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安全承諾書(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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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新時代,用到承諾書的地方越來越多,承諾書是把口頭承諾書面化規範化的一種產物。你知道承諾書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司機安全承諾書(精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司機安全承諾書(精選6篇)

司機安全承諾書1

爲了切實保障學校學生來往路途的人身安全,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承諾書。

一、駕駛校園學生接送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強化工作責任心。

二、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學生上下車時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三、不酒後駕車,出車接送學生時不飲酒。學校發現酒後駕車時,有權終止接送。

四 、不超速行駛,不請人代駕。

五、由於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後果責任自負。

六、 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七、 駕駛車輛過程中不接不打私人電話,不與同車其他工作人員聊天。 我莊嚴承諾:工作過程中時刻利用以上各條規範自己的工作行爲,因個人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損失,本人願承擔所有責任。

司機安全承諾書2

爲確保乘車學生安全,特向xx(學校)和乘車學生家長委員會保證如下:

1、堅決不超員(以校車證準乘人數爲準),按學校上報趟次和人數進行接送,不準中途甩乘車學生(不讓學生在中途等候),不讓乘車學生倒乘其它車輛。

2、不超速行駛,不酒後駕車,行車時不接打手機。

3、認真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交接記錄。

4、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按約定時間接送學生,不耽誤學生上下學。

5、妥善做好乘車學生家長工作,不打罵乘車學生,與家長委員會座談協商後,合理進行收費,不與學生家長鬧糾紛。

6、堅決服從學校管理,確保學生上下車安全和行車途中安全。出現一切與乘車有關的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司機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如有違犯上述規定,除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外,取消校車營運資格。造成一切安全事故,除負所有經濟責任外,還要接受交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處罰。

司機安全承諾書3

爲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 細則》 ,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爲準則。

二、 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 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 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覈。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 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在無任務時,要在車隊待命,做到堅守崗位、服從領導、聽從分配、隨 叫隨到,因故外出經領導同意,保證雷厲風行、令行禁止,不推諉扯皮。

五、在動用車輛時,嚴格執行報告、登記制度。事前必須經領導批准,返回 後,及時按照規定登記出車情況。

六、絕不做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違章 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等違章行爲,保證行車安全。

七、要對車輛負責,嚴格遵守有關公司車輛專人駕駛規定,絕不將所駕駛車 輛交給非司機駕駛或未經單位考覈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 駕駛車輛的,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辦理好車輛交接手續後,方可交車。

八、嚴格執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所駕駛車輛使用完畢後必須停 放在單位院內, 嚴禁車輛在外過夜, 除特殊原因外, 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在外停放。

九、愛護車輛,對車輛按規定進行保養、清潔,發現故障及時報告、及時維 修、及時排除,不帶病上路。

對以上承諾,若有違犯,甘願接受公司依制度作出的`處理決定,觸犯到法律法 規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一切後果由個人承擔。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司機安全承諾書4

爲了個人的安全健康,爲了抗旱服務站的穩定發展,本人在工作中,自願簽訂並遵守以下承諾:

一、機動車駕駛員對安全行車負有直接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確保安全,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抗旱服務站各項安全行車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二、汽車司機必須持證駕駛,駕駛執照必須隨身攜帶。

三、汽車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有關法令,並在出車前認真檢查:

①汽車的狀況是否良好,手、腳制動器轉向機構是否靈活有效,照明燈、雨刷器、儀表是否有效,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②油、水及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

四、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安全檢查制度。完成任務後及時檢查車輛,並及時向工區領導彙報安全情況,及時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五、汽車在廠內和車間內行駛時,只准走規定的通道和過道,不準攆壓放在地上的工具和材料,用起重設備裝卸貨物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並不準檢查或修理汽車。

六、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車;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和酒後駕車;不得擅自開與證不符的車輛,不準將車交非司機駕駛或交其他駕駛員駕駛;離開車輛時,要將電路開關鑰匙取下,拉好手閘,鎖好車門。

七、貨車必須按該車指定人數載人,並向乘車人進行乘車安全常識教育,汽車行駛過程中嚴禁任何人上下,腳踏板、翼子板、保險桿上嚴禁站人。

八、按照指定地點統一停放車輛,不在住宅區等禁止車輛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車、停車,加強安全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積極參加抗旱服務站組織的“安全日”學習和每日班前安全活動,保證做到安全行車,圓滿完成生產任務。

九、開車前司機要檢查貨物捆紮是否牢固,否則不準開車。

對於以上承諾,本人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本人願承擔責任。

司機安全承諾書5

縣旅遊交通公司駕駛員安全行爲規範承諾書本人鄭重承諾:

一、認真執行國家的各項安全方針、政策,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和《四川省交通廳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四川省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安全行爲規範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爲保證公路客運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堅持執行駕駛員“三檢”、“三勤”、“六嚴禁”、“八不開”、“十不準”的規定。

三、必須做到“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嚴禁“超速、超載、超疲勞”駕車和酒後、服用了國家管制的精神藥藥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駕車。

四、嚴格按照《車輛運輸安全操作規程》駕駛,按照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時間運行,不將車輛私自轉交他人駕駛。

五、認真維護“gps”車載終端,保持“gps”能有效使用。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安全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要求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六、不開情緒車、不開冒險車、不開急躁車、不接打手持電話、不抽菸、不吃東西、不與他人閒談,並準時參加每月15、16號、25、26號的安全學習。

七、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中途休息時駕駛員應檢查輪胎、輪轂、儀表、燈光等是否正常,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八、凡“五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行駛證、營運證、二保合格證)不符的車輛不得上路運行。

九、凡臨檢不合格的車輛和駕駛員都不得參加營運,嚴禁私自更換駕駛員。

十、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和清潔工作,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如實反映行車途中的安全問題,檢查車內的安全設施、設備,及時報修車輛故障。

如違反本承諾造成交通事故,本人願意接受公司《駕駛員獎懲制度》和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市交委頒發的《客運駕駛員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並自願承擔經濟損失及造成的一切後果。

司機安全承諾書6

在東邦公司工作期間,本人自願接受公司、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管理,並鄭重承諾:

一、在工作中嚴格履行以下職責和義務:

1、應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思想,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新進公司員工必須參加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環境教育學習,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3、認真參加班組安全學習和每天的班前會,積極投入各項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活動,關心安全、環保工作,主動提出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合理化建議。

4、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正確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並做到相互關心、互相督促,實現“四不傷害”(我不傷害自己、我不傷害他人、我不被他人傷害、我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5、瞭解施工作業現場的工作環境情況,隨時檢查所用的工具和機器設備,不準擅自拆除機器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不準亂動與本工作無關的設備、設施,不準進入與己無關的危險場所。

6、熟練掌握工藝程序和操作技能,並認真做好交班工作。做到工完、料清、場地淨。

7、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並積極參加搶救,同時應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向調查人員如實提供情況,不得隱瞞。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權對違反安全環境管理規定的錯誤決定或行爲提出批評或控告。

二、嚴格執行以下操作規程:

1、 工作前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2、 工作前應對起重機各個安全裝置及主要部件進行細緻檢查,確認靈敏可靠,方可吊運作業。並應經常定期對各個機械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使其安全運行和整潔。

3、 工作時,要集中精力,不準飲食、吸菸、看書看報、閒談和做本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穿高跟鞋,嚴禁酒後駕駛。

4、 起重機必須用手柄開關來操縱,不可利用安全裝置來“關”。操作中不許雙脫手及用身體其他部位轉動控制器,以防發生突然情況時,不能及時採取措施。

5、 起重機上有兩個工作時(助手或學徒),事先如果沒有相互通氣,不得擅自離開或開動起重機。司機在休息或因事離開駕駛室前,應將吊鉤升到較高位置,並將各控制器放到“O”位,關掉緊急開關,拉下配電盤閘刀。駕駛室不準無關人員隨便出入。

6、 多人掛鉤時,司機只聽一個人指揮操作。但對任何人發出的危險信號,應緊急停車。操作中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吊運前必須鳴鈴(或喇叭)示意。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應停止操作或發生信號詢問清楚後才能操作;如發現指揮信號有錯誤,會引起事故時,有權拒絕執行。

7、 在操作過程中,如發現有不正常現象或聽不到正常聲音時,應將物體穩妥降落,親停車檢查,排除故障;未找出原因不能開車。如遇到突然停電或電壓下降等故障,無法放下時,司機應立即發出信號,通知下面人員迅速讓開,並將危險區用繩子圍起來,掛上“禁止通行”標誌,報告領導組織搶修。

8、 吊物時,必須知道物件的重量,超過額定重量無安全措施不弔。如接近起重機最大負荷時,要進行試吊。先將物件提升到離地面0、5米左右,確認安全可靠,方可起吊。吊鉤應保持垂直。禁止吊物拖拉或斜吊,禁止吊拉埋在地下的物件。

9、 在吊運過程中,吊物應高於地面物體及設備0.5米以上,不得將吊物從頭上越過。旋轉起重機工作的地方,臂杆旋轉範圍內禁止有人;禁止起重機將人與物提升或吊運。

如在生產作業嚴重違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本人將自願接受分公司、車間、班組的處罰,並承擔相應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