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起徵點與免徵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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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徵點與免徵額是稅收要素減免稅中相關的兩個概念,都是對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但在實際操作中二者經常被混用,其實兩者並不是一回事。

怎樣理解起徵點與免徵額

(一)起徵點

    起徵點是指《稅法》規定的對課稅對象徵稅的起點,即開始徵稅的最低收入數額界限。規定起徵點是爲了免除收入較少的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縮小徵稅面,貫徹稅收負擔合理的稅收政策。

起徵點的主要特點是:當課稅對象未達到起徵點時,不用徵稅;當課稅對象達到起徵點時,對課稅對象全額徵稅。

起徵點在增值稅和營業稅中的應用比較多,主要是針對增值稅和營業稅中的個人。如,增值稅中規定銷售貨物的起徵點爲月銷售額在2000元~5000元;提供應稅勞務的爲月勞務收入額在1500元~3000元。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可以在幅度中選擇具體的數額。

(二)免徵額

    免徵額又稱“費用扣除額”,是指《稅法》規定的在課稅對象的全部數額中預先確定的免於徵稅的數額,即在確定計稅依據時,允許從全部收入中扣除的費用限額。規定免徵額是爲了照顧納稅人的生活、教育等的最低需要。

 免徵額的主要特點是:當課稅對象低於免徵額時,不用徵稅;當課稅對象高於免徵額時,則從課稅對象總額中減去免徵額後,對餘額部分徵稅。

免徵額在個人所得稅中的應用比較多,如工資、薪金所得的免徵額爲1600元;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免徵額爲定額800元或定率爲收入的20%等。

 (三)起徵點和免徵額的比較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二者既有相同點,又有區別。

1.兩者的相同點

    (1)二者均屬於減免稅範圍。

(2)一般都是針對於個人。

(3)當課稅對象的額度小於起徵點和免徵額時,二者都不予以徵稅。

(4)二者都是針對課稅對象而言,而不是針對稅額而言的,如關稅中一票的關稅稅額在50元以下的免徵關稅,此處的50元不是免徵額。這一點是特別重要的。

2.兩者的不同點

    (1)當課稅對象的額度大於起徵點和免徵額時,採用起徵點制度的要對課稅對象的全部數額徵稅;採用免徵額制度的僅對課稅對象超過免徵額部分徵稅。

(2)兩者的側重點不同,前者照顧的是低收入者,後者則是對所有納稅人的照顧。

【例】假設有甲、乙、丙3人,其當月的收入分別是999元、1000元和1001元。

 現在規定1000元爲徵稅的起徵點,並規定稅率爲10%。

    那麼,這3人在不考慮其他因素時的'納稅情況應該是:

甲的收入因爲沒有達到起徵點而不納稅;

乙的收入正好達到起徵點,應該全額計稅,應納稅額=1000×10%=100(元)

丙的收入已經超過起徵點,也應該全額計稅,應納稅額=1001×10%=100.1(元)

 假設其他條件不變,規定1000元爲免徵額,稅率依然爲10%。

    這時,3人的納稅情況應該是:

甲的收入均在免徵額之內而不納稅;

乙的收入正好屬於免徵額的部分,也不需要納稅;

丙的收入比免徵額的數額要多,則需要納稅,但應該是收入中扣除免徵額部分的餘額部分納稅,應納稅額=(1001-1000)×10%=0.1(元)

由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同樣的數額規定爲起徵點和規定爲免徵額,對那些收入在規定數額以下的人來說,似乎看不出有什麼差別,但對於收入超過規定數額的納稅人而言,其影響就截然不同了。乙和丙在兩種不同規定的情況下,所納的稅額均相差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