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弓》的“ ”字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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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弓》的“ ”字考釋

程鵬萬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三冊中《仲弓》篇的第16簡正面爲“ 之至者教而使之君子無所猒(厭)人今汝相夫”,其中的`“ ”字,整理者認爲“字義不詳,待考。或以爲同‘ ’,恐非,形、義均不通。” []此後一些學者對《仲弓》篇又作了一些整理工作,對於 的考釋列舉於下:

陳劍《上博竹書<仲弓>篇新編釋文(稿)[],將此字釋爲“道”字,字後加問號,不能肯定。

黃人二、林志鵬《上博藏簡第三冊仲弓試探》[],將此字釋爲“導”。

禤健聰《上博簡(三)小札》[],考釋了此字,認爲:

上博簡《仲弓》簡16

宜▲之至者,教而使之。

宜下一字,或釋爲道,不確。本篇另有道字作“道”,而且此字中間所從非人字,而是“  ”(D),字又見於郭店和上博簡《緇衣》及上博簡《容城氏》,學者多有考釋,但迄今仍無定論。我們曾懷疑《緇衣》篇的D字讀爲《說文》“水小流也”的“quan”字,將D字和同篇從言從D、對應今本作望的字均解釋爲順義。這裏宜下從彳亍從D的字,似乎也可讀爲順,“宜順之至者”是“教而使之”,與簡23的“行巽柔”正好呼應。《仲弓》全篇均爲討論爲政、事君之辭,以宜順爲其中要旨自是成理。

趙炳清《上博簡三<仲弓>的編聯及講釋[],將此字釋爲“順”。

我們認爲以上各家說法於字形皆有可商,“ ”字當是“小人”的合文。楚簡文字中“小人”二字在連用時多數爲合文[],舉例如下[]

包山楚簡141             包山楚簡142

郭店楚簡《語叢四》11    郭店楚簡《成之聞之》32

上博楚簡《仲弓》篇16簡的“ ”字與上舉小人的合文字形一致,只不過是將左側人字寫的較小罷了。據此《仲弓》第16簡正面當釋爲:

宜。小人之至者,教而使之,君子無所猒(厭)人。今汝相夫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274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2月。

[]陳劍《上博竹書<仲弓>篇新編釋文(稿)》,簡帛網站2004418日。

[]黃人二、林志鵬《上博藏簡第三冊仲弓試探》,簡帛網站2004423日。

[]禤健聰《上博簡(三)小札》,簡帛網站2004512日,網站的原文有遺漏。

[]趙炳清《上博簡三<仲弓>的編聯及講釋》,簡帛網站:2005410日。

[]“小人”合文可以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12月,869頁。

[]以下例子分別引自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10月;荊州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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