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小微企業所得稅計算

學識都 人氣:2.81W

國家近年來對小微企業的政策不斷放寬,給出了很多優惠,小微企業的各位是不是躍躍欲試了呢?以下是小編J.L分享的2016年度小微企業所得稅計算,更多熱門創業項目請您繼續訪問()。

2016年度小微企業所得稅計算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瞭解稅收優惠條件

優惠要求的條件爲四點,分別是:

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2.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得超過30萬元

3.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不能超過規定的標準

4.按查賬方式繳納稅款且財務覈算規範

  切記按時報送減免稅備案資料

申請減免稅應報送的備案資料:

1.備案申請報告

2.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報的《資產負債表》

3.企業職工名冊

4.接受派遣工人人數及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

5.對照產業目錄具體項目,說明本企業所從事行業

6.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正確履行申報納稅義務

必須提供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我們藉此說下預繳申報和年度申報的優惠條件:

預繳申報

根據《關於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的規定,預繳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查賬徵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分別按照以下情況處理:

(1)按照實際利潤預繳企業所得稅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不超過30萬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預繳時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2.定率徵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預繳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3.定額徵收企業。根據優惠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依照原辦法徵收。

4.上一納稅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預繳時預計當年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5.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徵稅政策。

年度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部分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號)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請按以下方法進行填報:

1.如果“10萬<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與5%的乘積,填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2016年3號公告修改)》的附表“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的第1行“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2.如果“0 <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所得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與15%的乘積,填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2016年3號公告修改)》的附表“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的第1行“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準確運用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統計口徑

納稅人應準確運用日常納稅申報和年度彙算清繳兩個統計口徑。

日常納稅申報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34號)對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作出進一步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年度彙算清繳

納稅年度終了後,主管稅務機關覈實企業當年是否符合小微企業條件,從而要求企業補繳已計算的減免所得稅額時,應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的規定計算。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爲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及時報告享受減免稅條件變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稅發〔2015〕43號)規定,納稅人享受備案類減免稅的,應當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到期的,應當停止享受減免稅,按照規定進行納稅申報。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情形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在納稅人首次減免稅備案或者變更減免稅備案後,應及時開展後續管理工作,對納稅人減免稅政策適用的準確性進行審覈。對政策適用錯誤的告知納稅人變更備案,對不應當享受減免稅的,追繳已享受的減免稅款,並依照稅收徵管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下,小微企業羣體正在茁壯成長,健康的發展少不了關注最新的法律法規,希望大家緊跟國家優惠的浪潮,在企業發展的道路上走的更好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