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醫保限額:珠三角多地支付限額明年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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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醫保是如何報銷的?下面隨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吧!

廣東醫保限額:珠三角多地支付限額明年上調

距白血病患兒羅一笑剛剛度過6歲生日不到一個月,上週六,在深圳兒童醫院PICU挺過了31天后,她還是離開了這個世界。

據深圳兒童醫院通報,從11月7日羅一笑第三次入院共48天,住院總費用392220.93元,其中醫保支付363220.77元(其中包括重特大疾病補充保險支付27768.54元),自付29000.16元,自付比例爲7.39%。而自羅一笑今年9月被確診爲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後於9月、10月、11月三次入院接受治療的總費用,深圳兒童醫院也給出了總的數據。通報裏稱,羅一笑入院105天,產生的醫療費用總額472557.65元,其中自付47618.7元,自付比例爲10%。

在珠三角諸多城市中,深圳大病醫保報銷比例較高。那麼,在其他城市大病醫保的情況又如何呢?

佛山:

醫保一體化:

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至60萬

明年1月起,佛山將實施醫保一體化政策,改革後,醫保待遇項目包括住院(含家庭病牀)、門診特定病種、門診慢性病種、普通門診、一次性生育醫療補貼、個人賬戶(選擇二擋參保)等基礎待遇和大病保險的保障待遇。改革後,佛山醫保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含大病保障)將從職工50萬、居民40萬提高到不分羣體都是60萬(連續繳費不滿3個月的除外),而且藥品目錄範圍將擴大,即可納入報銷範圍的費用將適當增加。

改革後,職工身份參保人將不設等待期,從參保次月起享受待遇,連續參保未滿3個月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爲5000元,連續參保滿3個月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爲30萬元。對職工身份參保人來說,基本保持了目前較高的待遇水平並略有提升。對居民身份參保人而言,繳費略有提高,但是醫療待遇水平大幅提升,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從原來的平均75左右提高到90%左右。除個人賬戶待遇外,居民與職工享受一致的待遇標準。

大病保險:明年起擬將最高支付限額提至30萬

2013年7月1日,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印發了《佛山市大病保險管理辦法》。參保人一個社保年度內,納入大病保險保障範圍的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累計不足2萬元的部分,由個人承擔;累計超過2萬元(含)至5萬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60%;累計超過5萬元(含)至10萬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70%;累計超過10萬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80%。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爲2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起,根據佛山醫保一體化改革方案,佛山大病保險保障將進一步調整。在大病保險“二次報銷”的基礎上,擬將最高支付限額從20萬提高到30萬,並選定部分惡性腫瘤疾病,擴大藥品目錄範圍,將對應的非替代性靶向藥納入大病支付範圍。

社會救助:異地務工人員最高可申請2萬元大病救助

佛山目前約有400萬外來務工人員。2015年,《佛山市異地務工人員大病救助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實施。據該《辦法》,凡在佛山工作或居住滿兩年及以上,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過高導致生活困難的異地務工人員,以及其在佛山市就讀的子女(含幼兒園),可申請救助。

具體救助標準如何?記者獲悉,求助者最高可獲得2萬元救助資金。具體來說,個人自費部分在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給予5千元救助資金;個人自費部分在3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給予1萬元救助資金;個人自費部分在5萬元及以上的,給予2萬元救助資金。此外,未達到最高救助金額的申請者可再次申請,但再次申請依據必須是新發生的個人自費部分醫療費用,以往申請所用的醫療費用票據不可重複作爲申請依據。

東莞:

多項支付比例高於全國水平

東莞從2013年10月起建立了基本險、大病險、補充險的多層次醫保體系,降低單位參保門檻,允許所有單位自主選擇不同層次的醫保險種。同時,在不增加繳費的基礎上,建立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免費爲所有醫保參保人增設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障。

目前,東莞醫保參保人繳費水平全省偏低,基本險職工個人繳費17.45元/月,城鄉居民個人繳費52.34元/月。而基本險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最高達95%(退休人員爲100%),住院醫療費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達30萬元。具體支付標準爲: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不足或等於5萬元的,基金按95%(退休人員按100%)核付;5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0萬元的,基金按75%(退休人員按80%)核付;10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5萬元的,基金按55%(退休人員按60%)核付;15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30萬元的,基金按45%(退休人員按50%)核付。特定門診基本醫療費按不同的病種,基本醫療費限額從4000~60000元/年不等,支付比例爲75%(退休人員按80%)。門診基本醫療費按70%報銷,不設起付線和最高封頂線。

除住院和門診醫療保障外,在不增加繳費的前提下,同時享受“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障”。如超過起付標準,不足或等於10萬元,由大病保險報銷60%;超過10萬元,可報銷70%。年度內大病保險最高支付可達30萬元。這一支付比例高於目前全國水平。

住院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爲: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5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0萬元的,補助20%;10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5萬元的,補助30%;15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20萬元的,補助40%。超過最高支付限額所對應的基本醫療費用的,不足或等於10萬元的,基金按90%核付;10萬元以上的,基金按75%核付。

此外,東莞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高於全國。今年7月,東莞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從3005元提高到3489元,財政補貼費率從1.5%下調到1%。按此計算,東莞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爲479.79元,高於420元的全國標準。

大病保險將下調起付標準

目前,東莞提出了將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從3.5萬元下調至3萬元。參保人年度內自付的合規醫療費用(含住院和特定門診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市社保局有關人士透露,預計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下調後,大病保險待遇享受人數將增長約20%,更多的參保人能夠達到補償標準,納入大病保險保障範圍。

同時,東莞擬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引入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經辦服務。記者瞭解到,購買大病保險服務費用不超過大病保險資金當期收入的3%,當期覈算,所需資金從當期大病保險資金中提取。商業保險機構按照合同協議提供服務,合同期限原則上爲3年。

建立社會救助幫扶網站救助有需要人羣

2015年,東莞市社會救助幫扶網站啓用,該網站專門發佈救助對象需求,並定期更新,使救助對象能迅速獲得社會力量的補充援助。救助對象包括市內符合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供養對象、受災人員救助對象、醫療救助對象、教育救助對象、住房救助對象、就業救助對象、臨時救助對象八類社會救助對象。

珠海:

“二次報銷”+大病救助

三年前,珠海全國首創個人不另掏一分錢的情況下全民實現補充醫保,並把自費藥品和自費服務項目納入報銷範圍,通過“二次報銷”大大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今年7月1日起,“二次報銷”再進一步,實現普通城鄉居民與單位職工報銷待遇統一。

根據原來的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職工醫保、普通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平均支付比例分別爲90%、75%,珠海通過“二次報銷”後,實際報銷比例最高達94.8%。

除了“二次報銷”,珠海針對大病還有多重救助,而珠海市民政局針對特殊困難羣體,最高救助金額可達20萬元。困難人員住院覈准醫療費用個人自付部分達8萬元或以上、20萬元以下的,在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後,其住院覈准醫療費用按個人自付部分的80%給予救助,但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12萬元。而個人自付部分達20萬元或以上的,在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後,其住院覈准醫療費用按個人自付部分的80%給予救助,但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

中山:

支付比例將調到八成

中山大病醫保於201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在國家要求覆蓋城鄉居民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覆蓋面。同時大病醫療保險資金從社會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參保人不需另行繳費。大病醫療保險待遇與參保人蔘加社會醫療保險險種及連續參保繳費時間掛鉤。

此外,從2017年7月1日起,中山困難羣體的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將提高,進一步爲困難羣體減輕負擔。與調整之前的大病醫保待遇相比,困難羣體參加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及連續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不足1年的因病住院的,同一社保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醫保費用累計超過的費用由20000元下調到4000元,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比例由50%上調到80%。同時連續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1年以上的因病住院的,同一社保年度內個人支付的醫保費用累計超過的費用由6000元下調到2800元。而且這兩類情況的困難羣體,之前都有年度累計支付限額,現在都不設年度累計支付限額了。

江門:

困難家庭可報九成以上

對江門市戶籍的困難家庭居民來說,通過醫保、民政救助等途徑,大病醫療費用可以報銷九成以上。江門市從2014年1月開始實施大病保險制度,今年11月23日,江門市又出臺了《印發江門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和江門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從2017年1月1日實施。

根據該方案,江門市城鄉醫保住院醫療費用基金年度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爲 20萬元(不含起付標準以內的費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年度內累計最高賠付限額爲10萬元,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不設最高賠付限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具體賠付最高可達九成。職工醫保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年度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爲範圍內費用20萬元(不含起付標準以內的費用),職工大病保險年度內累計最高賠付限額爲範圍內費用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