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標準國際化與金融企業會計改革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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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世界經濟一體化和資本市場全球化趨勢的日益加強,與之息息相關的會計標準的國際化,已成爲各個國家面對的一個不可迴避的現實。會計標準的國際化可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可比性,降低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籌資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其競爭力。特別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中國的金融企業將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一方面,外資金融機構不斷涌入國內,與我國金融企業爭奪客戶和市場份額;另一方面,我國金融企業也將越來越多地參與到國際市場中,這就必然要求我國加快金融企業會計標準國際化的進程。

會計標準國際化與金融企業會計改革的論文

近二十多年來,我國在會計標準國際化方面已做出了巨大努力,包括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在內的會計標準逐步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的協調,這對於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資、促進我國經濟的快速穩定增長髮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作爲一個經濟轉軌型國家,我國在市場發育、法制建設等市場經濟環境方面還不十分健全。特別是金融體制改革還在逐步深化,金融企業的發展還存在着諸多問題,如銀行的不良資產問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較低、有的金融企業還潛伏着一定的金融風險,等等。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金融企業會計標準國際化的進程。但是,我們應當認識到,會計標準的國際化畢竟是大勢所趨,潮流所向,我們在金融企業會計改革中應始終把金融企業會計標準的國際化作爲改革的任務和目標。

一、關於金融企業會計改革的總體思路

金融企業會計改革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涉及會計領域的問題,還涉及到許多其他層面的問題,如金融企業體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以及市場經濟環境和法律環境的建立等方方面面。我認爲,金融企業會計改革應把握以下幾個原則:

(一)實行審慎的會計原則,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適應金融企業股份制改革的要求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指出,“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進行綜合改革,有條件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改組爲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建立風險防範機制,提高競爭能力”。“完善金融機構內部治理結構,形成嚴格約束與有效激勵相統一的經營機制,完善穩健的會計制度,提高金融資產質量”。“十五”計劃綱要爲金融企業會計改革提出了總的要求和目標。

目前,我國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制準備分三步走:第一步,按照產權清晰、權責分明、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原則更新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模式,使之成爲真正意義上的國有獨資公司;第二步,對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國家對改組後的四家銀行可以先絕對控股,後相對控股。在國家控股的前提下,按一定比例廣泛吸收內外資企業參股,同時組建若干基金,吸收自然人資金組建基金法人對銀行參股;第三步,對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採取整體與分拆相結合的方式,分行別、分步驟公開上市。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我國開始建立資本市場,對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證券市場的發展帶動了會計思想的進步,但對會計實務的影響卻沒有發達國家那樣明顯,在銀行業尤其如此。財政部於1992年發佈了《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1998年修訂爲《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2000年修訂成爲《企業會計制度》。2001年又頒佈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業範圍內實施。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改革,對我國的資本市場和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金融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和規範上市,同樣需要加快金融企業會計改革的步伐。通過金融企業會計改革,實行審慎的會計原則,逐步完善會計標準,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鼓勵金融企業合理計提準備金,加強風險的管理和披露,爲金融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和綜合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貫徹巴塞爾原則,增強會計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巴塞爾原則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提出的一系列銀行監管原則。巴塞爾原則的第三支柱——市場約束,其內容實質就是強調增加銀行信息透明度對於金融市場穩定和經營決策的重要意義,對銀行信息披露內容則強調定性和定量信息的平衡,並要求銀行按風險類別披露信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是國際銀行監管領域最重要的協調組織,它於1975年由十國集團國家中央銀行行長成立。近年來,在全球擁有100多個協議成員國的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一直致力於銀行信息披露規範性建設,制定了一系列的原則、標準和建議。這些原則、標準和建議,常常成爲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共同遵循的最低標準或最佳做法。2000年1月,該委員會發布了《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徵求意見稿,對銀行資本結構、風險狀況和資本充足狀況等關鍵信息的披露提出了許多具體的原則和要求。這些原則和要求對我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進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

在當前的銀行業經營環境下,銀行信息屏蔽已成爲金融風險的一個重要來源。阿根廷金融危機、聯合愛爾蘭銀行外匯交易詐騙案、亞洲金融危機中韓國、日本所受到的重創,其給我們的一個重要的教訓就是金融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不夠。許多金融機構掩蓋了業已嚴重惡化的不良資產狀況,直至出現支付危機並瀕臨倒閉時,監管當局才獲知實情,但此刻即使採取補救措施往往爲時已晚。綜觀世界金融業興衰的案例,我們認識到,金融業的發展及其風險的防範與會計標準和會計披露息息相關。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對危機爆發的廣度和深度產生了相當程度的負面影響。在遭受金融危機襲擊的國家,企業和銀行在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中存在的種種缺陷,都與缺乏適當的會計信息披露要求有一定的關係。目前,我國銀行信息披露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有些會計標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是在表外業務的披露和金融風險的揭示方面還有很多欠缺。而這些表外業務通常會形成或有事項,可能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而且潛伏着較大的風險。因此在金融企業會計改革中,我們應深入貫徹巴塞爾原則,改進信息披露會計標準,提高金融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