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雲南特色小鎮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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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雲南特色小鎮怎麼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雲南特色小鎮新政策,歡迎大家查閱!

2017雲南特色小鎮新政策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特色小鎮發展的意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爲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和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精神,加快推進全省特色小鎮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特色小鎮是指聚焦特色產業和新興產業,具有鮮明的產業特色、濃厚的人文底蘊、完善的服務設施、優美的生態環境,集產業鏈、投資鏈、創新鏈、人才鏈和服務鏈於一體,產業、城鎮、人口、文化等功能有機融合的空間發展載體和平臺。加快特色小鎮發展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統領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發展特色小鎮有利於推動全省經濟轉型升級和發展動能轉換,有利於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有利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有利於推動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有利於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於引領人們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二、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按照“一年初見成效、兩年基本完成、三年全面完成”的總體要求,突出重點、突出產業、突出特色,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2017年啓動全省特色小鎮創建工作,鼓勵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提升改造,鼓勵州、市、縣、區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培育發展特色小鎮,力爭通過3年的努力,到2019年,全省建成20個左右全國一流的特色小鎮,建成80個左右全省一流的特色小鎮,力爭全省25個世居少數民族各建成1個以上特色小鎮。

(二)規劃引領。堅持規劃先行,突出規劃引領,以人爲核心,以產業爲支撐,高起點、高標準、寬視野,科學編制特色小鎮發展總體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明確特色小鎮的選址、投資建設運營主體、特色內涵、產業定位、建設目標、用地佈局、空間組織、風貌控制、項目支撐、建設時序、資金籌措、政策措施、環境影響評價等,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操作性。統籌特色小鎮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佈局,推動特色小鎮“多規合一”。

(三)產業定位。按照“錯位競爭、差異發展”的要求,瞄準產業發展新前沿,順應消費升級新變化,緊跟科技進步新趨勢,細分產業領域,明確主導產業。每個特色小鎮要選擇1個特色鮮明、能夠引領帶動產業轉型升級的主導產業,培育在全國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產業和品牌,實現產業立鎮、產業富鎮、產業強鎮。聚焦生命健康、信息技術、旅遊休閒、文化創意、現代物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製造加工業等重點產業,推進重點產業加快發展;聚焦茶葉、咖啡、中藥、木雕、扎染、紫陶、銀器、玉石、刺繡、花卉等傳統特色產業優勢,推動傳統特色產業煥發生機。

(四)創業創新。充分發揮特色小鎮創業創新成本低、進入門檻低、發展障礙少、生態環境好的優勢,打造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有效平臺和載體。營造吸引各類人才、激發企業家活力的創新環境,爲初創期、中小微企業和創業者提供便利、完善的“雙創”服務。全面推進衆創衆包衆扶衆籌,大力發展服務經濟,集聚創業者、風投資本、孵化器等高端要素,推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經濟蓬勃發展。

(五)彰顯風貌。按照“多樣性、獨特性、差異性”的要求,加強風貌形象設計,打造特色小鎮的獨特魅力。運用地方優秀傳統建築元素,營造具有地域差異的建築風貌特色,避免盲目模仿、千鎮一面。深入挖掘歷史文化資源,加大歷史遺蹟遺存文化保護傳承力度,突顯文化特色。充分發揮民族風情多樣的獨特優勢,將民族特色打造成爲特色小鎮的亮麗名片。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突顯生態特色,實現特色小鎮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統一。

(六)人口集聚。圍繞人的城鎮化,完善城鎮功能,補齊特色小鎮在道路、通信、供水、供電、公廁、污水垃圾處理等公共基礎設施和教育醫療、商業娛樂、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方面的短板,完善防火、防汛、防澇、抗震等安防設施,提升特色小鎮的綜合配套服務能力,打造宜居宜業生態環境,營造便捷高效的營商環境,促進人口在特色小鎮集聚。

(七)投資建設。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羣衆參與、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在規劃編制、基礎設施配套、公共服務提供、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作用,吸引和撬動民間資本參與特色小鎮建設。引入戰略投資者,每個特色小鎮必須有與投資規模相匹配的、有實力的投資建設主體。創建全國一流特色小鎮的,原則上要引入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或在某一產業領域公認的領軍型、旗艦型企業。

(八)運營管理。按照“小政府、大服務”工作思路,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建立以市場化爲主的運營模式。通過投資建設主體自身參與運營、實行政企合作和引入理念新、實力強、專業化的運營商等多種模式,推動特色小鎮建成後的高效運營和可持續發展。

三、創建標準

(一)用地標準。每個特色小鎮規劃面積原則上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設面積原則上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根據產業特點和規模,旅遊休閒類、高原特色現代農業類、生態園林類特色小鎮可適當規劃一定面積的輻射帶動區域。

(二)投入標準。2017—2019年,創建全國一流特色小鎮的,每個累計新增投資總額須完成30億元以上;創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鎮的,每個累計新增投資總額須完成10億元以上。2017、2018、2019年,每個特色小鎮須分別完成投資總額的20%、50%、30%。建成驗收時,每個特色小鎮產業類投資佔總投資比重、社會投資佔總投資比重均須達到50%以上。

(三)基礎設施標準。創建全國一流旅遊休閒類特色小鎮的,須按照國家4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標準建設;創建全省一流旅遊休閒類特色小鎮的,須按照國家3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標準建設。每個特色小鎮建成驗收時,集中供水普及率、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均須達到100%;均須建成公共服務APP,實現100M寬帶接入和公共WIFI全覆蓋;均須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安防設施和與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公共服務設施;至少建成1個以上公共停車場,有條件的儘可能建設地下停車場。

(四)產出效益標準。2017—2019年,創建全國一流特色小鎮的,每個特色小鎮的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含個體工商戶)年均增長25%以上,稅收年均增長15%以上,就業人數年均增長15%以上;創建全省一流特色小鎮的,每個特色小鎮的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含個體工商戶)年均增長20%以上,稅收年均增長10%以上,就業人數年均增長10%以上。

州、市、縣、區培育發展特色小鎮,達到省級創建標準的,納入省級支持範圍。

四、創建程序

採取“自願申報、寬進嚴定、動態管理、驗收命名”的創建方式,推進特色小鎮建設。

(一)自願申報。分爲創建全國一流和全省一流特色小鎮2個類型,由各州、市人民政府向省特色小鎮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報送特色小鎮創建方案,明確每個特色小鎮的特色內涵、四至範圍、產業選擇、投資建設運營主體、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建設進度、綜合效益及與大型企業主體合作的思路等。

(二)方案審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各州、市報送的特色小鎮創建方案進行審查,提出創建特色小鎮建議名單報省特色小鎮發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審定。對各地創建特色小鎮的名額,不搞平均分配。

(三)名單公佈。創建特色小鎮建議名單經領導小組審定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公佈。

(四)規劃審查。進入創建名單的特色小鎮,由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特色小鎮發展總體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各州、市人民政府認真組織審查後,將本地編制完成的特色小鎮規劃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報領導小組審定。沒有編制規劃或未通過省級規劃審查的特色小鎮,不享受有關支持政策,不予審批項目,不安排項目資金。

(五)項目建設。特色小鎮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以產業發展和特色小鎮功能提升爲重點,按照審查通過的規劃,加快推進特色小鎮項目建設。

(六)考覈評價。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考覈辦法,按照“自查自評、第三方評估、隨機抽查、綜合考覈、結果報審”的程序組織年度和驗收考覈,形成年度和驗收考覈結果報領導小組審定。年度考覈合格的兌現年度扶持政策,考覈不合格的停止扶持政策支持,退出創建名單。年度考覈或驗收考覈不合格的,通過扣減特色小鎮所在地的州、市、縣、區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收回相應階段的省財政支持資金。

(七)驗收命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於2019年底進行驗收,提出特色小鎮命名建議名單報領導小組審定後命名。

五、支持政策

(一)保障建設用地。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充分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鼓勵利用低丘緩坡土地,鼓勵低效用地再開發,盤活閒置建設用地。2017—2019年,省級單列下達特色小鎮建設用地3萬畝。在符合有關規劃的前提下,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現有房屋和土地興辦文化創意、健康養老、衆創空間、“互聯網+”等新業態的,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過渡期爲5年,過渡期滿後需按新用途辦理用地手續,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依法劃撥供地。在符合有關規劃和不改變現有工業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改建及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的,可不再補繳土地價款差額。在符合有關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在特色小鎮規劃區範圍內,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宅基地,允許通過村民自願整合、採取一事一議,在現有宅基地基礎上進行統一集中規劃建設。

(二)加大財稅支持。凡納入創建名單的特色小鎮,2017年,省財政每個安排1000萬元啓動資金,重點用於規劃編制和項目前期工作。2018年底考覈合格,創建全國一流、全省一流特色小鎮的,省財政每個分別給予1億元、500萬元獎勵資金,重點用於項目貸款貼息。2019年底驗收合格,創建全國一流、全省一流特色小鎮的,省財政每個分別給予9000萬元、500萬元獎勵資金,重點用於項目貸款貼息。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區域內的新建企業,從項目實施之日起,其繳納的各種新增稅收省、州市分享收入,前3年全額返還、後2年減半返還給特色小鎮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專項用於特色小鎮產業培育和扶持企業發展支出。

(三)拓寬融資渠道。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機制,大力吸引民間資本參與特色小鎮建設。通過財政資金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投入、政策性銀行和保險資金項目貸款以及特色小鎮居民參與等多種渠道籌措項目建設資金。2017—2019年,由省發展改革委每年從省重點項目投資基金中籌集不低於300億元作爲資本金專項支持特色小鎮建設,實現資本金全覆蓋,並向貧困地區、邊境地區、世居少數民族地區和投資規模大的特色小鎮傾斜。積極支持具備條件的特色小鎮建設開發企業發行企業債進行融資。支持各州、市利用財政資金和社會資金設立特色小鎮發展基金。

(四)優先給予項目支持。特色小鎮申報符合條件的項目,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省直有關部門在審覈批准、投資補助等方面加大傾斜支持力度,優先支持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優先列入省級統籌推進的重點項目計劃和省“十、百、千”項目投資計劃以及有關基金支持,優先安排城鎮供排水、“兩污”、市政道路等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補助資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副省長任副組長,省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爲成員的省特色小鎮發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特色小鎮建設重大事項的統籌協調、政策制定、創建和獎懲名單審定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發展改革委,具體牽頭負責特色小鎮建設的綜合協調、審查創建方案和規劃、動態管理、考覈評價、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特色小鎮建設的責任主體。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出臺扶持政策、建立工作機制、強化工作措施、倒排時間節點,督促指導所屬縣、市、區做好特色小鎮建設工作,避免另起爐竈、重複建設、大拆大建和搞房地產開發,確保工作實效。

(三)強化分工協作。省發展改革委具體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協調推進特色小鎮發展有關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特色小鎮的建設監管,制定建設導則,與省發展改革委共同做好規劃審查、考覈評價等有關工作,積極申報國家級特色小鎮;省財政廳負責財稅支持政策的兌現落實,配合做好考覈評價工作;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指導做好工業轉型升級工作;省科技廳負責指導做好科技創新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做好就業指導和培訓工作;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做好用地支持政策的兌現落實工作;省農業廳負責指導做好高原特色現代農業類特色小鎮建設工作;省商務廳負責指導做好電子商務發展及口岸類特色小鎮建設工作;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廳負責指導做好民族文化挖掘、傳承和保護工作;省旅遊發展委負責指導做好旅遊休閒類特色小鎮景區標準建設工作;省招商合作局負責指導做好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積極支持特色小鎮發展。

(四)抓實招商引資。創新招商方式,搭建合作平臺,完善激勵機制,圍繞特色小鎮發展方向和產業定位,盯大引強,採取項目推介、整體包裝營銷、委託招商、以商招商、專業招商等方式,提高招商引資針對性和成功率。各州、市、縣、區要在特色小鎮申報創建的前期階段,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促進以企業爲主體推進特色小鎮的項目建設。

(五)強化項目支撐。按照“論證儲備一批、申報審覈一批、開工建設一批、投產運營一批”的要求,建立全省特色小鎮發展重大項目庫,創新項目管理模式,以項目爲載體引導各類政策、資金、要素向特色小鎮集聚。

(六)加強督查監測。由省政府督查室牽頭,加大對特色小鎮建設工作的督查檢查力度。省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要將特色小鎮創建納入稽察工作範圍,加強對特色小鎮建設項目的稽察。由省統計局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於2017年上半年前建立全省特色小鎮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各州、市人民政府要按季度報送特色小鎮建設進展情況,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後向全省通報。

(七)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通過新聞發佈、專題報道、項目推介、經驗交流等,大力宣傳特色小鎮建設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及成功經驗,營造有利於加快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