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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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有限公司成立的條件是什麼?需要的材料是什麼?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資訊,歡迎大家閱讀與瞭解。

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CO.,LTD.,全拼爲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一、全國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與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二、省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母公司的註冊資本爲3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註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註冊資本之和爲6000萬元以上。

三、市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母公司的註冊資本爲1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註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註冊資本之和爲2000萬元以上。

四、集團應具備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業)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核心企業)應登記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作爲核心企業組建企業集團,但註冊資金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4、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受理審覈時限:申請辦理集團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備案,凡文件、證件齊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受理後5-15個工作日完成核準或核駁手續

五、註冊成立企業集團程序:

設立企業集團,一般要經以下步驟:

第一步諮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覈准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登記材料,領取《名稱登記受理通知書》等待名稱覈准結果;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同時領取《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

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受理通知書》;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取《企業集團登記證》。

集團公司成立條件和需要的資料

全國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與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省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母公司的註冊資本爲3000萬元以上;

2、有四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四個子公司的註冊資本之和爲5000萬元以上。

市級集團公司成立條件:

1、母公司的註冊資本爲1000萬元以上;

2、有三個子公司(即控股企業);

3、母公司的註冊資本與三個子公司的註冊資本之和爲2000萬元以上。

按照國家法律股份達到百分之多少纔可以控股:控股分爲兩種主要情況。一是絕對控股,即單一股東控制的股票份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51%;二是相對控股,是指公司股東衆多,均沒有一個股東的控股份額超過絕對控股數額,那麼就以控股份額最多的股東爲控股股東

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母公司加蓋公章);

2、母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母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集團章程(母公司加蓋公章);

4、集團成員申請加入集團、承認集團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權或者股份的證明;

選擇提交:子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子公司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複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權證明。

6、集團成員的法人資格證明覆印件。

7、集團登記機關與集團名稱覈准機關不一致時,應提交《集團登記預先覈准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