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生創業失敗,還貸只需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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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大學生創業貸款的政策各地都有,如果創業失敗,那貸款無疑將償還困難。日前,武漢市勞動就業局相關工作人員解讀小額貸款新辦法時表示,對於確因創業失敗無力歸還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經覈實,可只按應還貸款10%催收,其餘部門予以覈銷,不影響其信用記錄。

武漢大學生創業失敗,還貸只需還10%

根據《武漢市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合夥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具體金額由相關經辦機構確定。個人貸款期限最長爲2年,貸款利率最高可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對按時還款的借款人,可給予第二次個人貸款,貸款期限最長2年,並按第一次個人貸款享受全額貼息政策。

另外,對1年內新招用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和農村勞動者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達到2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放心保)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予以貼息貸款,最高額度爲400萬元,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吸納人員每人10萬元計算。

新辦法明確的五大環節中,有一個新亮點,即允許創業失敗,對失敗的創業者設置了一定的欠款“容忍度”:對高校畢業生小額擔保貸款全部用於創業項目,確實因創業失敗無力歸還貸款的,經武漢市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行武漢分行營業管理部覈實後,可只按應還貸款的10%催收,其餘部分予以覈銷,不影響貸款人的信用記錄。

對於近年來大學生申報的'創業項目,勞動就業局相關工作人員評價說,大學生在籌備創業項目過程中,有的創業項目過於空洞,不具有操作性,還有一些大學生申報的項目技術含量、知識含量非常低,難以達到創業資金資助的標準。工作人員建議沒有通過項目申報的大學生不要放棄自己的創業想法,不斷完善創業項目或重新選擇適合的創業項目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