發佈關於局部工程的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審定權等,以上各項權利的使用,必須約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批准發佈全部工程的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時,須事先報經甲方批准。

(七)進度計劃管理

乙方負責該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的制定,包括編擬並適時調整項目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並在此計劃的基礎上,建立兩套計劃系統,即約定業主與管理公司工作關係的月/周計劃系統,及約定各參加建設單位工作行爲的現場施工的三級計劃系統。上述項目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應涵蓋自項目立項

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過程,包括在這一過程中所需進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內容的原則性安排,不論這些工作是由管理公司自行完成,由其它單位在管理公司的協調下完成或由業主完成,總控制計劃由管理公司編制,並報業主覈准後生效,乙方應督促、協助參加項目建設的各單位按照上述總控制計劃的要求,編制各自的工作計劃,使之相互協調,構成三級計劃系統,並檢查各類進度計劃執行情況,監督並通知有關單位採取措施趕上計劃進度要求。

(八)合同管理

乙方應在對工程內容和設計文件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項承包範圍劃分的建議,編擬項目合同網絡圖報送業主審批。合同網絡圖的制定應保證:設計與施工充分搭接;明確各承包商之間的工作範圍;有利於各分包商之間進行協調;項目的所有權已包括在相應的承包合同中;發生法律糾紛的可能性最小。

聘請方:

應聘方:

xxx年xx月xx日

委託合同 篇7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依法開發建設了 項目。因債務不能及時清償,項目被法院依法查封、凍結,項目進展遇到建設、策劃、融資、債務重組等方面的經營困境。需委託乙方接盤管理。

2、乙方具備豐富的房地產諮詢、融資、管理、銷售、處置經驗,並擁有大量優秀管理人才,在房地產開發建設各階段、各環節均具有強大的專業技術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過輸出專業的管理及技術,爲甲方創造更高的效益。

3、甲方充分認可乙方在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域的管理能力和經驗,同意委託 乙方全面負責項目的融資、管理、銷售、處置等管理工作,乙方也同意接受該項委託。

爲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 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互利等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協議書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

2、項目地點: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

3、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爲 ,用地性質爲 .

4、地塊面積:宗地面積 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

米,最終以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登載的面積爲準。

5、主要規劃建設指標:容積率爲 .

6、與項目有關的合同文件及審批文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委託方式及期限

1、甲方現委託乙方負責項目融資、管理、銷售、處置等管理工作。

2、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的房產出售及回款完畢。

三、項目委託管理的基本原則

1、乙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履**託職責,獲得協議約定的收益。

2、乙方組建項目管理團隊,對甲方董事會負責,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或甲方董事會的特別授權許可行使項目日常經營管理權。

四、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管理工作內容

1、協助甲方進行項目融資、管理、銷售、處置的全過程管理。

2、負責項目策劃、推廣、銷售管理。

五、項目管理團隊

1、爲方便項目的開展,乙方同意派駐相關專業管理人員組成管理團隊,負責具體實施本合同約定的管理事項。

2、乙方派駐人員履行甲方經營管理班子的相關職責,並以甲方名義對外開 展工作。

3、乙方代表爲 ,即項目負責人。

六、委託管理的相關費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的委託事項,甲方應承擔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幾個方面的 費用:

1、乙方管理團隊的基本報酬(含基本工資、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由甲方承擔 .

2、甲方應按項目房產預估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項目委託管理費 元。房產預估銷售額的確定方法爲:委託項目預售許可證覈定的面積與項目開盤均價(16000元/㎡)之乘積(項目預估銷售額爲 億元)。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按委託管理費總額,按三年計算等額分次於每年的前五日內支付,即每次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元。

3、委託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其指定單位。

4、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額外工作的,根據實際情況和乙方實際工作量, 根據本合同約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協商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 協議書][第二部分 合同條件]爲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合同條件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對委託管理項目的資金使用、工程建設進度、 質量進行綜合性監督、控制、檢查,對違規行爲予以糾正。

2、甲方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覈准。

3、參與委託管理項目工程中招投標活動。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更換從社會招聘的不稱職員 工。

5、甲方應負責協調乙方及與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負責 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前期相關審批手續。

6、甲方應監督和指導項目的建設實施,並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 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8、甲方負責籌措建設資金,應按相關合同約定及時覈撥建設資金。

9、甲方應在 1 個工作日內就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給 予書面答覆。甲方沒有在規定時間答覆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0、按時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恪盡職責,按照法律對於代理人的規定,盡心盡力履行受託管理義務,維護甲方的合同權益,並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要求。 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人員支付人員的基本管理費。

2、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在項目委託管理實施過程中,乙方應根據乙方開發和管理經驗,結合甲方和項目實際情況,爲甲方建立公司基礎管理制度和項目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資源和薪酬福利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工程營造制度、成本管理和招投標制度等,經甲方審批後執行,作爲具體開展受託管理工作的依據。

(2)按要求向甲方報送計劃、財務、工程、銷售等工作情況報告,如遇方案、開發計劃、成本等重大調整,須及時向甲方彙報。

(3)協助甲方做好項目建設中與有關專業工作單位的結算工作。

(4)協助和監督監理方進行相關的工程監理工作。

(5)組織竣工驗收。

(6)負責督促、審覈承包方編制的項目竣工報告。

(7)竣工驗收通過後,及時與甲方辦理移交手續。

(8)乙方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項目完成後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甲方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徵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9)涉及款項支付的合同在簽署前應徵求甲方指定的`項目負責人對價格及 付款方式的意見。上述涉及款項支付的合同在簽訂後 3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甲方負責人處備案。

(10)負責項目的融資、管理、銷售、處置等。

第三條 項目營銷管理

1、乙方負責項目營銷策劃管理,主要工作包括:

(1)擬定項目推廣案名,經甲乙雙方協商共同確定。

(2)編制營銷策劃書,包括:項目市場定位,項目營銷總體思路,各分期、 階段營銷推廣策略和計劃。

2、銷售管理工作

(1)乙方負責根據項目開發計劃制訂銷售計劃,經甲方審批後執行。

(2)乙方負責日常銷售管理工作:

3、銷售價格管理工作

(1)乙方負責提供價格定位建議包括:總體價格策略制定、項目單價設定、 項目總價設定等。

(2)項目優惠方案制定,包括開盤折扣方案、持續銷售期折扣方案制定等。

(3)由乙方根據甲方對外負債情況,與債權人進行談判,達成債權債務重組協議,在銷售價格管理的框架範圍內,處置項目房產銷售。

第四條 財務和資金管理

1、委託管理項目應單獨建帳,受託人處理太和廣場所得的房款及其他收益,均存入該賬戶,該賬戶內所有款項的支出,必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2、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甲方負責。乙方也可充分利用其融資資源,爲項目融資,具體事宜另行協商。項目融資到帳後,必須全部用於項目的開發建設,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項目實現銷售收入後,由乙方決定用途、方式和金額。

第五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協議變更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由於甲方拒絕或怠於協助合同約定義務導致乙方管理工作發生困難的。

(2)其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履行目的不能實現或者難以實現的。

3、解除合同的程序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 各方,另一方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另一方未答覆的,合同自動解除。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約定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的,應按照應付金額承擔30%的違約金。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同意的變更設計導致管理期限、工程成本總額發生變化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2)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管理費用超支,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協調後爭議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委託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築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託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設備運行: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衛設備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範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託服務期限爲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設備及軟件,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戶)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稅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髮改房[20xx]5號文件。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採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爲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爲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爲避免業主或用戶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爲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爲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爲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