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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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度,大隊在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縣公安局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緊緊圍繞縣委、政府提出的奮鬥目標和全縣維穩工作會議的工作部署,以加快發展爲中心,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履行綜治成員單位職責,竭盡全力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取得了明顯工作成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總結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20**年度,我大隊堅持把綜治維穩工作作爲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綜治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各級政法工作、綜治維穩以及處理突出信訪和羣體性的事件工作會議之後,大隊隨即召開了全體民警大會,認真組織傳達貫徹,深化民警對維穩和綜治工作的認識,努力打牢思想和工作基礎。通過傳達學習,把全體民警的思想統一到了上級會議的精神和的工作部署上來,從而牢固樹立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穩定意識,切實提高了做好維穩工作的自覺性。並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和制定相關的方案措施,狠抓工作落實,有力地推動了綜治維穩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健全機制,落實責任

爲了進一步做好維穩和綜治工作,我們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主要採取了“三抓”:一抓維穩工作責任制。按照“分級包片、歸口辦理”和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機制,認真落實大隊長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隊、所長負責做好分管範圍內的信訪和維穩工作的機制,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同時,根據信訪性質,堅持了分管領導包辦制度,對重大信訪問題,明確專人,限時辦結,加大督辦力度,努力把羣衆信訪問題解決在本部門、本系統,不把矛盾上交或推向社會,維護了社會政治穩定。二抓信息報送機制。爲切實做好綜治維穩工作,防止各類影響穩定問題的發生,及時掌握各種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採取措施、早化解矛盾,增強了綜治維穩工作的實效,確保信息渠道暢通。三抓信訪和綜治維穩責任追究制度。堅持把是否重視信訪和維穩工作,是否做好信訪和維穩工作,納入各級黨員幹部及民警的任期和效能考覈範圍,明確規定對不重視信訪工作,工作不到位,造成負面影響、嚴重後果甚至引起羣體性越級上訪事件的,堅決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三、履行職責,執政爲民

20**年度,各隊、所在履行綜治成員單位職責時,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作爲大隊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和“羣衆利益無小事”的思想,突出工作重點,以滿腔熱情幫助困難羣衆解決實際困難,積極爲人民羣衆和困難羣體辦好事、實事,充分體現了執政爲民的政治要求,達到了從源頭上化解不穩定因素的`實際效果。

1、依據精誠服務羣衆,規範執勤執法這個宗旨,健全完善了細化了各項制度,工作透明度增加了,羣衆明白了,意見少了,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2、做好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大隊加大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力度,對危險路段進行了排查,並向縣交安委遞交了“黑點”整治情況報告,同時多次針對各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爲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這些活動的開展大大的預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律、按照程序辦理,及時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大減少了羣衆上訪、投訴事件。全年以來,在整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無越級上訪,無羣衆性事件,有效的維護了全縣社會的穩定。

3、規範執勤執法工作。交警作爲公安機關的窗口部門,每天在執勤執法工作中要遇到很多人民羣衆,工作稍有不慎,就容易引發與人民羣衆的矛盾,爲此,大隊嚴格落實各項便民利民措施,規範執勤執法行爲,民警形象樹立了,羣衆投訴、上訪的沒有了。

4、做好信訪工作,對信訪問題及時處理。大隊對上級轉交的以及人民羣衆直接反映的一些問題和建議,都及時回覆並處理到位,沒有把矛盾和問題交給上級有關部門,人民羣衆對處理結果的滿意度大大提高。共回覆網上輿情4件,羣衆投訴12件。此外,對人大建議及政協提案及時答覆,共5件。

5、開展走訪,聽取民意。大隊結合“百鄉千村萬戶”大走訪活動及縣政法委開展的“走訪羣衆調查綜合治理意見”等工作,走訪羣衆1350人次,廣泛聽取人民羣衆對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見及建議。同時,大隊專門召開會議,邀請相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其他社會各界代表共議衡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聽取他們對交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存在的問題:

20**年度,我大隊的維穩綜治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維穩綜治工作開展還不夠平衡,個別單位工作有時緊時鬆現象;一些單位對如何創造性地推進維穩綜治工作,缺乏深入的思考和探索;綜治維穩的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在創新上力度還不夠大。對此,我大隊決心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完善制度、強化責任,改進措施、提高水平,把維穩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