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分離辦工作問題指示報告

學識都 人氣:2.28W

以下提供一篇工作報告給大家參考!

農場分離辦工作問題指示報告

 

    感謝市辦長期以來對我場各項工作親切關懷和大力支持。目前我場分離辦社會職能(教育)工作,在縣綜改辦統一領導下,已完成了人員登記覈查工作,下步就要轉入人員歸類,按人員類別兌現政策階段了。現就我們面臨的`幾個具體政策性問題請求市辦給予明確指示,在工作中有所遵循。

 

第一、移交起算時間,可否爲年930日。

 

按省裏文件,移交起算時間統一爲年1231日,而我場實際情況是,年930日前就已經先期啓動了在職在崗人員和校產整體移交工作。這就導致了自年930日以後,我場教師中一部分人,因不符合當時縣自行出臺移交政策條件,而下崗、轉崗,並且有先前請假期滿人員要求上崗無崗可上的特殊情況。我們認爲之所以形成這種原因,是因爲當地政府造成的而非老師個人行爲,本着尊重歷史,尊重事實,對歷史和人民負責任精神,可否將移交起算時間定爲年930日。

 

第二、關於在編不在崗人員考試資格認定問題。

 

按省裏精神對於在編不在崗人員可以通過考試方式擇優錄用,結合我場實際,下列三條都具備者可有考試資格。

 

1、由總場黨委安排到學校任教。有總場黨委會議人事安排記錄,並且工資統一由總場發放。總場工資冊上有名單。

 

2、取得教師資格證。

 

3、具有場里正式職工身份,即有勞動部門招工手續,有職工檔案。

 

這裏要明確強調,非聘幹身份也可參加考試。

 

第三、關於考試名額問題。

 

對於給多少名額用來招考,我們認爲在充分肯定黨和政府對農墾企業、農墾人關心關懷的大前提下,應本着在農墾框框內解決農墾事情原則。按我場學校現有生源成班情況,算出總需老師人數,減去年9月已移交的場辦老師人數,餘下缺額,用來招考。由於年移交後,縣裏通過調派和社會招考等形式,調入一部分老師到我場任教。如按以上方法考試,再招一些在編不在崗場辦教師,勢必學校教師總數有多餘。按省裏精神,針對這種情況,可以通過調劑方式,調劑出一些老師到縣內其它缺編中小學任教。解決這個矛盾。

 

以上幾點,系當前我場工作中面臨的實際問題,和我們爲解決這些問題的思路,正確與否,請市辦給予明確指示爲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