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爲計稅依據,依法計徵的一種稅。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城市建設維護稅分錄,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爲計稅依據的。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按照您的表述,可能網上申報重複劃繳了稅款。
因此,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2301.94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1401.18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900.76
上交會計分錄爲: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4609.88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2802.36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1801.52
這樣就在“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科目產生借方餘額爲1401.18,在“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科目產生借方餘額900.76,誤徵可以依法申請辦理退稅手續,也都在次月申報時抵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