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會調查報告通用範例

學識都 人氣:3.2W

隨着他們的年老體衰,逐漸失去了依靠體力勞動爲主的原有的家庭經濟地位,已不能自給自足,同時他們大多數既沒有社保也沒有低保,僅僅依靠傳統的“養兒防老”來度過晚年。而當面對經濟落後,家庭貧窮,道德意識不強等諸多問題時,他們往往連這僅有的依靠都得不到保證,由此導致了贍養問題已成了農村的一種社會問題。本文從贛南農村羣衆的老年人贍養法律意識現狀切入,深入地從子女、社會和老年人自身三個維度透析了當地羣衆老年人贍養法律意識不強的制約因素,最後從道德法律制度層面提出了贍養老年人的建議和措施。

最新社會調查報告通用範例

關鍵詞:贛南農村 老年人贍養 法律意識

老年人作爲一個龐大的社會羣體,同時也是一個相對容易忽視的社會羣體。儘管社會在進步,但是,我們看到,無論在物質領域還是在精神領域,他們似乎都還是一個被社會邊緣化的羣體。老年人贍養已經作爲一個社會問題凸顯出來。贍養好老人,這不僅是爲當代老年人造福,也是爲自己的未來鋪路。

一、當地老年人贍養法律意識現狀

通過調研,當前農村羣衆依法贍養老年人的法律素質可分爲三種類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在調研的幾個村的部分村兩委成員和普通羣衆共80人,有17%的幹部羣衆屬法律通型的,他們主要是通過觀看電視節目、閱讀報紙、書籍,縣、鄉司法機關、公安機關組成的“法律講師團”下村講課來學習關於老年人贍養的法律知識。他們往往會用法律的知識武裝、充實自己的頭腦,法律通型的幹部羣衆較善於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其中還有5%的老年人會用法,與子女簽訂老人贍養協議。

(二)、似懂非懂型。在調研的120人中,有大約57%的屬於這一類型。他們對老年人贍養的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們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主要是通過別人說和評論。他們往往不輕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

(三)、法盲型。法盲型的幹部羣衆對法律一點都不知道,這種人佔26%。這種類型的人不懂什麼是法,什麼是違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對的。

二、當地羣衆老年人贍養法律意識不強的制約因素

(一)子女的問題

1.子女經濟緊張致使老年人贍養折扣。

對於以務農爲生的子女來說,由於目前農村勞動生產率低下,多數農民收入不高,很多家庭難以承受撫養孩子和贍養老人的雙重壓力。在現代家庭中老年人已經失去支配地位的情況下,家庭贍養老人的質量大打折扣,這些人有的還在貧困線上掙扎,有的自己生活都成問題,也根本無能力贍養自己的父母。

2.子女道德缺失造成老年人贍養丟棄。

隨着老年人創造經濟價值的能力降低、經濟收入的下降,直接影響到他們在家中的地位。由於農村傳統的“分家”習俗,有的子女就以分家不公爲由拒絕贍養義務,甚至將履行贍養義務與分得家產掛鉤,強調“多分多贍養,少分少贍養,不分不贍養”;有的`認爲自己沒有繼承享用過“祖業”而不願贍養父母;有的認爲自己已成家立業,無需再依靠父母,因此對老人不聞不問,更談不上贍養老人;有的外出打工長年不歸,根本不管在家老人的事,老人又不知道子女的確切地址,即使打上官司,也只能使法院要麼無法立案,要麼判決後難以執行;甚至有的認爲父母體弱多病,實屬累贅負擔,不僅不從物質、精神方面給予關照,而且還進行虐待、遺棄,致使老人有家難歸。

3.子女責任不明產生老年人贍養推卸。

有的家庭子女多,經常爲父母贍養問題相互扯皮,推卸責任。他們對老人實行“輪班坐莊”的贍養方式,老人像皮球似的被子女“踢來踢去”, 老人的生活都成問題,精神贍養就更談不上。有的子女不顧老人的意願,爲顯示“公平”,將二老拆散,一個兒子負擔—個老人的生老死葬。一方面,“老來伴”卻被自己的子女判了“離婚”,二老不僅生活上被子女當作累贅,精神上也相當孤獨苦悶;另一方面,一方老人先死亡,另一方老人長壽,於是該子女覺得負擔太大,吃了虧,就要求由兩方共同供養,於是兄弟姐妹間鬧意見,老人遭了殃,兩方都不贍養。因而無法靠自己解決晚年的生活保障問題。以致“養兒無法防老”、“三個和尚沒水喝”成爲普遍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