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育法規讀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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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教育法規讀書筆記

教師教育法規讀書筆記(1)

與我們教師相關的法律法規很多,但我們最應該好好學習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實施綱要》。最近,我們又再次真學習了這些教育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加深刻地認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國家發展教育事業的綱領性文件,它頒佈的目的是爲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法要求我們做到:教育必須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是我們國家的教育方針,每位教師必須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這一方針。然而事實上,現在的教育還是應試教育,素質教育只是虛有其名,事實上的應試教育迫使很多老師只注重對學生傳授文化知識,忽略了學生思想品德和身體素質等方面的培養,直接導致了學生綜合素質的大幅度下降,現在學生中的優良品德越來越少,不良行爲越來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貫徹實施,首先得各級領導轉變教育觀念,切實改變評價教師的方法。

國家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這本是利國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實際操作中讓廣大教師苦不堪言,簡直可以說是勞民傷財!九年義務教育到底怎麼搞,全國其他地方有些什麼先進經驗,各級領導應該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揮。九年義務教育的順利實施要靠法律,但現在的情況是有法不依或者說依不成,對那些違反九年義務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給予及時處理,導致學校各項工作處於被動,給學校領導和教師增添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學校教師的職責應該是教書育人,但現在教師們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書育人上,要用很多時間搞普九檔案,要用很多時間去做輟學生工作,還要用很多時間去寫一些形式主義的東西。現在的學生是爺爺,老師不敢打、不敢罵,甚至重話有的時候都不敢說,你對他嚴格要求,它就是不買賬,動不動就是不上學了,學生一回家還得教師三番五次地去請回學校,這是什麼事?發生輟學情況,有的是家長在裏邊推波助瀾,縱容學生輟學,國家爲什麼不採取一些強硬的措施,讓所有學生不願輟學、不敢輟學呢?光靠教師放下自尊去請那些少爺、小姐,這不是個事嘛!

很多教育法律法規裏邊都提到:營業性歌舞廳和網吧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這些規定有什麼用?特別是網吧,現在就靠未成年人賺錢。各級主管部門雖說不定期地檢查,但是檢查過後網吧管理人員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爲由此產生。

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何時止?

依法治校,是指依照法律對學校各項事務進行管理。依法治校,就是要實現學校管理與運行機制的制度化、規範化,形成政府宏觀管理,學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辦學,依法接受監督的新格局。在建設和諧校園的過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價值。

依法治校: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的必然要求 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校園的核心。社會主義和諧校園,必定是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的校園。離開這一基本前提,即使校園其他方面呈現“和諧”狀態,也不是真正的和諧校園。《教育法》第五條規定:“教育必須爲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是我國法律關於教育方針內容的表述,體現了國家的意志。在此基礎上,黨的十六大關於教育方針的論述增加了“爲人民服務”、與“社會實踐”相結合和“美”育的內容,進一步豐富了教育方針的內涵。教育方針體現了我國教育的性質,指明瞭教育的根本任務。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是落實黨和國家對學校和所有教育工作者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設和諧校園的內在需要。

依法治校是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的根本保證。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先後頒佈了《學位條例》、《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和一系列教育法規、規章。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在總體上已經覆蓋了學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對教育方針、政策以及與之配套的各項具體工作原則、制度作出了規定。認真執行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按照其規定管理學校各項事務,就能從根本上確保正確的辦學方向,使教育方針得到全面的貫徹落實。

依法治校:保障師生民主權利的必然要求。

充分保障師生民主權利,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是建設和諧校園的關鍵,也是學校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爲本的具體體現。教育民主和學術自由是現代校園的基本特徵。只有在充分保障師生民主權利的基礎上,才能實現教育民主和校園的和諧。《教育法》第三十條第3款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以教師爲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教師法》第七條第5款規定:教師享有“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的權利。我國《憲法》將受教育權利規定爲公民的憲法權利,這是國家對受教育者的鄭重承諾,意味着學校的一切活動都應當以維護學生的受教育權爲前提。爲了保障師生的民主權利,學校必須制定章程,建立各項管理制度,構建校內治理結構與管理體制,明晰和理順校內各種關係,確立適應學校改革與發展需要的運行機制,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發揮其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作用,實行校務公開,建立校內監督約束機制。所有這一切,必須嚴格依法進行。有的本身就是具體落實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從這種意義上來說,依法治校是師生民主權利的保障。

依法治校:平衡和調節校園利益關係的必然要求

平衡和調節校園各種利益關係,是建設和諧校園的一項重要任務。校園各種利益關係得到令人滿意的平衡和調節,其他許多問題便可迎刃而解。實現校園和諧便有了現實可能性。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伴隨着辦學體制、教育投資體制、招生就業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學校後勤保障體制的全面改革,學校對內對外形成多種利益關係,例如,學校與政府之間的行政管理關係,學校與社會之間的合作關係,學校之間或學校與社會力量之間的聯合辦學關係,學校與教師之間的聘用關係, 學校、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教育關係,學校與企業之間的產學合作關係,金融機構與學生之間的助學貸款關係,學校與科研成果使用單位之間的技術合同關係,學校事故引發的損害賠償關係,等等。這些社會關係有着深刻而複雜的利益背景,充滿利益矛盾與衝突,遠非行政措施和政策所能調節。只有依法治校,充分發揮體現國家意志的法律所特有的調節功能,纔有可能從根本上協調、平衡這些利益關係,促進校園和諧。

依法治校: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的必然要求

校園安全穩定是和諧校園的基礎。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是建設和諧校園的基礎性工作。一個和諧校園,必然有穩定安寧的校園環境和有條不紊的教學科研秩序。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才能爲學校事業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如果校園矛盾激化、事故頻發、秩序混亂,師生就難以和睦相處、安心教書和勤奮學習。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必須規範辦學行爲,建立良好的校風、教風和學風,提高師生抵制邪教和各種反動信息、不良信息影響的自覺性與能力;預防和化解校園糾紛,防止校園暴力發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安全教育,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和其他不穩定因素;制定處理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損失擴大;與政府、社會、家庭建立起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的聯動機制,配合有關方面治理好校園周邊環境,防止社會不法分子對師生進行滋擾和侵害。這些工作,沒有一項可以離開法律的規定而開展。通過依法治校,運用法律、制度、校規的力量來預防糾紛和事故,不斷化解矛盾與衝突,彌合裂痕,整合校園資源,維護校園秩序,就能以文明、理性、平和的方式消除校園不穩定、不和諧因素,形成人心安定、秩序井然、教學相長的和諧局面。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沒有責任就辦不好教育”。愛與責任,是整個教育事業的立業之基石、興業之根本。以“愛與責任”爲主題的本次教育活動,就是要從師德建設的領域中做起,着力塑造深切的教師之愛,培養教師的責任意識。區教育局文件中明確指出:“愛”,就是要立足於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關愛每一個學生; “責任”,就是要着眼於爲民族復興、國家未來、學生終生幸福負責。對我們特殊教育學校來說,“責任”,就是要着眼於爲殘疾學生未來的生存和幸福負責。我將以積極的姿態滿腔的熱情投入到這次師德建設活動中。

我們的工作從大處講就是爲社會服務,爲國家服務,爲人民服務,因爲教師肩負着爲國家培養各種合格建設人才的重任。往小處說,就是爲學生服務、爲學生家長服務。學校的一切活動必須從學生和學生家長的需求出發,最大限度地滿足學生和學生家長的願望。對學生的全面負責就是全面服務,只有服務到位,學生和家長才能滿意。

爲學生乃至學生家長提供到位的服務,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要有強烈的爲學生服務的意識。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

2、要有較強的服務能力。不斷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業務能力提高了才能提高服務能力。

3、要有明確的服務內容、服務範圍。要在自己的工作範圍內幹好本職工作,爲師生和家長服務。

4、要有規範的服務過程。要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規範自己的言行,以持之以恆的熱情服務人。

5、要有較高的服務水平和穩固的質量保證。要遵守各種法規制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6、要根據學生及其家長的願望,不斷加深服務層次,創新服務手段。要求我們要不斷創新,與時俱進,家長和學生的要求提高了,我們的服務能力、服務層次也相應跟着提高。

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要樹立“工作就是服務”的思想,以“服務”的標準衡量自己的工作是否到位,做學生喜歡的老師,做老師喜歡的同事。

法律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爲規範的總和。在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就是黨領導的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要按照體現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來治理國家。它既需要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完善的行政執法、司法、監督體系,又需要人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的逐步提高。我們作爲新時代的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然而作爲人民教師的我們,在這支隊伍當中對教師法的認識可以說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國的教師長期處於無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教師、拖欠教師工資、無故開除教師等。然而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故有法等於無法。教師作爲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爲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爲,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爲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爲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此外,我們還明白到我們一直以來所談及的權利,其實可以分爲兩大類:一類是公權,一類是私權。後者是一種可放棄的.權利,而前者則不可放棄。或者換句話說公權是一種同時夾帶着義務的權利。合理行使公權和私權也是我們當教師的一種重要的素質。

我們中國一直以來都被西方國家批評爲"人治"的國家。現在國家政論既然下決心要從原來的"人治"改革爲"法治",於是每一個公民自然而然肩負起知法、學法,守法、用法和護法的重責。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爲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所以我認爲給予我們這些新教師上一節用法的課更有實際的必要。

教師教育法規讀書筆記(2)

有人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說教師是園丁,有人說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工作的工作,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範》;當我成爲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新義務教育法於2006年9月1日實施,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誌着我國義務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它是在對我國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經驗總結的基礎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導和保障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制度與準則。法律將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爲一項重要指導思想,並重點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障義務教育投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方面問題作出了規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各項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創新、有突破,爲我國義務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證。新《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我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學習,將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按照《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爲人師表。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做到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爲了學生,爲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把學習成績作爲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

當然,法律的實效更多地取決於執行的過程。這種實效不僅在於用法律規範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規範學校的收費行爲等。更在於讓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據,合力打擊那些非法行爲。因爲法律的實效更多地在於權利意識的覺醒,以及隨之而來產生的監督行爲。只有我們都瞭解了義務教育法,具有了響應的維權意識。纔可能形成更嚴密,更有效的監督體系,爲義務教育健康發展提供保障。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利用學科特點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激發他們的學習積極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總之,我將站在民族復興的高度上來認識黨的教育事業,忠心於黨的教育事業,勤勤懇懇,把畢生的所學貢獻給社會主義國家的教育事業中,在平凡的崗位上爭創不平凡的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