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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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都有哪一些藥品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歡迎大家參考!

2017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關於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

  粵人社發〔2010〕286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59號)、《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部分藥品劑型調整規範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58 號)以及《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管理暫行辦法》(粵勞社〔2000〕303 號)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過專家評審,並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制定了《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0 年版)(以下簡稱《藥品目錄》)。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印發和實施《藥品目錄》,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的重要舉措,對於完善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制度,保障參保人員合理用藥需求,提高人民羣衆的醫療保障水平,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具有重要的意義。各有關部門、各醫、藥定點協議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做好《藥品目錄》的貫徹實施工作。

二、《藥品目錄》是在《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09 年版)的基礎上,根據臨牀醫藥科技進步與我省參保人員用藥需求變化,適當擴大了用藥範圍和提高了用藥水平。本版《藥品目錄》適用於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藥品費用及強化醫療服務管理的政策依據及標準。

三、《藥品目錄》分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 3 部分。其中,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用准入法,規定基金准予支付費用的藥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區分甲、乙類,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時不分甲、乙類;中藥飲片部分用排除法,規定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藥品。參保人員使用目錄內西藥、中成藥和目錄外中藥飲片所發生的費用,具體給付標準按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統籌地區對於甲類藥品,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給付,不得再另行設定個人自付比例。對於乙類藥品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先設定一定的個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給付。

五、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用藥分類支付管理辦法。對於《藥品目錄》內同一品種劑型規格的藥品,可探索設定最高支付限額標準。對乙類藥品中主要起輔助治療作用的藥品,可適當加大個人自付比例,拉開與其他乙類藥品的支付比例檔次。對臨牀緊急搶救與特殊疾病治療所必需的目錄外藥品,要建立定點醫療機構申報制度,由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審覈,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六、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治療性醫院製劑,各地級以上市可根據臨牀需要,在徵求諮詢專家意見的基礎上,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用藥範圍,其製劑僅限於該製劑的生產醫院使用,其支付標準可參照乙類藥品管理。

七、未列入《藥品目錄》但由目錄內西藥品種組成的複合藥(包括含藥大輸液),可根據西藥品種價格確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具體品種。此類複合藥目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覈後確定。

八、各地進一步完善藥品費用審覈辦法。要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執行使用《藥品目錄》的情況,納入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和定點服務考覈範圍,探索完善管理考覈指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醫療過程中藥品濫用等不良行爲的控制。《藥

—3—品目錄》內的影像診斷用藥,要結合醫療服務項目管理,加強費用的審覈支付。2010 年版《藥品目錄》未列入的放射性同位素類藥物,將納入醫療服務項目範圍進行管理,在具體辦法出臺前仍可按原有政策執行。

九、原《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用藥範圍(試行)》已試行一年,經綜合各方意見,將一些不適宜藥品剔除後,形成《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用藥範圍》(見附件 2,以下簡稱《門診用藥》),《門診用藥》與本《藥品目錄》同步正式實施。

(一)實行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的地區,參保人在普通門診就診使用《門診用藥》藥品,按各地原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用藥審覈支付辦法執行;參保人在普通門診使用《藥品目錄》規定範圍的中藥飲片,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參保人在普通門診急診時使用《藥品目錄》中解毒藥、生物製品的甲類藥品,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二)各地參保人住院使用《門診用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與《藥品目錄》重合的藥品,按《藥品目錄》的規定(含限定範圍規定)執行,其他藥品按乙類藥品管理。

(三)參保工傷職工門診、住院使用《門診用藥》藥品,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十、《藥品目錄》乙類藥品和《門診用藥》中被納入《廣東省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其報銷比例可高於其他乙類藥品。

十一、在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談判准入的藥品發佈前,我省原談判藥品伊馬替尼膠囊仍按《關於使用伊馬替尼膠囊的函》(粵勞社函〔2005〕1260號)執行。

十二、本《藥品目錄》和《門診用藥》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全省統一執行,在實施過程中,依據藥品使用情況,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做必要的調整。各地要嚴格執行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不得對《藥品目錄》和《門診用藥》內的藥品商品名進行限制,不得以任何名義調整《藥品目錄》或另行制訂藥品目錄,或擴大支付範圍。各統籌地區要認真做好新舊《藥品目錄》和《門診用藥》使用與管理的銜接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確保《藥品目錄》和《門診用藥》的順利實施。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目錄》和《門診用藥》貫徹實施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如有問題,要及時報告我廳。

十三、本《藥品目錄》(2010 年版)和《門診用藥》於 2010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執行,原《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4 年版)和《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用藥範圍(試行)》在完成過渡後停止使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附件:1.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59號)

2. 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用藥範圍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0年版)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年九月

凡 例

《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簡稱《藥品目錄》)是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藥品費用的標準。臨牀醫師根據病情開具處方和參保人員購買與使用藥品不受《藥品目錄》的限制。

“凡例”是對《藥品目錄》中藥品的分類與編號、名稱與劑型、限定支付範圍等內容的解釋和說明,是《藥品目錄》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具有政策約束力。

一、目錄構成

(一)《藥品目錄》分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3部分。

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所列藥品爲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准予支付費用的藥品。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均准予支付費用的西藥品種1274個,中成藥1128個,民族藥48個;僅限工傷保險基金准予支付費用的西藥品種24個,中成藥6個;僅限生育保險基金准予支付費用的西藥品種5個。

中藥飲片部分所列中藥飲片爲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包括中藥飲片127種及1個類別。其中,單方不予支付的有99種;單、複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種和1個類別。

(二)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分甲、乙類。西藥部分甲類藥品品種349個,乙類藥品品種896個;中成藥部分甲類藥品品種154個,乙類藥品品種968個。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在藥品費用支付時不分甲、乙類。

二、編排與分類

(三)西藥、中成藥、民族藥分別按藥品品種編號,同一品種只編一個號,重複出現時標註“★”,並在括號內標註該品種編號。藥品編號的先後次序無特別含義。

(四)西藥主要依據臨牀藥理學和臨牀科室用藥分類,中成藥主要依據臨牀科室用藥和功能主治分類。臨牀各科醫師依據病情用藥,不受《藥品目錄》分類的限制。

三、名稱與劑型

(五)除在“備註”一欄標有“◇”的藥品外,西藥名稱採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國際非專利藥名(INN)中表達化學成分的部分,未包括命名中的鹽基、酸根部分和“兒童”、“小兒”、“嬰幼兒”、“兒童用”、“小兒用”或“嬰幼兒用”等,劑型單列。西藥通用名稱中表達化學成分的部分與《藥品目錄》中名稱(《藥品目錄》中的藥品必須爲口服劑型)一致,且法定說明書中明確適用於兒童的,其劑型爲能夠提高兒童用藥順應性的口服液體劑型、顆粒劑、口服散劑、栓劑、滴鼻劑的,可以限定在兒童使用時支付。

中成藥名稱採用中文通用名,劑型不單列。爲使編排簡潔,在甲乙分類、給藥途徑相同的情況下,同一通用名稱下的不同劑型並列,其先後次序無特別含義。

(六)西藥劑型在《中國藥典》現行版 “製劑通則”規定的基礎上歸類處理,未歸類的劑型以《藥品目錄》標註的爲準。歸類後標註的劑型所包含的具體劑型見下表:

標註的劑型 包含的劑型

口服常釋劑型 普通片劑(片劑、腸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劃痕片)、硬膠囊、軟膠囊(膠丸)、腸溶膠囊

緩釋控釋劑型 緩釋片、緩釋包衣片、控釋片;緩釋膠囊、控釋膠囊

口服液體劑 口服溶液劑、口服混懸劑、幹混懸劑、口服乳劑、膠漿劑、口服液、乳液、乳劑、膠體溶液、合劑、酊劑、滴劑、混懸滴劑、糖漿劑(含幹糖漿劑)

丸劑 丸劑、滴丸

顆粒劑 顆粒劑、腸溶顆粒劑

口服散劑 散劑、藥粉、粉劑

外用散劑 散劑、粉劑、撒佈劑、撒粉

軟膏劑 軟膏劑、乳膏劑、霜劑、糊劑、油膏劑

貼劑 貼劑、貼膏劑、膜劑、透皮貼劑

外用液體劑 外用溶液劑、洗劑、漱口劑、含漱液、膠漿劑、搽劑、酊劑、油劑

硬膏劑 硬膏劑、親水硬膏劑

凝膠劑 乳膠劑、凝膠劑

塗劑 塗劑、塗膜劑、塗布劑

栓劑 栓劑、肛門栓、陰道栓

滴眼劑 滴眼劑、滴眼液

滴耳劑 滴耳劑、滴耳液

滴鼻劑 滴鼻劑、滴鼻液

吸入劑 噴劑、氣霧劑、噴鼻劑、噴粉劑、噴霧劑、霧化吸入劑、霧化混懸液、霧化溶液劑、霧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劑、乾粉劑、乾粉吸入劑、粉末吸入劑、乾粉吸劑、吸入性溶液劑、吸入性混懸液

注射劑 注射劑、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劑、靜脈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懸液、注射用無菌粉末、靜脈注射針劑、水針、注射用乳劑、粉針劑、針劑、無菌粉針、凍乾粉針

表中“口服液體劑”所包含的“幹混懸劑”(第★(136)號、第418號和第1232號除外)和“幹糖漿劑”,僅限兒童使用時支付。

中成藥劑型中,丸劑包括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濃縮丸和微丸,不含滴丸;膠囊劑是指硬膠囊,不含軟膠囊;其他劑型沒有歸併。

(七)有關名稱與劑型的解釋:

1.通用名稱中主要化學成分部分與《藥品目錄》中名稱一致且劑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規格或生產廠家不同的西藥,屬於《藥品目錄》的藥品。

2.通用名稱中主要化學成分部分與《藥品目錄》中的名稱一致且劑型相同,而酸根或鹽基不同的西藥,屬於《藥品目錄》的藥品。

3.通用名稱中主要化學成分部分與《藥品目錄》中名稱一致且劑型相同,前面冠有“兒童”、“小兒”、“嬰幼兒”、“兒童用”、“小兒用”、“嬰幼兒用”等的西藥,屬於《藥品目錄》的藥品。

4.通用名稱中劑型前的部分與《藥品目錄》中名稱劑型前的部分一致且劑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規格或生產廠家不同的中成藥,屬於《藥品目錄》的藥品。

(八)“備註”欄標有“◇”的藥品,因其組成和適應症類似而進行了歸類,所標註的名稱爲一類藥品的統稱。具體如下:

1.西藥部分第159號“抗艾滋病用藥”,是指國家免費治療艾滋病的藥品。

2.西藥部分第169號“青蒿素類藥物”,是指衛生部《抗瘧藥使用原則和用藥方案》中所列的以青蒿素類藥物爲基礎的處方製劑、聯合用藥的藥物和青蒿素類藥物注射劑。

3.西藥部分第221號“動物骨多肽注射製劑”包括骨肽注射劑、鹿瓜多肽注射劑和骨瓜提取物注射劑。

4.西藥部分第223號“緩解感冒症狀的複方OTC製劑”具體包括以下非處方藥品種:

序號 藥品名稱 序號 藥品名稱

1 氨酚咖黃烷胺片 46 複方甘草浙貝氯化銨片

2 氨酚美僞滴劑 47 複方氯丙那林魚腥草素鈉片

3 氨酚美僞麻片 48 複方枇杷氯化銨糖漿

4 氨酚美僞麻片與苯酚僞麻片 49 複方氫溴酸右美沙芬膠囊

5 氨酚那敏三味浸膏膠囊 50 複方氫溴酸右美沙芬糖漿

6 氨酚烷胺咖敏膠囊 51 複方忍冬藤阿司匹林片

7 氨酚烷胺那敏膠囊 52 複方鋅布顆粒劑

8 氨酚僞麻膠囊 53 複方鹽酸僞麻黃鹼緩釋膠囊

9 氨酚僞麻咀嚼片 54 複方銀翹氨敏膠囊

10 氨酚僞麻顆粒劑 55 複方愈創木酚磺酸鉀口服溶液

11 氨酚僞麻美那敏片 56 複方愈酚噴託那敏糖漿

12 氨酚僞麻那敏膠囊 57 咖酚僞麻片

13 氨酚僞麻那敏膠囊(夜用) 58 科達琳

14 氨酚僞麻那敏咀嚼片 59 柳酚咖敏片

15 氨酚僞麻那敏片 60 美爾僞麻溶液

16 氨酚僞麻那敏溶液 61 美酚僞麻片

17 氨酚僞麻片 62 美敏僞麻口服液

18 氨金黃敏顆粒 63 美撲僞麻口服液

19 氨咖黃敏膠囊 64 美撲僞麻片

20 氨咖黃敏片 65 美息僞麻片

21 氨咖麻敏膠囊 66 美愈僞麻膠囊

22 氨咖愈敏溶液 67 美愈僞麻口服溶液

23 貝敏僞麻片 68 美愈僞麻口服液

24 布洛僞麻分散片 69 噴托維林氯化銨片

25 布洛僞麻膠囊 70 噴托維林氯化銨糖漿

26 布洛僞麻顆粒劑 71 撲爾僞麻片

27 布洛僞麻片 72 雙分僞麻膠囊

28 酚咖麻敏膠囊 73 雙分僞麻片

29 酚咖片 74 雙撲口服液

30 酚麻美敏膠囊 75 雙撲僞麻分散片

31 酚麻美敏片 76 雙撲僞麻膠囊

32 酚麻美軟膠囊 77 雙撲僞麻顆粒

33 酚美愈僞麻口服液 78 雙撲僞麻片

34 酚明僞麻片 79 僞麻那敏膠囊

35 複方氨酚美沙糖漿 80 僞麻那敏片

36 複方氨酚那敏顆粒 81 鋅布片

37 複方氨酚葡鋅片 82 右美沙芬愈創甘油醚糖漿

38 複方氨酚葡鋅片 83 愈創維林那敏片

39 複方氨酚烷胺膠囊 84 愈酚噴託異丙嗪顆粒

40 複方氨酚烷胺顆粒 85 愈酚維林片

41 複方氨酚烷胺片 86 愈酚僞麻顆粒

42 複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 87 愈酚僞麻片

43 複方貝母氯化銨片 88 愈美膠囊

44 複方酚咖僞麻膠囊 89 愈美顆粒劑

45 複方甘草氯化銨糖漿 90 愈美片

5.西藥部分第7.2類下的氨基酸型腸內營養劑、短肽型腸內營養劑、疾病特異型腸內營養劑和整蛋白型腸內營養劑4類藥品,包括符合條件的各個品種。

6.西藥部分第382號的“動物源胰島素”包括:短效胰島素(如普通胰島素)、中效胰島素(如低精蛋白鋅胰島素)、長效胰島素(如魚精蛋白鋅胰島素)和預混胰島素。

7.西藥部分第383號的“重組人胰島素”包括:短效胰島素、中效胰島素(如低精蛋白鋅重組人胰島素)和不同比例預混人胰島素(如混合重組人胰島素)。

8.西藥部分第384號的“超短效人胰島素類似物”包括門冬胰島素和賴脯胰島素。

9.西藥部分第385號的“長效人胰島素類似物”包括甘精胰島素、重組甘精胰島素和地特胰島素。

10.西藥部分第435號“α-干擾素”包括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批准的所有α-干擾素及其亞型.

11.西藥部分第740號“動物源肺表面活性物質”包括牛肺表面活性劑、豬肺磷脂等從動物中提取的肺表面活性物質。

12.西藥部分第845號“緩解消化道不適症狀的複方OTC製劑”具體包括以下非處方藥品種:

序號 藥品名稱 序號 藥品名稱

1 複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 20 複合乳酸菌膠囊

2 複方顛茄鉍鎂片 21 蓋胃平片

3 複方顛茄氫氧化鋁片 22 海藻酸鋁鎂顆粒

4 複方顛茄氫氧化鋁散 23 硫糖鋁小檗鹼片

5 複方澱粉酶口服溶液 24 龍膽碳酸氫鈉片(健胃片)

6 複方雷尼替丁膠囊 25 龍膽碳酸氫鈉散

7 複方龍膽碳酸氫鈉片 26 鋁鎂顛茄片

8 複方蘆薈維U片 27 鋁鎂混懸液

9 複方木香鋁鎂片 28 鋁鎂加混懸液

10 複方木香小檗鹼片 29 神黃鈉鋁膠囊

11 複方尿囊素片 30 鼠李鉍鎂片

12 複方嗜酸乳桿菌片 31 碳酸鈣甘氨酸膠囊

13 複方碳酸鈣咀嚼片 32 維U顛茄鋁膠囊

14 複方維生素U膠囊 33 維U顛茄鋁膠囊Ⅱ

15 複方胃蛋白酶顆粒 34 維U顛茄鋁鎂膠囊

16 複方消化酶膠囊 35 維U顛茄鋁鎂片

17 複方溴丙胺太林鋁鎂片 36 維U顛茄鋁鎂片Ⅱ

18 複方延胡索氫氧化鋁片 37 複方谷氨醯胺腸溶膠囊

19 複方胰酶散

13.西藥部分第1258號的“抗蛇毒血清注射製劑”包括:抗蝮蛇毒血清注射劑、抗眼鏡蛇毒血清注射劑、抗銀環蛇毒血清注射劑、抗五步蛇毒血清注射劑、抗蝰蛇毒血清注射劑、抗蛇毒血清注射劑等。

14.中成藥部分第★(446)號的“薯蕷皁苷口服制劑”包括:地奧心血康顆粒(軟膠囊、片)、薯蕷皁苷片。

15.中成藥部分第496號的“銀杏葉口服制劑”包括:杏靈顆粒(膠囊、片)、銀杏葉丸(顆粒、膠囊、片、滴丸、口服液)、銀杏葉提取物片(滴劑)、銀杏蜜環口服溶液、銀杏酮酯滴丸。

第★(496)號的“銀杏葉注射製劑”包括: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銀杏葉提取物、舒血寧注射液(銀杏葉注射液)、銀杏達莫注射液。

16.中成藥部分第★(501)號的“燈盞細辛注射製劑”包括:燈盞細辛注射液、燈盞花素注射液、注射用燈盞花素。

17.中成藥部分第502號的.“三七皁苷注射製劑”包括: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凍幹)、注射用血栓通(凍幹)。

第★(502)號“三七皁苷口服制劑”包括:血塞通顆粒(膠囊、軟膠囊、片)、血栓通膠囊、三七通舒膠囊。

18.中成藥部分第684號的“雷公藤口服制劑”包括:雷公藤片、雷公藤多甙片。

19.中成藥部分第768號的“複方紅曲口服制劑”包括:脂必泰膠囊、脂必泰片、血脂康片、脂必妥片。

20.中成藥部分第877號的“蟲草菌發酵製劑”包括百令膠囊(片)、金水寶膠囊(片)、至靈膠囊、寧心寶膠囊。

四、限定支付範圍

(九)《藥品目錄》“備註”欄中對部分藥品的限定支付範圍,是指符合限定支付所規定情況下參保人員發生的藥品費用,可按規定由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經辦機構在支付費用前,應覈查相關證據。

1.“備註”一欄標有“△”的藥品,是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使用時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門診使用時由個人賬戶支付的藥品。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用藥不受此限定。

2.“備註”一欄標爲“限工傷保險”的藥品,是僅限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藥品,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3.“備註”一欄標爲“限生育保險”的藥品,是僅限於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藥品,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4.“備註”一欄標註“限***和工傷保險”的,是指符合***情況下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不受此限制。

5.“備註”一欄標註了適應症的藥品,是指參保人員出現適應症限定範圍情況並有相應的臨牀體徵、實驗室和輔助檢查證據以及相應的臨牀診斷依據,使用該藥品所發生的費用可按規定支付。該限定不是對藥品法定說明書的修改,臨牀醫師應依據病情需要,按照藥品法定說明書用藥。

6.“備註”一欄標註爲“限二線用藥”的藥品,支付時應有使用《藥品目錄》一線藥品無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據。

(十)西藥部分第1.5類涉及的國家免費提供的抗艾滋病用藥,不屬於國家免費治療艾滋病範圍的參保人員使用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方可按規定支付費用。

第1.3.1類和第2.1類中國家公共衛生項目涉及的抗結核病和抗血吸蟲病藥物,不屬於國家公共衛生支付範圍的參保人員使用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方可按規定支付費用。

五、其他

(十一)本目錄所列的胰島素和胰島素類似物等藥品,不含注射器等輔助器具。

(十二)中成藥部分藥品處方中含有的“麝香”是指人工麝香(國家發改委、林業局同意使用天然麝香的品種除外),“牛黃”是指人工牛黃、體內培植牛黃和體外培育牛黃。

三、中藥飲片部分

(一)單味或複方均不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及藥材

白糖參、朝鮮紅參、玳瑁、冬蟲夏草、蜂蜜、蛤蚧、狗寶、海龍、海馬、紅參、猴棗、琥珀、靈芝、羚羊角尖粉、鹿茸、馬寶、瑪瑙、牛黃、珊瑚、麝香、西紅花、西洋參、血竭、燕窩、野山參、移山參、珍珠(粉)、紫河車

各種動物臟器(雞內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

(二)單味使用不予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及藥材

阿膠、阿膠珠、八角茴香、白果、白芷、百合、鱉甲、鱉甲膠、薄荷、萊菔子、陳皮、赤小豆、川貝母、代代花、淡豆豉、淡竹葉、當歸、黨蔘、刀豆、丁香、榧子、佛手、茯苓、蝮蛇、甘草、高良薑、葛根、枸杞子、龜甲、龜甲膠、廣藿香、何首烏、荷葉、黑芝麻、紅花、胡椒、花椒、黃芥子、黃芪、火麻仁、核桃仁、胡桃仁、姜(生薑、乾薑)、金錢白花蛇、金銀花、橘紅、菊花、菊苣、決明子、昆布、蓮子、蘆薈、鹿角膠、綠豆、羅漢果、龍眼肉、馬齒莧、麥芽、牡蠣、南瓜子、胖大海、蒲公英、蘄蛇、芡實、青果、全蠍、肉蓯蓉、肉豆蔻、肉桂、山楂、桑椹、桑葉、沙棘、砂仁、山藥、生曬參、石斛、酸棗仁、天麻、甜杏仁、烏梅、烏梢蛇、鮮白茅根、鮮蘆根、香薷、香櫞、小茴香、薤白、飴糖、益智、薏苡仁、罌粟殼、餘甘子、魚腥草、玉竹、郁李仁、棗(大棗、酸棗、黑棗)、梔子、紫蘇。

注:本目錄所列藥品均包括生藥及炮製後的藥材及飲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