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消費時代電視廣告的生產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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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無論是在其生產的角度還是在消費的角度,娛樂和幸福都是電視廣告生產的基本要素。娛樂追求的是快樂和幸福的最大化。電視是人們尋求和創造娛樂的手段和場所之一;電視和電視廣告一方面喚起了人們對幸福和快樂的無盡欲求,而另一方面,又在其以娛樂爲形式的傳播中來調節這種欲求。電視廣告得以在範圍極廣的時間和空間中有效滲透,並有意甚至是一種精神強制式地介入我們的生產和生活。而其得以發揮巨大影響力的關鍵,則在於它在其生產和消費的每一個環節中都成功把握和運用了人們對娛樂和幸福的永恆而又常新的追求。

探索消費時代電視廣告的生產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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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電視;電視廣告;娛樂;幸福

    作爲這個時代最具影響力的大衆傳媒之一的電視,儼然已成爲我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強大的傳播力在改變和建構我們的價值觀念的同時,還在改變着和建構着我們的生活本身。正是站在這一傳播之偉力的肩上,電視廣告纔有了足以與所有電視節目之社會影響的合力相媲美的巨大能量。它憑藉着電視傳媒特有形象性,在聲畫結合的視聽刺激中編織着一個又一個與快樂和幸福相關的消費神話。不過,如果我們把電視廣告的創作本身視爲社會生產之一種的話,那這種“編織”便是生產環節的關鍵所在。

    說其關鍵,其核心理由在於這個“編織”本身必須時時處處貫徹和滲透作爲電視廣告之生產要素的娛樂和幸福。誠然,電視廣告的生產要素也許很多,但筆者認爲娛樂和幸福乃是電視廣告之“意義”編織和傳達的根本。一則,電視廣告所依憑的電視本身便是當下社會威力強大的娛樂文本的集散地,這也就是說,電視廣告依託的平臺乃是一個巨大娛樂文本;二則,電視廣告的內容儘可能直接或間接地與人們當下生活的幸福相關而其形式又儘可能與娛樂相連。於是,無論是在其生產的角度還是在消費的角度,我們似乎都可以說,娛樂和幸福乃是電視廣告生產的基本要素。

    或許是爲了創造更多的快樂和幸福,或許是爲了更好的享受和體驗生活的快樂和幸福,人類便發明了自己的娛樂,而且從一開始便使之聯繫着並表現着人類對其生存和生活的終極意義的思考和探求。於是,娛樂靠上了文化並最終成爲一種文化。縱觀中外思想發展史,娛樂,都曾被作爲傳承文明和實施教化的手段在實踐中大加利用而成爲文化的一種載體。但只有在康德的那裏,娛樂才真正進入理論視野而關聯着人的快樂和快感。其實,在給人以快樂和幸福的意義上,娛樂之於人的意義遠勝其作爲文化傳承的手段。因爲娛樂不僅是人感受其幸福生活的方式,而且是人之成爲人的必經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