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融資租賃合同最詳細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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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大家想知道委託融資租賃合同是如何的?下面就是最詳細的參考樣本,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委託融資租賃合同最詳細樣本

編號: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綜合性租賃公司。其註冊地址爲 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的資質。其註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企業。其註冊地址爲 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爲了開展租賃業務,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委託受託人代理相關事項。

2.受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委託人提供融資租賃代理服務並協助劃轉租金。受託人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

3.承租人爲取得租賃物,願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經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定義

1.1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詞語具有下述含義:

“融資租賃”:係指委託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確定的用途、金額、期限、租金等,由委託人提供資金,並以委託人的名義購進租賃物件,以融資租賃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託人按本合同約定協助劃轉租金的經營活動。

“工作日”:係指受託人營業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國國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間”:係指本合同經簽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義務履行完畢爲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續費”: 係指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手續費。

1.2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

(a)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並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b)對某一條、款、項、當事方、附件的提及係指本合同的該條、款、項、當事方、附件;

(c)對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對該份文件的修改、變更或補充,但不包括違反本合同約定作出的任何修改、變更或補充;

(d)對任何文件當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該方的繼任者和被允許的受讓人。

第二條 融資租賃方式

2.1 除影響受託人手續費的收取、增加受託人的義務或加重受託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的難度和負擔以及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情況外,委託人、承租人有權變更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受託人,該變更自變更通知到達受託人時生效。該變更通知亦應作爲本合同附件,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先決條件

在融資租賃業務實際開展之前,必須符合下述先決條件:

3.1 委託人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a)委託人已經履行完畢所有簽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資租賃資金所必須的內部及外部認可程序,並向受託人提交了受託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

(b)委託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戶,並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夠的人民幣資金。

3.2 承租人的先決條件:

(a)承租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戶,該資金帳戶應主要用於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

(b)承租人應向委託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財務報表影印件,並提供內容與格式均令委託人認可的公司董事會作出的同意簽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會決議及其他委託人需要審覈的文件,承租人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完整、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委託人已經事先審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並確認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委託人確認其在每一次簽署委託指令之前已盡責地進行了審查,並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

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審查結果作爲本業務開展的依據,不另作實質性調研和審查,不承擔覈實的工作和責任。

第四條 融資租賃

4.1 委託人支付租賃物價款購進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租賃物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2 承租人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和供應商,並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後果。

4.3 委託人同意承租人的選擇和要求,並由委託人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的確認函,註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和要求已經我公司認可”;委託人承擔根據承租人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承租人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託人發出付款通知,以使委託人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4.4 承租人確認委託人購買的標的物即承租人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承租人同意並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4.5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及其附屬物及其相關全部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後附屬於租賃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於委託人;承租人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用於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或實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或增加所有權負擔的行爲。

4.6 對租賃物的品質、規格及其他在購買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發生的爭議,均由承租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向供應商提起求償,包括但不限於起訴、申請仲裁等,其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送達、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4.7 租賃物在本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的外觀、性能、品質等,不得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委託人有權在租賃物上標註所有權標誌,委託人(或委託人委託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完好情況,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 承租人股東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承租人法人地位的變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爲,均不改變委託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

4.9 在任何涉及對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的說明時,承租人必須聲明、說明或解釋本設備的所有權情況。

4.10 租賃期滿後,承租人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權費(應該說清楚一點)(應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後一期租金向委託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委託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委託人轉移至承租人。

4.11 委託指令提交受託人後,如委託人和承租人經協商一致,決定撤銷或修改委託指令,需以雙方名義書面通知受託人,受託人已收取的手續費無須退回,並由委託人和承租人中導致指令變更或撤銷的一方承擔。如指令變更或撤銷是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雙方原因導致的,手續費由雙方分擔。

4.12 受託人按照委託指令載明的劃轉日期(必須爲工作日),將融資租賃資金直接由委託人資金帳戶劃轉至委託人與承租人共同指定的帳戶。

4.13 委託人與承租人確認在共同提交委託指令時雙方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件,並不存在本合同所約定的各種違約情況。

4.14 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人和承租人通過共同向受託人提交委託指令進行融資租賃的金額(即本合同標的)爲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條 租金

5.1 本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的租金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進行協商確定,詳見收租表。

5.2 租金支付見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達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帳戶日爲準。

5.3 承租人應當將應付租金交存於其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戶。受託人爲委託人代扣代繳應當由委託人承擔的營業稅和其他任何可能產生的稅費,同時把剩餘的`資金劃轉至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資金帳戶。委託人承諾:基於本融資租賃業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人承擔。

5.4 租金支付經委託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_____支付,承租人如果連續____________不支付租金,委託人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處置。

第六條 保證金

6.1 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的金額和期限,於融資租賃起始日一次性向委託人支付融資租賃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的融資租賃保證金,計______萬元。

6.2 租賃保證金由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簽定日起3日內劃入委託人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戶。

6.3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時,委託人有權處置保證金;合同執行順利的,經協商,保證金可衝抵最後幾期租金。

6.4 保證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七條 租金的償還

7.1 如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時,則委託人有權對逾期租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加收罰息。

7.2 受託人按照約定將融資租賃租金或罰息劃轉至委託人的資金帳戶後將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接到通知後要按照受託人的要求,立刻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確認函件。

第八條 手續費

8.1 各方商定,融資租賃受託人手續費按照本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收取,共計______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委託人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第九條 風險揭示及風險承擔

9.1 在本合同項下,受託人負有本合同所約定的協助委託人劃轉租金的義務。

9.2 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之後,受託人不再承擔相應的受託責任(重新簽定融資租賃合同的除外)。

第十條 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

10.1 承租人如需提前結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終止,要在相應 的計劃還款日前10日向委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10.2 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賃租金以外,要向委託人支付3個月租金作爲提前結付租金補償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續費不予扣除,受託人已取得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 優先受償

如在本合同簽訂前,承租人曾向委託人或受託人借款,在本合同簽訂時,借款雙方應向第三方書面披露該情況。在同等情況下,承租人應當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雙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該情況,並違反本款關於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約定,借款雙方應賠償由此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提前終止

12.1 如出現以下情況,委託人有權通知承租人融資租賃立即提前到期,承租人應立即向委託人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的,委託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a)承租人被迫或主動停業;

(b)承租人出現重大經營失誤,導致財務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