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大學生和科研人員創業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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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臺新形勢下就業創業意見

扶持大學生和科研人員創業的政策

科研人員“下海” 原單位保留3年人事關係

科研人員“下海”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既打氣又喂定心丸。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允許和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國有企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

《意見》提出,我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可從事科技創業。對於離崗創業的,經本人申請、原單位同意、主管部門批准,可在3年內保留其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待遇安排工作。原單位應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的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政策,放寬股權獎勵、股權出售的企業設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不少科研人員可能是初次創業,對市場不熟悉。想闖,但沒有很大把握,又不想輕易丟掉公職。這項舉措很給力,將會激勵更多科研人員投身創新創業。”烏市稅務系統一公職人員表示。

受訪的科研人員普遍認爲,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一方面從政策上激勵科研成果轉化並讓有貢獻的科研人員嚐到成果轉化的甜頭,另一方面有利於減少科研人員投身創業後公職不保、科研經費中止,沒有回頭路等後顧之憂。

該意見還明確了實施統籌城鄉大就業,建立統一的城鄉就業管理制度。同時,將《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爲《就業創業證》,對城鄉勞動者普遍免費發放。

根據《實施意見》,在推進實施統籌城鄉大就業的同時,將建立統一的城鄉就業管理制度。結合自治區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健全覆蓋城鄉的就業制度,統籌服務管理各類勞動者和各類就業崗位,將城鄉勞動者與城鎮用人單位或農業經濟組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的正規就業,以及在第一產業短期務工、在第二和第三產業靈活就業的'非正規就業,統一納入社會就業範疇。

也就說,今後,在就業管理方面不再有城鄉之分,不論是在就業崗位、聘用方式以及靈活就業都提供統一的就業管理和服務。城鄉勞動者就業創業將享受無差別政策扶持,農民的就業道路會越走越寬。

同時,將《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爲《就業創業證》,對城鄉勞動者普遍免費發放,作爲其接受公共就業服務、享受就業扶持政策、接受就業管理的基本依據,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各類城鄉勞動者實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此外,暢通南疆地區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大力支持南疆農村富餘勞動力有組織轉移疆內和內地就業,對成功推薦、介紹、組織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到疆內其他地州市就業9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元標準給予組織實施單位獎勵;對成功組織轉移內地企業就業9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元標準給予組織實施單位獎勵,其中,對家庭夫妻工以有組織形式到內地企業就業,時間在9個月以上的,給予每對夫妻每年1000元獎勵。

創業擔保貸款擔保人由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延伸到私人企業

在創業擔保貸款方面,今後也將由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延伸到私人企業,原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爲創業擔保貸款。

對採取第三人擔保的創業擔保貸款,除現有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外,將第三方保證人員範圍擴大到金融、郵政、電信、電業及上市公司等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採取財產抵押的,可以直接用房產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不再對資產進行評估;對創業者創業項目參加創業大賽進入自治區級總決賽或國家級半決賽並獲得相應獲獎證書的,在辦理創業擔保貸款手續時可免除反擔保條件,直接辦理創業擔保貸款。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其他有創業意願、需要幫扶的人員,依法註冊個體工商戶、創辦小微企業或通過網絡創業認定的,可在創業地申請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或組織起來創業的,可按照人均不超過10萬元、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高貸款額度2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爲2年,期間財政承擔貸款貼息。到期確需展期的,可展期1年,展期不貼息。

求職補貼改名求職創業補貼 大學生創業補貼800元

今年,區屬普通高等學校要設置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對全體學生開發開設創新創業教育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允許在校大學生利用彈性學制休學創業,在校大學生利用彈性學制休學創業的可視爲參加實踐教育,並計入實踐學分。

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重點支持高校學生到新興產業領域創業,切實落實小微企業減稅降費、創業培訓補貼等扶持政策。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擴大覆蓋面,促進項目落地轉化。將求職補貼調整爲求職創業補貼,一次性補貼標準由每人500元提高到800元。鼓勵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通過合作、轉讓、許可和投資等方式,向高校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

此外,允許農戶以農村林權、土地經營權抵押申辦創業擔保貸款。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農村電子商務、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林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農業補貼政策支持條件的,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