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0條”無死角護航創業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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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國政府網全文發佈了《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爲進入“創時代”後,政府鼓勵創業政策再加碼。在業內看來,《意見》中包含的30條實實在在的鼓勵措施,將同時爲創業人清障、保護並拓寬籌資渠道,成爲他們未來創業的“法寶”。

“國30條”無死角護航創業創新

清障:簡化審批 打破地方保護

“鼓勵創業最重要的還是營造創業氛圍,爲創業‘清障’。”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如是說。不可否認,多年來,創業難、創業企業容易夭折,就是由於創業者在自身已經非常“脆弱”的情況下,仍然會在創業路上遇到各種“攔路虎”。

對此,《意見》提出,要加快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羣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爲創業創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明確,各地要逐步清理並廢除妨礙創業發展的制度和規定,打破地方保護主義。依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消除不利於創業創新發展的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爲。

其實,在《意見》出臺前,相關部委負責人就曾多次表態要從制度上爲創業破除障礙、簡化程序等。業內直言,相對弱勢的初生牛犢,在已經能“隻手遮天”的行業巨頭面前,難免受到壓制。

如果真正能將清理地方妨礙創業政策等內容有效率的落地,爲創業者創造更公平的`環境,將重新激發人們創業的熱情。

護航:人才、知識產權不能少

清障之後,創業者獲得了創業的機會,但要持續下去,還需要各種配套政策的“守護”。對於容易被侵犯知識產權,且在糾紛中處於弱勢地位的創業企業,《意見》明確,我國將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機制,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週期。集中查處一批侵犯知識產權的大案要案,加大對反覆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爲的處罰力度,探索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

在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師李洪堅博士看來,從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角度鼓勵創業十分重要。“如果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創業公司辛辛苦苦研發出一個好產品,卻很輕易地就被模仿、抄襲和‘山寨’了,很可能會最終導致創業失敗。因此,在鼓勵創業的同時,我們也要繼續加大對創新發明和知識產權的保護。”

而且,對於創業企業最重視的人才,《意見》還將創業人才培養、流動機制放在了重要位置提出,稱要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動制度障礙,實現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

融資:未盈利企業也有上市可能

有了寬鬆的市場環境、牢靠的政策保護之後,融資難往往成爲創業企業能否生存下去的決定性因素。而王雍君更將鼓勵融資列爲了“清障”後對於創業者第二重要的政策。

業內表示,《意見》提出的鼓勵融資政策力度確實超出了預期。《意見》將“搞活金融市場,實現便捷融資”單獨列爲一大項,明確我國將積極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聯網和高新技術企業到創業板發行上市制度,推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建立戰略新興產業板。加快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向創業板轉板試點。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引導和鼓勵衆籌融資平臺規範發展,開展公開、小額股權衆籌融資試點,加強風險控制和規範管理。

在王雍君看來,這些政策創新能讓真正有前途的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即使其暫時沒有實現盈利,也爲其創造融資的可能。

王雍君表示,對於創業企業的融資支持政策應更多地聚焦在風險公擔上,“創業是高風險活動,但這種活動總體上對社會發展是有利的,政府可以參與承擔創業企業的風險,如果創業者一旦投資、研發失敗了,政府也將幫助其承擔一定的損失”。不過王雍君也坦言,政府決不能爲創業企業承擔所有的風險,而且不是所有的項目利益都會外溢給社會,因此政府要看創業者的創新能爲社會帶來多大利益再確定權重,不能對創業者無差別的過度“偏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